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
本次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公众对粮食流通管理的认识和了解,增强社会对粮食安全的关注度。通过宣传活动,我们发现公众对粮食流通管理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和盲点,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
本次宣传活动采用了多种形式,包括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现场讲解等。通过这些形式,我们向公众介绍了粮食流通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及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同时,我们也收集了一些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宣传方式和内容。
总的来说,本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公众对粮食流通管理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社会对粮食安全的关注度。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和教育,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力量。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1
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甘肃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部门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进一步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严格依法管理粮食流通,规范行政行为,为我市粮食流通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规划落实
今年是贯彻实施《甘肃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最后一年,我局继续把贯彻《规划》、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按照“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的要求,结合市政府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张掖市粮食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细化分解工作责任,把任务具体到科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完成。三是进一步充实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审科、监督检查科、业务科、综合科、国资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规普及、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等日常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民主科学决策
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对涉及全市粮食工作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如在粮食主食园区建设、仓储项目建设、粮食质检机构建立等重大事项决策时,都事先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对涉及面广、与广大干部职工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如科室人员调整、科室目标责任等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将决定进行公示。制定并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经环节。坚持决策依法公开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实行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将决策评估结果纳入工作考核。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内部改革
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执法机构,依法确定职能、权限及人员编制。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加快职能转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实施科学监管、促进行业发展、服务城乡居民上来。理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科学划分和规范各科室的职能和权限,解决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管理方式单一等突出问题,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
二是完善粮食市场监管体系,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在依法监管全社会粮食流通市场的同时,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咨询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类经济主体进入粮食市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完善粮食安全应急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防范能力。
三是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创新对直属企业的管理方式,依法实行“一书两合同”(一个目标责任书,储备粮油管理合同、国有资产管理合同),切实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实现了粮食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指导和协调服务的职能定位。
四是完善预警、应急措施和机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完善体系,提高能力;改善条件,保障运行”的原则,建立了粮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合理选定应急加工、供应及价格采集网点,靠实责任单位,明确了粮食突发事件应急责任单位和岗位。
五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健全了行政许可各项制度,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依法审查、认定、公告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要求清理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内容。
六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体系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信息系统和设施,使网上办公成为公众办事的重要手段,通过电子政务网站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权限和责任、工作程序和审批条件进行了公开,实现了便民和高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进一步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对我局制发的粮食工作规范性文件,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和省、市有关要求进行了仔细清理,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放在改善粮食经济发展环境、调节粮食市场秩序、应对粮食突发事件、保障农民利益等方面。严格执行《张掖市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办法》,扩大制发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众参与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切实起到了对粮食流通市场的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把政务公开制度化,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和查阅,为社会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落实粮食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和人员,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行政效能监察,对行政执法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了告知、听证、回避、公开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认真执行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处罚备案等规定,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裁决合理、结果有效。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借鉴其他领域行政执法模式,建立精干、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主动联合工商、卫生、价格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在往年清理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再次对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对粮食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带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逐项梳理,逐一登记,不留死角,明确需要细化的带有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法规条款。进一步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事项进行细化量化。按照合理分解、制定详细、准确科学的要求,细化量化处罚标准,使每一个违法行为分别不同情形都有相应的明确的处罚标准。在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注重上下联动,及时与省粮食局和甘州区粮食局衔接联系,参考借鉴他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的成果,减少了工作重复,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快速推进。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快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和案卷评查办法。监督检查的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等材料及时立卷归档。按照国家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查阅。
