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制度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内控制度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2020年工作规划》,保证各项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全面推进我市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税收体制机制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是大预防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强化源头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收征管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科学的内控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履行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责任的有效落实和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明确职责分配为基础,以权力运行为主线,以程序的关联制约为重点,以风险控制管理为抓手,以信息化运行为依托,以完善制度为保障,把对权力的制约贯穿于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构建责任明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的权力制约机制,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到那里,对权力的制约就延伸到那里,保证部门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三、基本原则

各单位要将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税收整体工作中谋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应当覆盖税收执法与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活动,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和科学的控制方法,将内控的要求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人员、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执法与行政管理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注重结合。做到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税收征管与内控机制建设相统筹、税收服务与权力约束相统筹、内控成本与效益相统筹,既要强化制约,又要确保权力发挥出应有的管理效率与服务效能。

(四)继承创新。总结、继承与借鉴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在归纳、细化、量化、深化上下功夫。

(五)依法建设。部门内控机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不能以超越法定权限与职责的方式干扰正常的权力运行。

四、重点内控内容

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要突出五个方面的任务和内容。

一是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责任。结合国税系统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定岗、定职、定责,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合理分解权力。明确部门权力结构,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分解,形成层层分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

三是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流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防范职务和廉政风险;优化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按规定公开信息,提高工作效能效率。

四是排查风险点。查找职务和廉政风险点,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对排查发现的风险,按风险从大到小划分一至三级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管理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五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规程,使制度管用、有效,覆盖全部业务和全过程。

五、方法步骤

全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5月底前,市局机关各部门按照机关本级和本系统业务条线管理的职责范围,基本完成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各分局原则上与市局机关同步开展。2017年年底前全系统各单位完成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具体时序进度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市局机关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至2017年1月底前。

市局召开机关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动员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传达贯彻省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广泛开展“熟悉内控、理解内控、掌握内控”为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参与内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内控机制建设的良好环境。

市局成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顾友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局班子其他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监察室副主任陆友良、征管科科长蒋志达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综合分析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征管、税政、稽查、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组成,机关各科室要明确一名科室领导主抓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联络员,并报市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至2017年6月底。

市局机关各部门按照机关本级和本系统业务条线管理的职责范围,申报本部门主办的内控机制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包括综合或单项的内部岗责手册、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内控制度与措施、信息技术应用等项目。2017年6月底前,将完成情况或结果报市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优化权力配置结构。针对权力的不同性质、内容、作用对象和影响范围,科学合理配置权力岗位,细化部门职责,从而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形成制衡力、约束力、控制力与牵制力,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要求。

(1)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对本级机关部门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事项清单。

(2)完善分权制衡机制。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

(3)编制“内部岗责手册”。进一步明晰内部机构设置、权力事项、岗位职责等情况,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

2、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分析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编制工作流程手册,量化控制标准,通过提高权力运行的程序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完善按岗定责、按制度办事、按规程操作、靠责任落实的权力运行机制。

(1)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2)细化流程节点操作规程。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明确控制节点,制定作业标准,细化内控措施,实现权力运行的过程制约、程序控制。

(3)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通过流程图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3、科学实施风险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再动员、再部署,把在全系统开展的“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引向深入。

(1)组织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通过风险查找、识别、分类、评价等手段,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形成主动预防的管理环境。

(2)建立完善防控措施。全面整合、补充、优化现有各项监督制约措施,着力解决现有各种工作规范和制度效用发挥不足,执行力和落实度不够等问题,形成规范性的内控机制建设做法。

(3)有效实施风险防范。针对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把风险排查、分析、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内化成刚性操作守则,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管用。

4、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要积极构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链,完善配套,形成机制。

(1)持续推进制度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创新方法,与时俱进,做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与税收事业发展相适应;与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与本系统整体反腐倡廉实际相适应;与转变服务理念,提高作风效能建设水平相适应;与规范执法,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相适应;与廉洁自律,提高国税干部自身素质相适应。建立以下二项制度:

①内审员制度。配强内审力量,建立内审员监督机制。内审员按照内审员制度规定的内审项目、内容及内审面和内审要求,开展日常内审工作,切实加强对风险事项的内部监督。

②重点风险事项的监督审理制度。分局成立执法监督审理组,由中层以上干部组成,分局长任组长。采取集体审议的方法负责执法风险全程监督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

