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宣传方案 篇一
–镇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工作上来,三大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建设平安–。
及时安排部署。召开“扫黑除恶”专项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社会安定有序的重大意义,要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做好。会后,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在场镇和各村主要街道和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单50张,悬挂标语横幅24幅,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并在乡政府门口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结合微信群、村喇叭等进行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群众知晓率。
深入摸底排查。镇综治办、派出所、各村协调联动,互通信息,每日开展走访摸排行动。从重点人员、重点行业、司法个案、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方面进行排查,重点收集线索。镇综治办通过汇总、每日上报工作动态。目前共建立线索台账10余条。
扫黑除恶宣传方案 篇二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同时,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体系。制定印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全市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落实。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将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确定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辖区民警确定为摸排工作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专案专办打击机制。凡属涉黑涉恶案件,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统一办案、统一侦查、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资料管理。同时刑侦大队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市电视台、–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播放《–市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市关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鼓励投案自首的公告》、《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LED屏上和全市1000余台出租车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悬挂宣传30块,播放LED电子滚屏150余块,悬挂横幅200余幅,张贴公告1万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扫黑除恶宣传方案 篇三
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基础,–乡四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并对全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召开党政扩大会、领导小组会、部门协调会等会议,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加强普法教育,建立宣传发动、摸排研判等长效机制,通过专题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入户宣讲等多层次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标语8幅,发布“扫黑除恶”信息10条次,营造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畅通线索来源渠道,设立线索举报电话、举报箱,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开展常态化巡查,充分利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治安巡逻队等队伍,由乡派出所统一指挥,形成全天候、全区域巡查,为信息掌握提供了保障。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由乡纪委牵头,成立督查组,既督查各工作责任人落实情况,也督查是否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篇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州安排部署,我局精心筹划,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次专项斗争的顺利实施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对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州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宣传形式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各司法所于8月底前,在乡镇人群集中地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普法小分队、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进乡村(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大会、流动音箱播放扫黑除恶音频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开展新媒体宣传活动。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微博、微信、公益广告、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手段和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一点资讯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信息。
(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各司法所要协助乡镇在明显地方设立永久性标语,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永久性标语进行定期、及时维护保养,防止永久性标语损坏、损毁。
(五)开展有针对性法律服务宣传。相关业务部门在开展工作时适时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中。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股室处所要充分认识这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司法所要积极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迅速行动,严格管理。各股室处所要按照本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股室处所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要注意收集整理工作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做好工作总结。请于8月18日前将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图片和数据统计表报送至宣教股,之后按季度报送工作总结和数据。
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动员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各类资源,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成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确保斗争取得实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集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宣传重点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内容宣传:
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精神,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
2、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县委政法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算和举措;
3、宣传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选取的典型案列及相关报道等集中教育;
4、宣传各级各部门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5、适时宣传我县开展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及时宣扬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感人事迹等;
6、宣传国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宣传形式和任务
各股室要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1、张贴《通告》和《办法》。在局办公楼显目位置或公示、公开栏内张贴《通告》和《办法》,并通过办公平台发布,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及时熟悉了解。
2、选取人口密集地、公共区域、及局院墙外等重要阵地悬挂不少于2条宣传横幅和标语,充分利用局大厅led大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视频或宣传标语。
3、充分利用召开党员集中教育学习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努力夯实群众基础,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此项任务作为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专项斗争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各级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及我县委、县政府的坚强决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纪律意识,严格组织管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查删有害信息,防止负面情绪发酵扩散。严格管理信息播发流程,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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