(四)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完成了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录报及换发证工作,及时填报了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为提高粮食执法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落实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照《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张掖市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健全行政投诉受理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上半年召开座谈会一次,邀请服务对象、从事粮食购销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在张掖市粮食局门户网站上设立“监督投诉”栏,公布投诉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
(二)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的依法管理。在今年粮食流通市场监管中,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在粮食收购、轮换期间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粮食收购点进行了监督检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认真负责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主动的化解行政争议,我局至今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七、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落实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按照信访处理规则,及时办理信访事项;着力推进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牵头处理复杂信访问题制度。整合化解社会矛盾资源,完善维护正当权益、惩治违法行为、追究责任相结合的化解群体性的事件工作机制。
八、加强学习考核,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是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积极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律培训,并严格落实自主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知并掌握本业务领域的法律知识,了解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知识。
三是切实加强了普法和法制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并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2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粮食局的正确领导下,加大危仓老库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农户科学储粮项目,着力解决XX公司改扩建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各项粮食工作任务。
1、加大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力度。
今年以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先后下发关于加大国有企业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有关文件,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在20XX年下达我县XX粮食有限公司20XX年度271万元危仓老库维修计划,用于对XX粮食有限公司修建地坪、购置仓储设施等,由于XX公司改扩建项目西部围墙工程尚未完工,造成今年危仓老工作进展缓慢。计划12月底前完成今年危仓老库改造维修工作。
2、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项目。
20XX年度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在去年完成指标分配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剩余指标的分配,农户自筹资金的收缴,县级配套资金的申请拨付,生产企业的进场生产,小粮仓质量的把关,以及对小粮的发放,小粮仓款项向企业拨付,档案资料的整理,农户人员的信息录入和省验收组的验收等多项工作,得到了省市粮食局的充分肯定,顺利完成了省级验收。
3、XX公司改扩建项目情况。
XX公司改扩建项目北部土方工程于20XX年完成,今年县财政局、县审计多部门现场勘察,对北部工程进行了土方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经县政府批准拨付土方工程资金135.5万元。由于项目占地属于原县社下属单位刘夫青油棉厂,因与刘夫青村存在土地纠纷,该项目西部围墙始终未完成。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与县社,以及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刘夫青村委会多次协调,几经努力与村委会达成土地赔偿协议,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4、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敞开收购农民粮食。
今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新小麦价格持续走低,到8月底,小麦价格已降至国家规定的保护价以下,按照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央储备粮北京分公司的要求,于9月中旬启动我省小麦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我县XX公司积极行动,充分准备,截止到9月30日,共收购农民小麦8391吨,价格为每吨2360元,等级为二级小麦,没有出现克扣、打白条等现象,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积极积极性。
5、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证质量。
20XX年以来,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简化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程序,缩短办证天数,由过去的10天缩短为7天,同时实行网上申请受理,网上公开公示,网上公布办证需携带的相关资料,一次性告知办证申请人,大大提高了申请办理速度,节省了申请办证时间。
6、完成市局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年共完成市粮食局常规性工作6项,包括夏秋粮小麦预产、社会平衡调查、小麦玉米抽样检查、粮食加工企业年度调查、夏秋季检查监督检查报表等,按时完成月、季统计报表、财务报表和仓储报表的上报工作。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3
xxxx年,我局粮食工作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坚持“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稳定抓成效”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完善粮食宏观调控,极力落实搬迁工作任务,强化行业指导,加强监督协调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㈠、抓粮食购销工作,引导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继续贯彻落实粮食购销市场放开政策,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趋向,本着“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市场粮食的购销业务活动。粮食市场、价格放开以来,国有粮食企业除经营小麦、玉米主要粮食品种外,还不适时机地开展大麦、茴香等农作物购销业务活动。特别是在收购旺季,购销企业职工分组分片带秤、带钱、带车走村串户积极开展粮食收购活动,克服农发行收购贷款不能及时到位的实际困难,由职工垫资进行收购,为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争取了一定数量的粮源,整个收购工作做到了谨慎定价、应收尽收。截止目前共收购粮食488.xxxx斤,完成全年指导任务200xxxx斤的24.4%。同时,作为粮食主管部门,从过去侧重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转变,鼓励多渠道、多种所有制主体平等参与粮食市场流通,活跃粮食市场。在粮食销售工作上,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以购代销、边购边销、薄利多销、加工转销、兑换促销、推陈储新等形式多样的粮食促销活动,不断扩大优质畅销粮食品种的销售比例。在扩展粮食销售渠道上,准确把握粮食市场行情,随行就市,灵活销售,在稳定老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新客户,并通过省粮油批发市场集中拍卖陈化粮129xxxx斤,至此98年全国清仓查库时认定我市的陈化粮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截止目前共销售粮食197xxxx斤,完成计划的79.1%,实现销售收入125xxxx元,完成计划的76.9%。