(2)致力保证制度切实可行。要建立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的基本规范、操作规范、评价规范。要抓紧对现有制度的梳理,原有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的,该废止的废止,该归并的归并,该完善的完善。要着眼于将原则要求转化为操作措施,特别是对一些细节上规定不明、可塑性大且容易出现问题的事项,必须尽快完善配套措施加以重点制衡。要力求做到针对一个权力事项,建立一项流程,规范一套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重点完善和落实以下制度:主辅岗制度。每一个风险事项均设置主辅岗。到企业实地调查、检查和评估约谈,采购物资等工作时,必须实行2人以上主辅岗制。回避制度。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执法回避、监督回避。风险提醒制度。在下派任务和明确工作时,根据涉及风险事项的等级和内容,提醒干部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外出联系单制度。税务干部到企业实地检(调)查、核实、约谈等履行税收工作和日常采购物品时,须填写廉政风险事项外出联系单,并请企业(供货商)盖章确认。日常分析制度。根据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及思想作风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有可能存在引起执法风险的异常情况,则可以暂停、调整相关人员所从事的执法事项,及早消除风险隐患。层级审批、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对执法事项在征管系统中实行流程管理、层级审批。请示、报告制度。承办人员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注销清算、物资采购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嫌疑,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指定的领导汇报,不得借故拖延、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申辩说明制度。承办人员或实施人员须以书面形式对执法监督审理组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申辩和说明。定期回访制度。每月回访涉及风险事项的’纳税人,听取企业在税收执法、文明服务、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要事项公开制度。主要包括内部公开及外部公开,将风险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接受内、外部共同监督。

(3)切实提高制度的遵从度和执行力。要在抓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既要重视制定制度,更要严格执行制度,做到建立一项,完善一项,落实一项。要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的,必须给予严肃的惩戒。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来保证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威慑力,切实提高制度的遵从度和执行力。

5、强化科技制约和信息沟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各工作领域之间信息流转运用,将制约的措施和办法以信息化的手段固化下来。

(1)大力推行权力网上运行。依托“CTAIS2.0”征管信息系统,全面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运行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

(2)充分发挥监控管理功能。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税源辅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和办公管理辅助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3)积极拓展信息化应用。要加强国税基层内控机制建设的探索创新,积极整合提升和扩大各信息系统的功能。要拓展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管理、财务管理、基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使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使用,逐步实现互融互通、制约监控。

(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2017年7月至2017年底。

2017年6月底前,市局机关基本完成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市局部门内控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市局机关内控机制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整改完善。

2017年年底前,督促检查全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分局、机关处室、监察部门三级监控预警和联动防控机制。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六、组织领导

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任务,各单位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自上而下,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将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管辖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直接负责。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的内控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并在做好自身内控建设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起对业务条线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责任,加强筹划和指导。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责任分解,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事项、工作规程、考核标准、过错责任等,把内控的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岗位。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学习借鉴,探索创新。国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具有业务板块多、专业性强的特点,各单位要发扬创新精神,重视在实践中探索内控机制建设,既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又要立足自身实际,开拓思路,创新工作,突破难点,不断积累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经验,积极构建具有自身特点和切实有效的内控机制。

(三)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部门内控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各单位要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要结合国税部门实际,突出重点、整体规划、善于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统筹安排,相互促进。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市局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遗漏权力事项、规避内控机制实行“体外循环”等行为的部门,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2017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2020年工作规划》,保证各项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全面推进我市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税收体制机制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是大预防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强化源头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收征管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科学的内控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履行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责任的有效落实和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明确职责分配为基础,以权力运行为主线,以程序的关联制约为重点,以风险控制管理为抓手,以信息化运行为依托,以完善制度为保障,把对权力的制约贯穿于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构建责任明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的权力制约机制,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到那里,对权力的制约就延伸到那里,保证部门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三、基本原则

各单位要将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税收整体工作中谋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应当覆盖税收执法与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活动,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和科学的控制方法,将内控的要求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人员、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执法与行政管理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注重结合。做到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税收征管与内控机制建设相统筹、税收服务与权力约束相统筹、内控成本与效益相统筹,既要强化制约,又要确保权力发挥出应有的管理效率与服务效能。

(四)继承创新。总结、继承与借鉴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在归纳、细化、量化、深化上下功夫。

(五)依法建设。部门内控机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不能以超越法定权限与职责的方式干扰正常的权力运行。

四、重点内控内容

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要突出五个方面的任务和内容。

一是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责任。结合国税系统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定岗、定职、定责,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合理分解权力。明确部门权力结构,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分解,形成层层分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

三是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流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防范职务和廉政风险;优化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按规定公开信息,提高工作效能效率。

四是排查风险点。查找职务和廉政风险点,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对排查发现的风险,按风险从大到小划分一至三级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管理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五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规程,使制度管用、有效,覆盖全部业务和全过程。

