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一

根据六煤安教【20xx】10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煤监局关于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报告》及相关领导批示精神的通知,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全覆盖”,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及公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现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目的

为规范矿井的工作分配及汇报,加强矿井内部事务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工作效率和矿井运营质量,及时了解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掌控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内容

1、生产绩效

报告采掘工作面采掘进尺、井下巷修进度、设备安装与检修工程。

2、违章行为

报告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和行为。

3、隐患排查与治理

报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4、管理问题

报告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技措资金落实情况、灾害防治工作等内容。

5、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结果,及事故原因调查情况,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事故教育情况,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报告范围

全矿范围内

四、报告程序

工作汇报坚持“逐级报告”制,报告流程如下:

矿各队组(现场跟班管理人员)→矿调度室→矿各分管领导(公司调度)→矿安委会主任(矿法人)→上级公司安委会(集团公司董事长)

五、报告时限及要求

1、矿各队组(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对矿调度室采取一班三报告,即班前、班中、班后三报告,特殊安全生产情况随时报告。

2、调度室对各分管领导及公司总调度进行一班一报告,特殊安全生产情况随时报告。

3、各分管领导对安委会主任(矿法人)进行一旬一报告。

4、矿安委会主任(法人)对上级公司安委会(集团公司董事长)采取一月一报告。

六、公示

每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提交书面报告,并利用矿务公开栏对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进行公示,提高企业员工和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晓率。

七、其他要求

1、相关各分管领导应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报告进行批阅,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延迟的工作任务要严加督促,对下属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要及时反馈。

2、所有管理人员及职工需严格本制度执行,对于不及时上报者予以通告批评处分,经批评仍不能按时完成上报的给予200元经济处罚。

3、各部门工作报告应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二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篇三

1.0 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生产责任方针,确保我公司人员财产安全而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0 总经理安全职责:

3.1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5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7 负责及时、如实对外报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4.0 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4.1 负责各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2 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 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4 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

4.5 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如实报告。

4.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7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0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5.1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5.2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3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4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5 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6 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7 做好安全生产任务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安全管理目标;

6.0 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6.1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患的整改工作;

6.2 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6.3 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6.4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5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艺标准及新引进设备的技术安全标准;

6.6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6.7 负责对有关部门对生产车间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进、执行、落实。

6.8 积极采取各种安全工艺技术工程,进行综合治理,使企业的生产机械设备和设施达到本质安全化的要求,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

6.9 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防止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做好女工和未成年的特殊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7.0 专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7.1 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7.2 在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7.3 对工厂发生消防隐患、安全事故处理与上报;

7.4 保障和杜绝公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5 对企业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在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7.6 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深化企业安全管理;

7.7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7.8 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7.9 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7.10 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7.11 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7.12 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7.13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7.14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7.15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8.0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8.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8.2 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3 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8.4 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8.5 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8.6 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8.7 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8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8.9 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义务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10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8.11 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9.0 车间副主管安全职责:

9.1、在协助车间主管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9.2 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9.3 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9.4 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10.0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0.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10.2 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的安全日活动;

10.3 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0.4 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0.5 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10.6 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10.7 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10.8 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9 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1.0 班、拉长安全职责:

11.1 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10.2 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10.3 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10.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0.5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10.6 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10.7 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10.8 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1.0 员工的安全职责:

11.1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11.2 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11.3 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11.4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11.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11.6 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11.7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2.0 总经办安全管理职责:

12.1 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12.2 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生产责任主题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12.3 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12.4 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12.5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13.0 行政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3.1 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3.2 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3 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

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13.4 负责对外连接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和贯彻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方针;

13.5 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

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13.6 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13.7 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13.8 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13.9 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3.10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4.0 制造部门安全职责:

14.1 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2 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压力管道、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14.3 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114.4 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5 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14.6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14.7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14.8 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证安全生产;

14.9 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14.10 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4.11 编制新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14.12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4.13 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4.14 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4.15 参加安全生产月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15.0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5.1 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15.2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15.3 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6.0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6.1 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16.2 加强-白话文§ 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

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16.3 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6.4 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出

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16.5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16.6 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16.7 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16.8 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16.9 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16.10协助公司安全主任做好一切安全管理事物。

17.0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7.1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安全主任、车间义务安全员、保卫人员、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17.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管担任;

17.3 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本制度随公司发展而修改具体事项,具体修改事宜以会议形式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通过为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四

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系到公司长远利益,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响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九、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生产副总的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按权限审核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第七条基建部经理职责:

一、基建工程生产动工前,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机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组织进行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施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管理部及国家指定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四、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五、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

六、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编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在编写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三、不得安排不合适在某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不得分配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应调离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职工晋升、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

五、负责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

七、协助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八、对伤亡事故处理的各种争议负责调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议建议。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经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审核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

五、负责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娱乐室、锅炉房、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六、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科研、技术公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认真组织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组织审定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篇五

(一)为规范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搞好班组平安生产,按照《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平安培训和应急管理(或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班组平安建设—制度建设”对班组平安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是煤矿平安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班组必需加强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提升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

(三)班组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或平安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新工人上岗前必需经过培训,熟知平安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才干上岗,特员必需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作业现场的顶板管理、机电运送、通风瓦斯、粉尘防治、爆破等符合规程要求。

(五)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的平安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平安警示标志清楚醒目。

(六)作业现场物品用料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保证平安出口畅通。

(七)按规定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八)严格落实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环境应清洁、卫生。

(九)每月由区队负责人、技术员及煤矿各业务部门组织对工程质量举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篇六

一、所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水平。

二、按时参加上级各单位、各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班和讲座,任何人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三、党委、政府每年举办2—3期企业法人、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培训班。

四、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必须举办2期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安全整体工作水平。

五、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建立相应的企业内部处罚制约机制,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对违反国家法律的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七

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检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八

项目处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质量处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物资处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政工处

第一条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八条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务处

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办公室

第一条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项目部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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