㈡、抓粮食仓储管理,确保省级储备粮食安全。今年我局利用春秋两季粮油普查有利时机,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对省级储备粮食进行了安全检查,同时对周转库存粮食进行了有效监管。粮食安全储存坚持以“一符四无”为目标,按照“帐物、帐实、帐帐”相符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轮换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为加强省级专项储备粮食的管理,将省级储备粮食承储库点调整为仓储设施较好的中心粮库。为加强地方粮食宏观调控,按照上级政府下达的我市市、县两级粮食储备各26xxxx斤的计划任务,我局请示市政府,同意正式启动建立市、县粮食储备工作,这将对加强政府平衡粮食余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确保全市粮食安全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目前我市储存的52xxxx斤省级储备粮,1.6亿斤周转库存粮,做到了数量真实,质量完好。
㈢、抓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注重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在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根据省、市粮改政策,按照“全员置换职工身份、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组建xxxx国有粮食控股企业、放开搞活基层粮油购销站”的改革思路,积极推进了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广泛宣传,启动改革。开好了四个会议。即:购销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购销企业全体职工大会;局领导班子会议;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协调会议。通过开好这四个会议,全局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领会了粮改政策,把握了关键措施。二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请示市政府成立了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抽调了市发改委、粮食、财政、劳动、审计、监察、农发行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了政策宣传、方案起草、清产核资、资金筹措、工龄认定补偿五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三是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拿出了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并进行反复修改完善,提请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四是细化方法,置换身份。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员置换身份的职工有13xxxx,置换职工身份经济补偿资金需263.xxxx元,除省财政拨补11xxxx元,企业自筹资金145.xxxx元。根据方案批复精神,职工领取每个工龄年100xxxx经济补偿后,先解除与企业的原劳动关系,尔后企业与职工办理短期返聘合同。经精心操作,共有11xxxx置换了身份,有2xxxx领取工龄补偿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面向社会自谋职工,有xxxx办理了内退手续。五是按照方案,组建企业。成立xxxxxxx国有粮食控股企业,承担政策性粮食购销业务。对企业主要经理管理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副总经理)请示市政府实行了委派。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我局从注重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出发,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准备工作。一是摸底调查企业情况,做到家底清。组织人员对企业资产、粮油库存、企业构成和从业人员进行了彻底调查摸底,并按要求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认定;二是密切关注改革动向,对困扰企业发展的“三老”问题进行了彻底清理,并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在处理“老粮”方面,由省财政拨付我市高价位粮食补贴21xxxx元,缓解了部分库存老粮成本高的问题。在解决“老帐”问题上,报请上级财政认定我市1998年以来政策性财务挂帐571xxxx元,财务挂帐问题得到一定处理。三是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对置换身份工龄补偿标准、解除劳动关系工龄补偿年计算、人员分流安置等敏感性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权衡利弊的基础上果敢做出了符合我市粮食企业改革的实际举措,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㈣、抓粮食市场管理,极力营造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秩序。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部门的职责,依法管理粮食市场。一是依法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组织落实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审核制度,为符合条件的1xxxx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进行了年审。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对全市用粮涉粮企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最后确定全市近xxxx企业进入流通统计的范围,并督促按时报送统计报表,为做好粮食供需平衡预测做了一定的社会调查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夏粮收购季节,深入全市各乡镇,检查了各粮食经营企业的收购资格,督促落实了社会粮食统计制度、粮食收购许可制度,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营造良好的粮食流通秩序依法履行了部门工作职责。
㈤、抓搬迁措施落实,积极创建“绿美净”花园式单位。一是加紧施工装修进度,完成新建办公楼搬迁入驻工作目标。我局办公楼总投资30xxxx元,在资金十分短缺的情况下,经克服各种困难,在今年2月中旬顺利实现搬迁。二是以落实“绿美净”工程为目标,全力做好楼前院内附属设施的建设工作,完成土方开挖、地坪硬化、植树种草、车道修建、围栏设施等的建设。硬化地坪2100平方米,绿化面积89xxxx米,绿化覆盖率达32.xxxx,植树种草有1xxxx种,一个设施齐全、环境舒适的工作环境已建立。三是极力协调落实单位搬迁职工购房“三补”政策,在单位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兑现搬迁职工购房单位补助资金9.xxxx元。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着力解决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通过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粮库设施改造、零星购建等资金项目,多渠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㈥、抓重点环节,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市场放开以来,粮食宏观调控的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为确保粮食安全预警,增强对全社会粮食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加强对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质量状况、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启动构建全市粮食收购、加工、储备、运输、供应体系、市场监管和应急报告系统。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提出了全市重大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批转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为充分利用市内外两个市场和主辅两条购销渠道,综合运用市场调解和各种调控手段,促进市场粮价在合理区间运行,适时开展本辖区内粮食供求总量和结构平衡的调查研究工作,为上级有关部门判断粮食形势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㈦、抓粮食改制企业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力求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我局粮食改制附营企业xx、xx、xx、xx公司是在1998年以来按照政企分开、收储与附营业务分离的原则改制而成的。以上企业都是通过企业整体买断产权、职工整体转换身份、职工人人参股,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组建成立,并按照《公司法》运行,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企业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经营业务萎缩,无力扭亏,管理滞后等问题,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相继关门停业。在今年推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期间,xxxx企业员工以不同形式上访,强烈要求参加本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取工龄补偿并要求解决有关遗留问题。我局本着“以人为本、解决问题”的原则,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说服解释工作。从彻底清理xxxx企业人员构成、企业演变、法人变动、员工“两金”、股金缴纳等情况入手,体现既尊重客观事实、又遵循政策原则的精神,对企业性质、员工身份进行了界定,提出了已改制企业不能列入本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政策依据,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同时,在市政府主管领导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协调配合下,充分考虑到企业已关门停业、房屋资产贬值、员工失业生活比较困难等实际情况,我局承诺按实际步骤和务实举措解决本应有企业承担的养老金拖欠、现金股等问题。通过我局细心调查、务心研究、耐心劝导,附营企业员工上访事件得到了平息,遗留问题也终将会得到解决。