五、方法步骤

全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5月底前,市局机关各部门按照机关本级和本系统业务条线管理的职责范围,基本完成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各分局原则上与市局机关同步开展。2017年年底前全系统各单位完成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具体时序进度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市局机关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至2017年1月底前。   市局召开机关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动员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传达贯彻省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广泛开展“熟悉内控、理解内控、掌握内控”为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参与内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内控机制建设的良好环境。

市局成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顾友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局班子其他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监察室副主任陆友良、征管科科长蒋志达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综合分析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征管、税政、稽查、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组成,机关各科室要明确一名科室领导主抓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联络员,并报市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至2017年6月底。

市局机关各部门按照机关本级和本系统业务条线管理的职责范围,申报本部门主办的内控机制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包括综合或单项的内部岗责手册、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内控制度与措施、信息技术应用等项目。2017年6月底前,将完成情况或结果报市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优化权力配置结构。针对权力的不同性质、内容、作用对象和影响范围,科学合理配置权力岗位,细化部门职责,从而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形成制衡力、约束力、控制力与牵制力,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要求。

(1)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对本级机关部门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事项清单。

(2)完善分权制衡机制。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

(3)编制“内部岗责手册”。进一步明晰内部机构设置、权力事项、岗位职责等情况,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

2、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分析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编制工作流程手册,量化控制标准,通过提高权力运行的程序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完善按岗定责、按制度办事、按规程操作、靠责任落实的权力运行机制。

(1)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2)细化流程节点操作规程。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明确控制节点,制定作业标准,细化内控措施,实现权力运行的过程制约、程序控制。

(3)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通过流程图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3、科学实施风险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再动员、再部署,把在全系统开展的“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引向深入。

(1)组织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通过风险查找、识别、分类、评价等手段,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形成主动预防的管理环境。   (2)建立完善防控措施。全面整合、补充、优化现有各项监督制约措施,着力解决现有各种工作规范和制度效用发挥不足,执行力和落实度不够等问题,形成规范性的内控机制建设做法。

(3)有效实施风险防范。针对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把风险排查、分析、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内化成刚性操作守则,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管用。

4、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要积极构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链,完善配套,形成机制。

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篇三

1、预算的内部控制计划

2、工程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计划

3、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其他物资的内部控制计划

4、票据的内部控制计划

一。工作整体目标:

完善内控环境,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二。 主要计划:

控制的要点:

1、必需由得到授权的业务经办人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或银行存款事项的有关业务,并在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签章。

2、由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并签章,然后由学校总务主任或学校领导(根据权限)签章。

3、出纳员复核收支原始凭证,按照凭证所列数额收付现金(或收付支票),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4、出纳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送交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会计统一编制记账凭证。

5、出纳人员对于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所规定的限额,学校可根据自身的情况,不定期的由总务主任(或学校领导)、校办厂会计共同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盘点。

6、对于银行存款,学校也可由总务主任(或学校领导)、校办厂会计共同对出纳所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

7、学校当月有未达帐项的,有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8、出纳人员保管支票,财务专用章由总务主任或学校校办厂会计保管,法人章由学校领导保管。

9、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学校支付现金,可以从学校的库存现金或提取的备用金内支付,不得从学校的现金收入中直接制服,即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10、不准用银行存款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留帐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

(一)、预算的控制计划

1、由学校向结算中心会计提供正确的基础资料,如:教职工人人数、学生人数、离退休人数

2、由结算中心会计根据学校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教育局制定的定额编制预算,并将预算总额告知学校,学校根据预算总额统筹安排资金,并在行政会上讨论。比如:需向局申请的专项、学校根据预算自主安排的项目等。

3、学校严格按照教育局核定的预算数执行,做到量入为出,合理安排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工程基建项目的控制计划

学校的工程基建项目一般分为:向教育局申请项目和学校自行安排的项目两种,无论是哪种项目一般都由教育局下属工程队完成,但学校应做好以下的控制:

1、由学校法人与工程队签订合同。

2、学校对工程的进度及质量委派专人进行监督。

3、学校在付款时应注意发票上的图章应与签定合同的单位相一致,对于由局拨专款的工程项目,应在局拨专款到位时给予支付。

4、对于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项目(一般为5万元以上),应送交审计

科进行工程审计,待工程审价后支付尾款。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其他物资的内部控制计划

学校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其他。入账标准为:500元以上入一般设备、800元以上入专用设备。

