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制度 篇一
一、所有教师必须牢固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强己”的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努力使自己向研究型、专家型的教师发展。
二、每位教师都要有自己的科研学习笔记,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研学习、科研活动和科研理论培训,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能够自觉学习现代教育科研理论和新的教育改革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学习积累本学科新的教育教改经验。每学期至少应该读一本相关理论著作,阅读15篇以上在国家正式教育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做摘录或写出心得体会。
四、各教研室要努力营造本学科的`学习、研讨氛围,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师的科研学习和研讨。
五、教师要密切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实践,不断总结提升自己的实践经验,经常和同志交流学习,不断切实提高科研水平。
理论学习制度 篇二
近几年,通过理论学习,尤其是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中心机关干部自觉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办事,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善;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有了明显提升。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心党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目的
通过坚持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全体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自觉性,促进我市土地储备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学习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中心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目的,以提高中心机关干部职工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为重点,紧密联系国内外新形势,联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联系我市土地储备事业的发展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历史、法律和管理等方面新知识。
三、学习要求
根据我中心机关的实际情况,采取机关理论学习和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者有机结合的形式,认真抓好机关理论学习。
1、中心机关理论学习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理论辅导、上党课),由机关党支部负责。二是支部大会专题学习讨论,由支部书记负责。三是各处室集中学习,由处室负责同志负责。
2、坚持中心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学习负责制。机关支部书记负责对支部学习计划安排、学习专题的审定,并主持支部的学习。党小组长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参加学习的人员的召集,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的理论学习。
3、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党支部要根据中心机关理论学习时间、内容的要求,参照中心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上级和中心的会议、文件要求及处室的业务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
4、坚持集中学习制度。要坚持每周不少于半天集中学习制度,学习内容由机关党支部、处室安排。每次集中学习要注重有针对性地讨论一些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认真做好学习记录。要认真检查集中学习的到课率。机关党支部、各处室要认真填写记录本。个人的”理论学习记录本要做到“两有”,即:有读书笔记、有学习心得。因有特殊情况未能到课的,事先向负责组织学习的同志请假,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登记,事后通过自学补课。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认真抓好个人自学,特别是在集中学习前按照学习内容先行自学,做好发言准备。要针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理论思考,机关干部要坚持每年至少写出1篇调研报告或论文,每个季度要撰写1篇学习体会。
6、搞好学习的宣传报道。要依托简报、局域网、宣传栏、报刊等载体,开辟学习专栏或学习园地,及时登载支部和个人的学习信息、学习心得、理论文章等,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7、坚持每季度有学习小结,年度有学习总结,并向机关支部写出书面报告,机关党支部经汇总后向中心党组汇报。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中心机关党支部将组织人员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类学习记录、参加各处室的理论学习会,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学习积极、成绩突出的处室、个人予以表扬;对学习拖沓、成绩落后的要及时给予批评。考核结果作为效能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理论学习制度 篇三
为了全面提高执法队员执法能力与素质,加强执法队员理论学习,努力建设一支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事、执法有能力的高素质执法队伍,现制定《tb镇执法队理论学习制度》。
一、执法程序及部门规章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1、熟练掌握各类执法内容的程序,保证执法程序规范,维护程序公平。
2、熟练执法文书应用范围、填写规范、送达方式及适用范围。
3、规范化部门管理,维护部门运行有序、高效。
(二)学习教材。
1、《天津市静海区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手册》。
2、《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案卷制作模板》。
3、《执法手册》。
4、《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手册》。
5、部门其他文书使用规范。
6、上级下发各类执法规范。
7、部门规章及专项文书应用。
(三)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每双周开展1-2次集中学习,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通过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讲解,专题应用,讨论交流等多种有效形式,把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熟练掌握相关内容。
二、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1、熟练掌握执法涉及法律法规条款。
2、依托法律法规提高巡查、检查、执法标准。
3、提高执法能力,维护依法执政。
(二)学习教材
1、《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
2、《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4、《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6、《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三)学习形式
以个人自学为主,每双周开展1-2次集中学习。通过个人自学与日常执法实践,积累需求,明确学习导向,利用集中学习进行专项讨论。
三、组织管理
1、全体执法队员为执法程序学习组成员。
2、执法队长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组员的”学习。
3、内勤人员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根据学习内容选任经验丰富,技能掌握牢靠的队员进行专项讲解与授课。
四、学习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集中学习一般每周开展1次,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60分钟。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每次集中学习,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认真准备,积极参与。
2、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转化到日常实践中去,并对日常实践检验反馈到进一步学习中。
3、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报告和档案等制度。组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事先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4、要按年度建立学习档案,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考勤记录、个人自学计划和其他有关学习组学习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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