㈧、抓职工工作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一是按照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弘扬诚信、务实的工作作风。二是认真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慰问系统内特困职工支付慰问金1169xxxx,发放面粉600斤,积极开展社会“慈善一日捐”活动,机关班干部捐款98xxxx。三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事业活动。圆满完成市政迁址庆典活动分配我局的工作任务,全力做好社会义务植树工作。四是积极为包村部门办实事、办好事,为其订报、无偿提供桌椅等办公用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老粮问题。即按保护价收购的高价位粮食,已由省财政补贴一部分资金,包袱得到一定程度释放,但老粮成本仍然过高,消化处理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二是老人问题。即粮食企业现有的职工,上级财政已拨付11xxxx元资金,专项用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身份置换补助。由于我市财政困难,置换职工身份经济补偿145.xxxx元全靠企业自筹,增加了企业负担。三是企业没真正触及到产权制度改革,离退休、伤残、精减退职、遗孀遗属人员费用无法预提,这块资金预计38xxxx元,为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增加了难度。四是xxxx附营企业员工的上访案件和遗留问题急待解决。
三、20xx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控股企业改革后续工作,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根据已完成的改革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规范运行等各项工作。依据《公司法》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企业改革从根本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做到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稳定。继续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资产评估,按照工作程序,对业务萎缩的边远粮油购销站依法进行公开出售,对暂不具备出售条件的购销站,实行先租后卖,逐步退出企业国有资本,实现国有民营或民有民营。
2、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业务指导工作。引导企业面向市场,开展各种有效的粮食经营活动,通过粮食购销和多种经营业务的开展,极力提高企业的生存竞争能力。进一步强化机关职能,加强对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加强对各级储备粮食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库存粮食的吞吐调解功能。管好省级储备粮食,监督企业做好粮食安全储存。启动建立市、县粮食储备,做到数量到位、轮换及时、储存安全,确保粮食调控能力。
4、充分发挥粮食行政执法职能,配合有关执法部门,依法管理粮食市场。进一步转变粮食行政管理职能,落实社会粮食统计、收购许可、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对本辖区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质量状况、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做好先兆预警。
5、做好项目建设和争取资金工作,为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通过深化企业改革,整合粮食加工转化等行业优势项目。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点和市政迁址,咬定项目不放松,做好行业发展项目的调研和引导工作,以项目引资金,以诚信跑项目。
6、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群众关心的遗留问题,力求在工作措施、实际步骤上有新的突破。坚持稳定促和谐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系统内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排查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一方稳定。
7、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服务承诺,努力构建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机关。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4
加大宣传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全面促进粮食安全、健康发展粮食执法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新职能,20XX年是我县粮食局改制后的第一年,为切实做好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体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粮食局结合我县实际,在4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了粮食执法宣传月活动。
我县是农业大县,人口62万人,常年粮食产量35万吨左右,粮食流通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从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产业发展入手,认真履行好粮食流通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粮食执法宣传,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针对广大干部职工对粮食执法信心不足的实际,我们从深入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入手,从粮食改革的大局着眼,在我局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进依法管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只有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利用执法这块平台,实现行政职能的转变,才能赢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局应有的地位,从而坚定了依法管好粮食的信心,增强了依法管理好粮食的自觉性。为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粮食局印制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及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的明白纸,录制宣传材料、制作集中宣传活动展板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
二、积极抓好粮食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在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面上与重点相结合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使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尽快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所熟悉,并分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粮食收购大户及粮食加工企业上门服务,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为他们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5月12日利用惠城大集,县委副书记康永彬、县人大副主任宋兴武、副县长李子超、县政协副主席张玉标等县领导应邀上街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办理工作,县粮食局将制作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公示办证的条件、程序,需提报的材料及地点、电话等,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书9个。