(一)固定资产购买及验收环节的控制

1、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请购单。

2、由学校主管领导或总务主任审批(按权限而定),大批量的物资应经过行政会议讨论(留下记录)。

3、待货物到时,将请购单附在发票后面,由财产管理员与实际使用人共同验收,财产管理员同时开出固定资产验收单,附在原始发票后面,然后交与学校主管签字。

4、财产管理员根据开出的固定资产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在做ETE软件时不能遗漏物品明、规格、型号、品牌等元素,真正做到帐实一致。

5、出纳审核原始凭证及固定资产验收单,根据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支付款项。(二)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

1、由教师提出使用申请,并在财产管理员处做好领用手续。

2、领用的固定资产应做到有专人保管。

3、固定资产如转移至其他地方,应及时通知财产管理员,财产管理员根据情况,及时更改ETE软件中该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

4、如固定资产有损坏需修理,应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总务主任和财产管理员,以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

5、固定资产需外送修理,应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总务主任和财产管理员,并办理相应的出校手续。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应由财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

2、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批量在5元以下的,学校审批,并送资产管理中心备案;单价5万元以上、批量在5元以上的送交教育局审批。(具体可询问财产管理员)

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全面查堵漏洞,提高资金绩效。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监督〔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教育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财务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教育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直属公办学校、镇(街道)公办中小学、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育发展公司及下属学校、社会团体及建设指挥部等。

二、内容和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岗位设置、资金支付管理、支出合规性和会计核算等情况。

三、组织与安排

(一)检查组成员的构成

市教育局抽调下属所有学校(单位)会计人员组成32个检查组,检查组负责人由教育局指定。教育局相关人员分别负责联系若干个检查组,对检查工作给予协调、指导,具体分工见《教育系统财务检查安排表》。

(二)检查工作时间

20xx年x月20日-24日

(三)被检查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财务报销、公务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2、岗位责任分工。

3、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

4、岗位工作人员回避制度。

5、临时交接制度。

6、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7、银行对账单。

8、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分类账、会计报表。

9、其他检查组认为必要的材料。

(四)检查组需要上报的材料(含电子表格)

1、《资金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2、《财务检查工作表》

3、《财务检查(核查)工作底稿》

4、《财务检查(核查)工作汇总表》

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公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列入本次财务检查范围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按实完成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次检查切实负起责任。单位提供材料、反映情况要做到实事求是,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回避矛盾。

(二)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制定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务支出、政府采购、财务报销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

下一步内控制度工作计划 篇五

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及长岭县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进行了适当的评价。现将有关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准备工作

继三月中旬,县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县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动员大会,对全县贯彻实施《内控规范》工作做动员部署后,我局制定了长岭县卫生局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本局贯彻实施内控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二、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目标和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1、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是由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和全体职工实施的、旨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目标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我局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1)合法性——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2)安全性——资产安全

(3)可靠性——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4)效率性——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5)风险防范——排除障碍实现单位发展战略

2、我局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因为,在内部控制程序的所有环节中,有一个环节没有发挥作用,所有起作用的环节,也会变得无用。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行业、规模、性质、所处地域、组织形式等不同,高风险领域不同。内部控制不能防范所有风险,但要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防范颠覆性风险。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臵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内部控制的核心思想是权力平衡,制约对象是权力,权力分配合理,约束适当是内部控制的难点。内部控制过于复杂会影响效率,风险大的业务,首先是防范风险,其次才是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规模、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内部控制不能拷贝,也不能克隆。别人的成功经验,拿过来不一定能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不同阶段、外部环境的变化、战略目标

的调整)白话文○(等,内部控制要随之变动。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原则。成本小于效益,是任何理性的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循的法则。

3、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是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2)风险评估——是行政事业单位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是行政事业单位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政策和方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4)信息与沟通——是行政事业单位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并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单位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是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三、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费用支出缺乏有效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行政经费的支出,特别是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等,普遍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即使制定了内部经费开支标准,但仍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

2、固定资产控制薄弱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臵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如未按规定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购臵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未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实物卡片,责任不明确等,导致资产账实不符及资产流失。

3、财务管理弱化

财务部门的工作限于记账、算账、报账,与业务控制脱节,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票据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制度,出现延期上缴收入,挪用公款问题;对使用后票据未能及时办理交验、核销,容易导致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4、岗位设臵不够合理

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单位岗位安排不尽合理,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出现管理漏洞。

5、预算控制比较薄弱

首先是没有预算或预算编制比较粗糙,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核定,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达不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其次是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

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的主要原因

1、 内部控制观念淡薄

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是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完善和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但一

些单位的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内控意识不强,重发展、轻控制,对内部控制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把内部控制看成仅是财务部门的事。

