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方案 篇一
一、组织领导
排查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场所安全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杨灿培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爱中、市安监局局长曾远翔、公安局副局长蔡榕阳、消防局局长杨锦财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爱中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公安、文化、旅游、安监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脱产办公。办公室负责对市区范围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和“三小”场所整治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收集、汇总各县、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同时组织工商、公安、消防、旅游、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督导组,对全市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县、区应参照市的做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对象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戏、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尝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宾馆和饭店;
(七)“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检查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取得许可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场所的安全条件。责令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停止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和管理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闭状态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维护保养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是否符合要求,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十)检查各辖区内“三小”场所是否按照《惠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进行整改,规划方案《场所安全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市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过关,摸查隐患底数,全部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关停不合格场所。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三小”场所“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11月14日前完成)。
市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明确有关部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在惠州日报、惠州电台、惠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告本次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督促本地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三小”场所业主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9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凡是到现场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表,由检查组带队负责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存档,按照“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对象逐一过关,不重复、不遗漏、不留死角。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张贴《消防安全隐患单位》黑色警示牌;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在各新闻媒体上曝光。
排查整治期间,对未按照《惠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整治的单位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下发督办函,督促当地县、区政府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跟踪落实治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2月26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六、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公安治安部门负责核查排查整治单位营业额定人数,检查其治安管理状况,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运转情况。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的消防行政许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材料检验等情况;大力推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巡查员制度,推行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公众责任险;同时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工商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的工商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同时对“三小”场所工商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
(四)文化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文化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选址等情况。
(五)旅游部门负责重点核查星级宾馆的资格条件。
(六)各县、区政府成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三小”场所“一畅两会”深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各乡镇(办事处)完成“三小”场所“一畅两会”整治工作。
为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按照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白话文·》领导挂点负责制,成立由市领导为组长,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安监局、消防局等部门参加的六个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挂点负责督导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3)。各督导组定期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指导基层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各县、区要及时向督导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保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九届市委第五十二次常委会议决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四项制度:新闻媒体公示曝光制度、检查责任签字制度、事前问责制度和消防安全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着力整治各个场所的突出问题,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排查整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干扰、阻扰排查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安全工作方案 篇二
校属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特别是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增强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从责任、制度、措施、人员、保障等方面抓好校园防火工作,全力筑牢火灾防控“底线”。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意识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作会、专题会、班会等时机,强调防火安全重要性;要结合学校开展“11.9”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微平台”和“自媒体”消防宣传作用,加强消防舆论引导,构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三、全面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一次本单位责任范围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单位内部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共同解决,同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于11月20日(周一)16:00前报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
四、落实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特别是:
(一)办公和教学区域不得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下班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以防设备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形成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要对实验仪器设备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完善基础台账;做实验时要有专人看护,对24小时运转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监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有故障、老化等)的仪器设备要停止使用。
(三)要切实加强学生使用电器的管理,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应立即没收;在使用手机、电脑等充电器时,必须保证使用合格产品,禁止使用“三无”电器;充电电器都必须摆放在桌面上,严禁摆在被褥或衣物下方;学生宿舍使用电热毯必须做到严格审批,不使用时严格做到关闭电源并拔掉插座。
(四)后勤管理处应加强作业人员监督和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还应进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因素。
(五)各消防控制室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加强消防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全校消防安全。
五、明确责任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学校将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终安全稳定考核的重要内容,保卫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深入、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特此通知。
保卫处(综治办)
20xx年11月14日
安全工作方案 篇三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制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督促消防责任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由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社区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
三、专项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20xx年2月
四、专项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各社区、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专门行动领导小组,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谋划,全面启动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9日至20xx年2月20日)
各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单位为重点,利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形成的良好势头,深入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消防安全主体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社区冬季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验收,总结冬季防火工作经验,查找不足,确保冬季防火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专项行动措施
(一)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各社区要督促辖区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生宿舍、“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挤占疏散通道,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
(二)加强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器材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三)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存储、经营单位的检查。
(四)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
(五)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建立多户联防等居民自我管理机制,严格室外用火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各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常识,不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防火自救能力。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火场逃生自救能力。要及时曝光和通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战备,防范未然。要加强对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义务消防员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
各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各社区要将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每月20日上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镇武装办公室),并于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活动总结。
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篇四
一、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中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先进示范单位,发动和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综合治理,推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和消除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达到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工作要点
1、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3、定期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4、长期不懈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搞好食品药品安全周活动)。
5、贯彻落实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提前申报、现场检查)。
6、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固定与流动性商贩的登记、检查。
三、工作措施
除法律规定外,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应急处置不力的村支部书记予以撤职,村委主任给予歇职,直至不再担任该职务。
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篇五
为了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管理水平,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20xx年安全工作重心:从硬件和软件上为员工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1、20xx年度安全目标:
(1)重伤、重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每周一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查安全隐患、违章违纪。对各单位进行测评,奖优罚劣。
(3)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公司各车间安全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提高隐患整改率,确保安全隐患98%整改,及时整改率达到100%以上;制定并落实实施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制。
(4)应急预案及消防演习:定于20xx年上半年进行事故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演习各一次。下半年各一次。
(5)安全设施建设:按照生产要求完善公司安全设施建设,保证各种设施按要求定期及时做好检定工作。
((6)各车间每天对本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记录。
(7)安全检查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班组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综合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人,并及时跟踪验证。
2、安全教育:
(1)组织领导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员工安全培训记录。
(2)对员工和新进公司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坚持安全教育100%考试合格上岗。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每月有计划的进行老员工安全知识再教育。
(3)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4)使员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5)使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措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
( 6)对外来施工人员培训做到100%到位,施工队必须具备施工资质、提交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方案)、完善的施工安全组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后方可施工。
(7)上半年完成对安全培训系统的整理,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文件,包括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培训测试、培训运作、监督、跟踪检查等。
(8)对换岗、转岗、复工人员,单位要进行安全技能和岗位操作方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记录。
(8)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时将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增强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及法律观念。
(2)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员工在自己岗位上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4、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措施。
(1)建立健全经营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确保相关证件齐全。
(2)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张贴警示标志或告知牌。
(3)特种车辆及防护设施要及时保养维护,做好保养维护记录。
(4)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
(5)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的安全预评估及审批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增加预案演练次数,完善预案实战要求,订做各种警示标志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6)“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值班、确保节日安全
(7)落实好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对安全巡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调整充实值班巡逻人员,做好对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值班巡逻记录和交接班手续,防止脱岗。夜间带班人员要增加检查次数,以防重大事故发生。
20xx年公司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个核心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当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篇六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0、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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