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共发放宣传单、明白纸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45辆次,现场咨询人数120多人。通过宣传,做到了国家粮食政策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提高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社会粮食管理的社会认知度,使社会粮食经营者依法自觉服从管理,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管理创造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促进粮食工作全面进步
1、结合《粮食流通条例》颁布两周年,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利用县电视台、《今日惠民》报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声势。同时做好宣传与办证相结合的文章,严格准入制度,对所提报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对,做到不符合标准的决不准入,真正达到粮食市场流通稳定、对达到许可的粮食经营者严格管理。
2、完善企业和个体户内部统计手续制度。按照全省统一格式的台帐样本,下发到经营者手中,要求他们规范建立、健全台帐,并将其纳入统计管理范畴,完善各项报表制度。
3、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在下半年将组织一次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和统计报表监督检查工作。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5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
一、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全局共应上缴税金32万元(其中穗源公司上缴19万元),已经上缴32万元;应上交养老金27万元,已经上缴25万元;应上交失业金3万元,已经上缴2万元。据我们测算,到年底各项经济指标都可顺利完成。
二、在抓好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三产。
1998年粮改以来,小杂粮退出国家保护价收购范围,农发行不给各粮站贷款支持,导致各粮站无法开展业务。从20xx年开始,国家加大了清资核贷的力度,各站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归还了发行贷款328万元,导致全县基层粮站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积极想办法,谋出路,努力扭转这种困难局面。首先,从20xx年开始,引导各站筹集资金兴办自养项目,元堡站的养殖场今年已取得明显效益,现有奶牛10头,肉牛8头;油坊粮站办起了幼儿园,现有幼儿70人;牛心粮站今年投资5万元,办起了肉牛养殖场,现有肉牛7头。通过发展三产,有效地解决了职工的生活来源,消除了全系统的不稳定因素。第二,议价公司新建的商住楼现已全部峻工,该工程建设历时一年,建筑面积3972平方米,总投资220万元,于十月中旬交付使用,为城市建设增添了一处亮点,并且安置了议价公司16名职工(为职工交纳养老金到退休,发放一次性补偿金,解决了欠发职工工资、押金等,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议价公司的改制也圆满结束,为其它企业的改革摸索了经验,开了个好头。第三,今年,按照农业发展银行的“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政策,组织各站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积极收购农民余粮,服务于农民,认真做好非保护价粮食收购工作。全年共争取发行贷款630万元,截止目前收购非保护价粮食830万斤。第四,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坚决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尽心尽力为退耕农民发放粮食,提供优质服务。目前20xx年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1100万斤,已全部发放完毕,20xx年应供1519万斤,已供出647万斤,剩余未供部分因政策因素没有及时发放到退耕农民手中,按国家政策移交财政部门,以现金方式发放,现正在与财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三、积极招商引资,抓紧培育龙头企业。
今年我们积极抓了穗源公司的招商引资工作,但由于公司生产设备陈旧,生产能力低,资金短缺,仅停留在小打小闹的局面上,龙头带动作用很难体现。从年初开始,我和公司负责人积极走出引资,争取以联营、合作等形式,来改进小杂粮生产设备,扩大穗源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规模,经和太原六味斋公司进行了多次接触,并来我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香港冠皇集团签订了1.3亿元的合作意向,另外,我们继续在争取25000吨面粉厂项目立项,从20xx年开始,20xx、20xx连续两年上报到国家计委。今年,我们又到省计委积极争取,把25000吨面粉厂项目单独上报到国家计委,目前还在争取中。
四、掌握政策,拓宽思路,积极稳妥地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由管理国有粮食企业转变为管理全社会粮食经营者。为此,我们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贯彻。首先,摸清了全县粮食经营者的底数。在全县乡村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条例》,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第二,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全县粮食安全,我们积极争取县级调控粮500万斤,现正在争取发行贷款,争取年底落实;第三,我们组织力量,对我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经过反复测算、调查摸底、会议多次讨论,目前已摸清底数,制定出了实施方案。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6
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办政〔2012〕95号)要求,我省各级粮食部门紧紧围绕“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的中心任务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突出宣传重点,大力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守法意识,以及服务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的大局意识,促进社会各界深入理解和遵守《条例》,为保障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省粮食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活动安排,明确牵头处室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并及时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部署全省粮食系统紧扣主题、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好《条例》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学习,认真交流总结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经验。各级粮食部门把《条例》宣传与“六五”普法、《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宣传工作和相关粮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学习粮食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及时交流《条例》宣传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向省粮食局报送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报告,确保全省粮食系统《条例》宣传工作有主题、有计划、有重点、有力度、有成效。
二、突出重点,宣传到位。
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条例》宣传活动。一是召开座谈会或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汕头、东莞、湛江和云浮等市通过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条例》经验交流座谈会,深入探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依法管粮情况,加深对《条例》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增强服务意识。中山和肇庆等市组织当地粮油企业有关人员座谈,针对粮食经营、加工、储存和销售等各环节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就如何提高经济效益、科学储粮、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韶关、汕尾、东莞、湛江、清远等市和佛山市顺德区分点设立服务咨询台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市民的询问,讲解粮食流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条例》知识现场问答等,并结合“粮食科技活动周”和“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深入各粮油市场,扩大受众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介绍小麦粉营养知识以及相关食品的科学制作方法等,增强宣传效果。二是结合粮食业务工作开展宣传。各地结合粮食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粮食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和粮食经营者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科学储粮技术等相关法律和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相关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守法自觉性。