2、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适用性较差;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会计核算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由于会计主体单位与核算部门不一致,双方沟通衔接不够,极易形成账物分离的资产管理现状,造成核算中心管账不管物、核算单位管物不管账、账物不符的问题,影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4、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

管理人员竞争意识差,缺乏创新精神,业务素质难以满足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的要求。

5、外部监督对单位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不够

目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外部监督力量的财政、审计部门,大多偏重于对单位财政资金的运用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较少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有效执行加以实质性检查。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失去外部推动力和约束机制。

五、我局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情况

(一)控制环境

任何行政事业单位的控制活动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之中,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以及管理服务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在COSO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内部控制五要素中,控制环境被放在了第一的位子上,它作为推动单位发展的动力,是所有其他内控组成部分的基础和核心。它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其好坏直接决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实施的效果。

1、操守和价值观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直接依赖于负责创建、管理和监控内部控制的人员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单位是否存在道德行为规范,以及这些规范如何在单位内部得到沟通和落实,决定了是否能产生诚信和道德的行为

(1)。领导的操守和价值观具有杠杆作用

诚信的原则和道德价值观,主要取决于单位负责人。严格一致地保持诚信行为和道德标准,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并传达给全体职工。

(2)。制定行为准则和其他原则

明确可以接受的商业行为,利益冲突的处理方式,员工行为的道德标准并确保这些准则和原则的有效执行。对员工精神规范、仪容仪表、工作纪律、待人接物、环境卫生以及组织管理及违反守则的处理办法等方面做出规定。

可通过标语、宣传册、培训等手段,推动内部员工对单位理念的理解和接受,使员工理解和把握单位文化和管理理念。

(3)。处罚规定

对于背离单位政策和程序,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能够采取补救施。保证这些措施被单位员工所知悉。

(4)。管理者对干涉正常程序或凌驾制度行为的态度

应一贯重视管理者对于干涉正常程序或越权行为的态度。

(5)。面临不现实的目标的压力

管理层在制定关键绩效指标时,要考虑适当,过高的不现实的目标会导致员工丧失积极性和舞弊。

2、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单位管理者的观念、方式和风格,通常会从三个方面极大地影响控制环境:第一、管理者对待风险的态度和控制风险的方法;第二、为实现预算和其他财务及经营目标,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第三、管理者对会计报表所持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动。

(1)管理层的主导作用

管理层负责单位管理服务活动的运作以及管理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控制环境的每个方面在很大程度上都受管理层采取的措施和作出决策的影响,在管理层以一个或少数几个人为主时,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对内部控制的’影响尤为突出。

(2)管理理念

管理层的理念包括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理念,即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以及对具体控制实施环境的重视程度。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将有助于控制的有效执行。本单位负责人如果不重视内部控制,甚至反对内部控制,那么该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是纸上谈兵,就是一句空话。

衡量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的重要标准,是管理层收到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的报告时是否作出适当反应。管理层及时地下达纠弊措施,表明他们对内部控制的重视,也有利于加强本单位内部的控制意识。

(3)管理层的经营风格

管理层的经营风格是指管理层所能接受的业务风险的性质。

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通常对企业有普遍深入的影响。这些影响是无形的,但可以找到一些积极和消极的标志。

3、文化建设

文化建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灵魂,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不竭动力。它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其核心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精神和价值观。这里的价值观不是泛指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的各种文化现象,而是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员工在从事工作与管理中所持有的价值观念。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重视文化建设在实现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健全保障机制,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单位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自身特点,总结优良传统,挖掘文化底蕴,提炼核心价值,确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在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以自身的优秀品格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带动影响整体团队,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文化评估制度,分析总结文化在单位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发现不利于单位发展的文化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单位文化评

估,应当重点关注单位核心价值的员工认同感、品牌的社会认可度、参与各种文化的融合,以及员工对单位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行政事业单位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管理服务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的应对策略。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和风险结果是风险的基本构成要素,风险因素是风险形成的必要条件,是风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评估程序应该考虑相关风险的迹象,可能影响单位目标实现的外部和内部因素,并且这些程序应该分析风险,并且提供一个管理风险的基础

源于风险意识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三大部份。

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受多种事件发生的概率所决定。因此,预测和防范有一定难度。追求风险与收益的均衡优化。

1、风险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是为实现组织的目标,因而,风险控制是为实现组织的目标服务的。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管理和服务要实现的目标,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相关风险,分析原因。

为有效实施风险控制,我局组织相关人员按一定程序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风险控制组织实施的流程是:①制定风险管理规划;②风险辩识;③风险评估;④风险管理策略方案选择;⑤风险管理策略实施;⑥风险管理策略实施评价。

2、风险承受能力

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风险承受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完全规避各种风险是不可能的,这种认识不符合辩证思维。因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评价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以确定当外部或内部因素变化带来风险时,哪些风险是可以承受的,哪些风险必须规避和防范。

风险承受能力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活动的性质、社会影响、权利责任、经济后果、客户评价等相关。工作性质特殊、社会影响大、经济后果严重的单位,风险承受能力小,反之,风险承受能力可能大一些。

单位规模比较大、资源实力强、法律法规惩罚力度小的行政事业单位,风险承受能力较大。反之,风险承受能力可能小一些。

风险承受能的评价取决于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与规避风险所发生的支出或成本相关,包括经济成本、社会成本、政治成本等

3、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发现风险和评估风险大小的程序。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程序应该考虑相关风险的迹象,包括管理层面和服务活动层面。风险识别和评估程序应该考虑可能影响目标实现的外部和内部因素,并且应该分析风险。

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篇六

近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基础性评价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完善工作,推动本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是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推进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落实,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健全机制,积极推进。

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涉及到单位的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监督等方面工作,需要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和岗位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各单位作为内控规范实施的主体,应按照统一部署,在单位内部设置内控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控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建立内部控制部门联动机制,做到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内控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保证内控规范的有效实施。

四是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工作进行评价。各单位应当于2016年9月下旬前,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篇七

为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局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汉区财〔20xx〕31号文《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内部自查、制定制度、严格执行的方式,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使用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切实防范和预防腐朽,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通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使内部控制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注重风险防范、处处强化责任意识的良好氛围;各类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及其业务流程得到细致梳理,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现有效分离,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内控机制更加完善;内部控制牵头股(室)及其工作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联动机制更加顺畅、高效,形成管控合力;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方法更加科学规范;以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为主要内容;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落实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2、工作任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努力从单位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

一是建立并组织实施适合我局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二是梳理我局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三是建立健全我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要步骤

1、加强学习培训。局办公室负责开展本局宣传、培训和集中学习活动,使全局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意义、原则、内容和方法,在全局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懂内控,人人参与内控,人人执行内控”的局面。

2、梳理评估风险控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对单位和业务层面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经济业务流程。同时,在内部控制分析、诊断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八类控制方法,设计风险控制措施。

3、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按照科学、民主、规范、严谨原则,根据设计的控制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细化工作程序。加强包括内控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在内的单位层面建设;加强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考评制度建设、收入和支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在内的业务层面建设。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落实,做到边学习、边梳理、边完善、边规范、边执行,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20年工作规划》,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保证部门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促进全县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省局要求和市局《关于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分解权力,明晰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制约,力争到2017年底前建立起以“三道防线”(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四个环节”(计划、执行、考核、修正)为主要内容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探索有效控制权力运行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建立以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点排查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的实时监控为核心,以制度执行问责为手段的部门内控机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更加透明、规范和高效,最终实现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冯学勇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加强对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领领导。下设办公室,地址在监察室,由杨永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常乾任副主任,张侃、陈厚银、杨寿春、翟文汇、陈宏、张敏、徐家维、张皖春、张卫、涂德贤、徐福永为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要求统筹设计和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县局将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能、职责及事项,使全体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权力行使的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按照分权制衡的要求,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边界,按照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各级国税机关要编制“内部岗责手册”,使全体人员掌握内部机构设置、权力事项、岗位职责等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优化运行程序,明确控制节点,制定作业标准,实现权力运行的过程制约、程序控制。一是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通过程序控制,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优化流程中,要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二是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形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查可控。

(三)科学实施风险管理。要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入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或增强廉政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查找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损失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分析、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管用。

(四)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有关政务公开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认定、编制目录,明确公开的要求、时限、范围和部门职责。有条件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把部门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内容向内部和社会公布,让权力以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看得见的方式运行。

(五)切实落实各级责任。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国税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管辖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直接负责。二是强化部门责任。督促各部门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的内控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在做好自身内控建设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业务条线内控机制建设的筹划和指导。三是落实岗位责任,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事项、工作规程、考核标准、过错责任等,把内控的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岗位。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五、实施步骤

一是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广泛宣传开展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梳理权力事项,自我查找风险,增强广大干部参与内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各个部门和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中增强内控理念,营造一种人人自觉执行内控规范的工作氛围。