中山、清远、云浮等市结合今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工作,督促粮食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报送统计数据、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按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安排粮食出库、承担应急任务等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韶关市结合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实际案例开展研究讨论,通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管理和执法行为。汕尾市结合粮食执法检查,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粮食市场安全监督检查,《条例》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6次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效应。省粮食局在局网上开展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同时,向《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主流媒体通报了我省贯彻《条例》所取得的成效,各地也在地方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全省上下形成了多形式、宽覆盖的宣传网络,较好地增强了宣传效果。江门市通过电台、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跟踪专题报道《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并通过市政务交流平台向市直机关部门干部职工发送《条例》宣传短信4957条;佛山市顺德区在该区主流媒体《珠江商报》专版宣传《条例》等重要粮食法规和该区粮食工作开展情况。四是采取其他方式宣传。省粮食局在办公大楼悬挂了大型宣传条幅横幅,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办公大楼大堂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各地粮食部门在办公场所、粮食市场、主要路口、城镇广场等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派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以及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粮食政策和粮油产品常识等,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系统共发放宣传资料近8万份,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6000多份,出动宣传车200多人次。此外,在加强《条例》宣传的同时,我省加大力度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和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工作,促进了全省粮食工作科学发展。
三、抓好落实,成效明显。
我省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管理和执法行为,有效增强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了粮食部门的形象,增强了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生产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粮食消费者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的观念。二是使《条例》宣传贯彻与粮食业务、法治实践,以及广大群众利益更加紧密结合。通过《条例》的宣传贯彻,既贯彻落实好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要求,带动提高粮食依法行政水平,又以依法管粮的实践和探索,丰富和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及实践。同时,促进了粮食工作更好地开展,并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渠道来宣传粮食工作,增强了宣传成效,尤其在社会公众对于粮油市场波动较为敏感的时候,对于稳定消费预期、提醒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我省粮食系统将继续按照国家粮食局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常态化、协作化、创新化和深入化,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粮食工作、共同保障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确保全国最大粮食主销区的粮食安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7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八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办政〔2012〕95号)要求,今年5月,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宣传主题的粮食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颁布八周年宣传工作,专门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自治区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八周年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宣传措施和组织领导等,对各地宣传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州、市粮食局也相继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方案,整个宣传活动做到了有领导机构、有宣传方案、有专人负责、有宣传经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内容丰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一)各地粮食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粮食法<修改意见稿>》等相关粮食法规、规章、文件,增强履行职能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管粮能力。如巴州粮食局专门邀请了天山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专家来局做“面粉加工品质与食品安全管理”专题辅导,学习粮食加工与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全局机关人员业务水平,促进法治粮食建设。
(二)结合今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工作,各地粮食局把《条例》宣传活动与依法行政实践结合起来,重点宣传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依据,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竞价、轮换、移库等相关制度规定。督促粮食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依法受理种粮农民、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诉、检举,依法处置粮食违法行为,做到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结合。
(三)召开贯彻《条例》座谈会。各地粮食局通过邀请下属县(市)粮食局和粮食购销企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重点粮食经营户参加《条例》八周年座谈活动、深入探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州直各级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了解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和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学习讨论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听取对粮食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四)全力做好夏粮收购政策及“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农户科学储粮等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区各级粮食部门利用标语横幅、广场宣传咨询、深入基层和乡、村走访宣传,集贸市场集中宣传,现场讲解、现场演示、发放宣传资料和展板、播放录音带宣传资料、推介销售新产品、宣传人员在现场解答公众咨询、电视台等部门现场采访、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粮食生产者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粮食消费、科学储粮技术等相关法律和知识,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向粮食消费者宣传有关粮食质量卫生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增强粮食消费者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的观念。