二是组织实施。2017年4月上旬前,完成查找风险点工作,对本单位部门权力事项的清理工作,列出权力清单,编制内部岗责手册;4月底前完成制定防控措施,规范业务流程工作,完成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等工作;2017年底前建立起以“三道防线”(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四个环节”(计划、执行、考核、修正)为主要内容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内控机制建设进度,并按月向市局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是检查验收。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和阶段性总结,适时召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并向市局上报总结报告。检查验收工作应于2017年底完成。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全县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领导小组要统筹设计和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要共同参与,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强化落实措施,做到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综合运用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等内控方法,在全面梳理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配置,围绕关键风险点规范权利运行程序,并针对具体权力事项采取有效的补充措施,以切实保证内部控制效果。

(三)健全内控制度。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的基本规范、操作规范和评价规范。基本规范要规定部门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基本要素、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和总体要求;操作规范要根据各个部门的权力事项和业务特点,对每个权力事项的主要内容与行使依据、流程控制与编制流程图、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进行整体设计;评价规范要明确评价的原则和组织实施、评价的内容与标准、评价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缺陷认定和评价报告等。在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力求做到针对一个权力事项,建立一项流程,规范一套制度,将每项具体制度内化成工作依据。

(四)严格监督检查。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一是按责任制的要求,对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确定每个项目的牵头负责人,明确要求和时限,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采取定期督查、综合考核、适时点评等办法,加大落实的力度,切实提高内控机制的遵从度和落实度。三是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故意遗漏权力事项、风险点查控不到位、规避内控机制实行“体外循环”等行为的部门,应严格问责,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2017—2020年工作规划》,保证各项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全面推进我市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朽风险。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税收体制机制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是大预防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强化源头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收征管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科学的内控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履行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责任的有效落实和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明确职责分配为基础,以权力运行为主线,以程序的关联制约为重点,以风险控制管理为抓手,以信息化运行为依托,以完善制度为保障,把对权力的制约贯穿于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构建责任明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的权力制约机制,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到那里,对权力的制约就延伸到那里,保证部门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三、基本原则

各单位要将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税收整体工作中谋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应当覆盖税收执法与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活动,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和科学的控制方法,将内控的要求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人员、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执法与行政管理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注重结合。做到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税收征管与内控机制建设相统筹、税收服务与权力约束相统筹、内控成本与效益相统筹,既要强化制约,又要确保权力发挥出应有的管理效率与服务效能。

(四)继承创新。总结、继承与借鉴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在归纳、细化、量化、深化上下功夫。

(五)依法建设。部门内控机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不能以超越法定权限与职责的方式干扰正常的权力运行。

四、重点内控内容

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要突出五个方面的任务和内容。

一是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责任。结合国税系统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定岗、定职、定责,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合理分解权力。明确部门权力结构,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分解,形成层层分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

三是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流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防范职务和廉政风险;优化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按规定公开信息,提高工作效能效率。

四是排查风险点。查找职务和廉政风险点,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对排查发现的风险,按风险从大到小划分一至三级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管理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五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规程,使制度管用、有效,覆盖全部业务和全过程。

五、方法步骤

全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5月底前,市局机关各部门按照机关本级和本系统业务条线管理的职责范围,基本完成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各分局原则上与市局机关同步开展。2017年年底前全系统各单位完成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具体时序进度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市局机关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至2017年1月底前。

市局召开机关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动员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传达贯彻省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广泛开展“熟悉内控、理解内控、掌握内控”为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参与内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内控机制建设的’良好环境。

市局成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顾友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局班子其他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监察室副主任陆友良、征管科科长蒋志达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综合分析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征管、税政、稽查、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组成,机关各科室要明确一名科室领导主抓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联络员,并报市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至2017年6月底。

市局机关各部门按照机关本级和本系统业务条线管理的职责范围,申报本部门主办的内控机制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包括综合或单项的内部岗责手册、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内控制度与措施、信息技术应用等项目。2017年6月底前,将完成情况或结果报市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优化权力配置结构。针对权力的不同性质、内容、作用对象和影响范围,科学合理配置权力岗位,细化部门职责,从而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形成制衡力、约束力、控制力与牵制力,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要求。

(1)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对本级机关部门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事项清单。

(2)完善分权制衡机制。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

(3)编制“内部岗责手册”。进一步明晰内部机构设置、权力事项、岗位职责等情况,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

2.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分析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编制工作流程手册,量化控制标准,通过提高权力运行的程序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完善按岗定责、按制度办事、按规程操作、靠责任落实的权力运行机制。

(1)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2)细化流程节点操作规程。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明确控制节点,制定作业标准,细化内控措施,实现权力运行的过程制约、程序控制。

(3)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通过流程图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3.科学实施风险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再动员、再部署,把在全系统开展的“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引向深入。

(1)组织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通过风险查找、识别、分类、评价等手段,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形成主动预防的管理环境。

(2)建立完善防控措施。全面整合、补充、优化现有各项监督制约措施,着力解决现有各种工作规范和制度效用发挥不足,执行力和落实度不够等问题,形成规范性的内控机制建设做法。

(3)有效实施风险防范。针对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把风险排查、分析、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内化成刚性操作守则,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管用。

4.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要积极构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有效预防和惩治腐朽的制度链,完善配套,形成机制。

(1)持续推进制度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创新方法,与时俱进,做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与税收事业发展相适应;与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与本系统整体反腐倡廉实际相适应;与转变服务理念,提高作风效能建设水平相适应;与规范执法,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相适应;与廉洁自律,提高国税干部自身素质相适应。建立以下二项制度:

①内审员制度。配强内审力量,建立内审员监督机制。内审员按照内审员制度规定的内审项目、内容及内审面和内审要求,开展日常内审工作,切实加强对风险事项的内部监督。

②重点风险事项的监督审理制度。分局成立执法监督审理组,由中层以上干部组成,分局长任组长。采取集体审议的方法负责执法风险全程监督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

(2)致力保证制度切实可行。要建立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的基本规范、操作规范、评价规范。要抓紧对现有制度的梳理,原有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的,该废止的废止,该归并的归并,该完善的完善。要着眼于将原则要求转化为操作措施,特别是对一些细节上规定不明、可塑性大且容易出现问题的事项,必须尽快完善配套措施加以重点制衡。要力求做到针对一个权力事项,建立一项流程,规范一套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重点完善和落实以下制度:主辅岗制度。每一个风险事项均设置主辅岗。到企业实地调查、检查和评估约谈,采购物资等工作时,必须实行2人以上主辅岗制。回避制度。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执法回避、监督回避。风险提醒制度。在下派任务和明确工作时,根据涉及风险事项的等级和内容,提醒干部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外出联系单制度。税务干部到企业实地检(调)查、核实、约谈等履行税收工作和日常采购物品时,须填写廉政风险事项外出联系单,并请企业(供货商)盖章确认。日常分析制度。根据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及思想作风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有可能存在引起执法风险的异常情况,则可以暂停、调整相关人员所从事的执法事项,及早消除风险隐患。层级审批、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对执法事项在征管系统中实行流程管理、层级审批。请示、报告制度。承办人员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注销清算、物资采购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嫌疑,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指定的领导汇报,不得借故拖延、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申辩说明制度。承办人员或实施人员须以书面形式对执法监督审理组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申辩和说明。定期回访制度。每月回访涉及风险事项的纳税人,听取企业在税收执法、文明服务、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要事项公开制度。主要包括内部公开及外部公开,将风险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接受内、外部共同监督。

(3)切实提高制度的遵从度和执行力。要在抓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既要重视制定制度,更要严格执行制度,做到建立一项,完善一项,落实一项。要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的,必须给予严肃的惩戒。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来保证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威慑力,切实提高制度的遵从度和执行力。

5.强化科技制约和信息沟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各工作领域之间信息流转运用,将制约的措施和办法以信息化的手段固化下来。

(1)大力推行权力网上运行。依托“CTAIS2.0”征管信息系统,全面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运行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

(2)充分发挥监控管理功能。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税源辅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和办公管理辅助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3)积极拓展信息化应用。要加强国税基层内控机制建设的探索创新,积极整合提升和扩大各信息系统的功能。要拓展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管理、财务管理、基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使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使用,逐步实现互融互通、制约监控。

(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2017年7月至2017年底。

2017年6月底前,市局机关基本完成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市局部门内控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市局机关内控机制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整改完善。

2017年年底前,督促检查全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分局、机关处室、监察部门三级监控预警和联动防控机制。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六、组织领导

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任务,各单位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自上而下,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将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管辖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直接负责。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的内控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并在做好自身内控建设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起对业务条线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责任,加强筹划和指导。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责任分解,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事项、工作规程、考核标准、过错责任等,把内控的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岗位。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学习借鉴,探索创新。国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具有业务板块多、专业性强的特点,各单位要发扬创新精神,重视在实践中探索内控机制建设,既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又要立足自身实际,开拓思路,创新工作,突破难点,不断积累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经验,积极构建具有自身特点和切实有效的内控机制。

(三)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部门内控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各单位要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要结合国税部门实际,突出重点、整体规划、善于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统筹安排,相互促进。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市局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遗漏权力事项、规避内控机制实行“体外循环”等行为的部门,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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