(五)结合“粮食科技活动周”活动,组织开展《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现场宣传活动。如昌吉州粮食局、伊犁州粮食局组织当地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暨粮食科技活动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活动内容,为群众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宣传国家粮食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悠久的主食文化、粮食营养和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粮食,合理膳食,改善营养状况,提高健康素质。参展企业还向市民展示、推介了本企业各种系列的放心粮油产品,介绍了小麦粉常识、小麦粉品质与营养检测,解答了小麦粉消费当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公众要树立安全、营养、健康的消费理念,多选择营养丰富的全麦粉、营养强化粉和专用粉消费,不采购含增白剂、增筋剂等对健康不利的面粉。同时,进一步宣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主要内容,使粮食生产者、经营者自觉遵守粮食政策法规,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其他各地粮食局也相应地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在整个宣传活动月期间,全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00多条,设置宣传展牌200多块,设立宣传咨询点40多个,出动宣传车辆100余次,接待群众咨询7000余人次。
三、宣传效果
1、有效扩大了《条例》内容学习宣传范围,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条例》颁布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广泛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了依法经营、安全消费的意识,对今后顺利开展依法管粮工作,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放心消费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树立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的良好形象。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普遍了解到《条例》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的职责和任务,认识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粮食流通及市场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认识到,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有利于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3、通过开展《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既提高了全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意识,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又提高了粮食经营者合法经营的’自觉性,规范了粮食流通秩序,达到了预期效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把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8
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中央确定的加快完善粮食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成果,是提升粮食流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深做实省委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
新形势下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搞活粮食流通,迫切需要加快实现从政策治理到法治治理的转变,实现粮食治理走向法治化。修订后的《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在系统总结实践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将粮食流通管理中成熟的政策制度法治化,是落实中央确定的加快完善粮食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成果,对于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有利于进一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切实加强政策性粮食管理、更好保持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更好规范市场秩序、保障高品质粮食供给。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要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有效维护粮食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稳定,坚决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认真落实《条例》修订的新要求
《条例》修订适应粮食流通形势发展新要求,针对粮食流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作出了系统化的制度完善,特别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取消粮食收购许可,强化了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全面规定了政策性粮食管理的禁止性行为;将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作为粮食经营活动的明确要求;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全面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这些新要求,加快形成政府依法公正监管、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公众积极有效监督的良好氛围。
(一)认真落实粮食收购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条例》取消粮食收购许可,实行收购备案,并规定了一系列执法检查和诚信监管的措施和手段,要求做好粮食收购事中事后监管。要依法规范执法措施,做好收购备案管理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衔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的公平竞争。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对打白条、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不及时支付售粮款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罚。要切实转变监管观念,改进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粮食收购活动的日常监管;认真指导企业履行备案职责和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监管。
(二)切实加强政策性粮食管理。《条例》针对政策性粮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专门的制度规范,明确了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等方面的义务规定;同时,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特别增加了粮食经营企业负责人的个人违法责任。要增强责任意识,突出抓好政策性粮食特别是地方政府储备粮食管理,强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监管,严厉查处“转圈粮”“以陈顶新”以及擅自动用、串换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种粮农民合法权益行为,把粮食政策用好,把粮食库存管好,把政策作用发挥好。
(三)严格落实粮食质量管理要求。《条例》针对粮食质量安全保障的特殊问题和专门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检验等制度规范;特别是明确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粮食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为严把粮食入口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要切实履行好粮食质量管理职责,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会商协同,实施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敦促粮食经营者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义务,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四)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条例》围绕节粮减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作出了特别规范,将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作为粮食经营活动的原则要求,对粮食储存、运输等环节节粮减损作出了重点规范,鼓励和支持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技术,开展珍惜和节约粮食宣传教育。要严格落实粮食节约减损各项规定,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经营者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强化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倡导城乡居民文明健康消费,营造“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主动履职担当严格依法监管。《条例》完善了粮食安全责任体制机制,强化了粮食流通监管部门职权,丰富了行政强制、信用约束、风险监测等监管手段,严格了行政监管部门、粮食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对粮食流通依法监管提出了新要求。要清醒认识法定职权既是权力也是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要加强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提升监管威慑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学会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切实维护好粮食流通的正常秩序。
三、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
为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切实发挥《条例》在完善粮食宏观调控、规范粮食经营活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条例》深入学习。积极订购和发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解读》,学深悟透新《条例》的赋予的新职能和新规定、新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治粮水平。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条例》学习的指导督促,引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请地方党委、政府和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将《条例》纳入专题会议学习内容,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扛起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二)制定修订配套政策措施。抓紧制定与《条例》配套的制度规范,切实提高《条例》的执行效率。对涉及粮食流通的现行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与《条例》不相符的内容应及时修订或废止,确保《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加强粮食收储流通动态监测和实时监控,全面准确掌握市场行情,及时报告有关信息。会同农业农村、统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预警分析,并按照职责开展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增强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业务联动。
(四)强化粮食市场监管。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各项任务。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依法管粮,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决防止出现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坑农害农现象,依法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五)加强《条例》培训和宣传。大力开展《条例》培训和普法宣传,集中开展对粮食流通监管人员的全员培训。结合“夏粮收购”“秋粮收购”“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做好重点对象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9
为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提升全市粮食行业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监管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运用法治方式管粮管储,近日,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依法依规管粮管储——认真做好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为主题,开展专题培训。
培训总结梳理了当前我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3项主要职责,归纳分析了监督检查工作的4个内在特征和5个主要特点,从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新职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粮食监督检查职能2个方面,对比讲解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从准确把握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依据、正确履行政策性粮食属地监管职责、正确行使查封扣押行政强制职权和强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配合协作等内容,着重就认真做好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讲解。同时,从全面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实现惩罚尺度与违法程度相匹配、合理界定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加强信息监管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4个方面,重点介绍了即将施行的《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的创新和亮点。
有关市级部门负责同志,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全体干部、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区粮食购销公司负责同志、粮食承储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专题培训。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10
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颁布后,濮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召开新《条例》学习会议,对新《条例》进行宣讲,会议重点讲解了新《条例》新增和变动内容,使与会人员对新《条例》修订有更直观的了解,并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集中学习活动,在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内掀起学习新《条例》热潮。现将新《条例》宣传贯彻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学习新《条例》。我局组织机关人员,在市综合楼、市粮油店门前设置宣传站,开展咨询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近百人;深入粮食企业、农户、乡镇街道宣传,领会新内容、适应新变化,落实新要求;同时,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利用宣传阵地、LED显示屏全天滚动宣传《条例》新修订的粮食安全内容、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加强粮食流通领域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内容,结合夏粮收购工作,做好重点对象的宣传。
二、对照新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集中学习。在本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学习资料800余份,观看新《条例》相关学习视频及课件,扎实开展新《条例》学习培训班,培训人数近300余人;组织开展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内对照新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表集中学习,从而规范粮食收购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在保持有效宣传形式的同时,把新《条例》宣传活动和依法行政情况相结合,重点宣传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依据,进一步引导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学习领会新《条例》,更加自觉遵守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营造人人关心粮食工作、共同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的良好氛围,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执法讲法,强化遵法守法意识。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积极向粮食经营者解读新《条例》内容,使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统一印制了新修订《条例》宣传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宣传海报,发放给辖区内涉粮企业及收粮点,要求其贴在醒目的地方,方便广大农民了解法规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条例》修订出台后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如果您觉得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总结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我们非常希望您能够将其分享给更多的人。最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内容。祝您生活愉快!
本文由用户Thomas Hill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yunpanclub.com/64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