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总结汇报简要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煤矿安全生产总结汇报简要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一

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大领导力度。

(一)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的监管组织

在20xx年成立禹州市安监局的基础上,我们又对市安委会进行了调整,提高规格,安委会主任由过去的安全生产主管副市长改为市长亲自担任,成员单位也由38个扩大到41个。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各部门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20xx年以来,全市共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60余次,以不同形式下发文件和纪要120余份。专门在监察局设立了煤矿安全督查员办公室,从市直单位和乡镇政府抽调500余名同志,分包全市所有煤矿,实行24小时驻矿监督。20xx年,向社会公开选拔了12安全技术副乡镇长,充实到12重点产煤乡镇,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在过去已有的市、乡、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基础上,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延伸到了村一级,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公章、有车辆的“六有”标准,在各行政村建立由1-2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室。目前,全市4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都专设或兼设了安监科;26个乡镇(办)都设立了安监站,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安监员;655个行政村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室,配备了安全专干:1000多家企业按照规模大小,设立了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干,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已达4500多人。

(二)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

20xx年7月30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的通知》(禹安〔XX〕40号),明确了从市政府各位市长到乡镇政府各位乡镇长和各局委局长、主任的“一岗双责”安全工作目标。不管是四大班子领导、乡镇和部门领导同志,都必须坚持发展、安全“两手抓”,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政府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年底,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行政正职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了“政府班子成员不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下井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包案制度”、“煤矿安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形式,不定期听取政府各口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使每一位领导都把抓安全生产作为一项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下井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下井检查一次,有关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每月下井一次,各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每半月下井检查一次,并形成一种制度,督促安全生产。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领导分工进行包案,限期整改,严格验收,切实做到“标准、时限、资金、措施、责任”五到位,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年初,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和“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实现”等6项内容,全部细化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将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和矿山等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列入目标管理。各单位根据责任书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将目标责任分解到下属单位和责任人,使责任书签订到车间、班组、岗位。同时,严格督促目标落实。一方面,每月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耗用情况通报”,对指标控制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另一方面,根据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半年一考评,年终一总评,考评结果列入全市社会经济责任的大目标之中,实行综合评比、评优。20xx年,我们对19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单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对39个先进个人分别奖励XX元。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较差的一个镇和3个市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干部的任免使用上坚决实行了“一票否决”。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二

20XX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20XX年煤炭发展与安全工作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夯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工作为监管重点,加强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县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上半年煤矿发生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死亡一人,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现将2014年上半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把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驻矿安监员例会,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监管要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工作重点。“春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重点时段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了《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20XX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细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早安排、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制定”。局领导、局监管干部、县驻矿安监员、煤矿企业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理

1、突出抓实瓦斯治理工作。

一是抓实了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要求各煤矿严格按照经审定的20XX年度采掘方案,进一步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建立专用回风井和专用回风巷,实现水平和采区分区通风;同时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矿井各区域、各工作面风量足够、分配合理。杜绝了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现象,坚决做到不超产、不超标、不超人组织生产。

二是抓实了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在督促各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检查、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石门揭煤、盲巷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了瓦斯报表“三对口”、“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排查治理、无计划停风停电等专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狠抓“超限”的处理,对发生瓦斯超限报警的煤矿,专门下达《通知书》,责成煤矿企业召开事故分析会,予以严肃处理。

2、突出抓实“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

按照防治水工作“有机构、有队伍、有措施、有落实”的总体要求,督促各煤矿成立了防治水领导机构,建立了探放水队伍,配备了专职探放水人员,购置了合格的探放水设备,制定了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编制了探放水设计,在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了“三线”,进一步完善了防治水措施。加强了“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水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对恶劣天气实行预警,实行暴雨雷电时期“停电撤人”的措施,有效防止了水患事故的发生。

3、突出抓实顶板管理工作。

针对我县煤矿顶板事故多发的现实情况,我们在推行“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改革”的前提下,今年强力推广金属单体支柱和金属前探梁支护,要求所有矿井至少要配备两组金属单体支柱和两组金属前探梁并投入正常使用,新开掘的主要巷道一律淘汰木支护,为全县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形势全面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顶板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4、突出抓实火灾防治工作。

为了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责成各煤矿对废弃的巷道和采空区及时密闭,保证密闭施工质量,加强CO的检测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对发生过煤层自燃的矿井,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火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火区管理方案和防灭火预案,做到管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止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5、突出抓实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了机电设备检查,重点检查防失爆、三大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对一坡三档、提升设备后备保护、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开启,能否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要求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煤矿立即整改,有效防止了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6、突出抓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要求煤矿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定期向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完善职工健康档案;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各扬尘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按照规定对井下主要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测尘。使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消除了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7、突出抓实了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矿井“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矿井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提高了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三、创新方法,加强监管

我局采取包片监管、监管人员联系矿井、驻矿监管、分组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监管检查方式,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包片监管。

为了更好地落实全县煤矿监管责任,我局以职能股室“分片包干”的方式,把全县煤矿的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要求各股室按照《监管工作计划》主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监管人员联系矿井。

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县煤矿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帮助煤矿企业解决有关实际问题,我局要求每个监管人员都要落实两个煤矿企业,保持日常联系,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3、分组检查。

为了保持全县煤矿巡查频率,我局按照“包片监管”的划定范围,分成两个监管组对全县煤矿进行巡回检查,使每个煤矿每月至少保持检查两次以上,有效地促进了各煤矿企业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交叉检查。

考虑到监管人员的专业不同,为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我局每个季度都会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使全县煤矿监管执法工作做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有效地推动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

5、突击检查。

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防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打破常规检查模式,利用清晨、夜间等非正常时间,不定期地开展突击检查。促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刻不忘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使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6、组织专项检查。

根据各个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特点,我局有所侧重地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

7、加强重点时段煤矿安全监管。

在“春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敏感重点时段,我局成立了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强化了工作措施。

四、强化检查,严格执法

1、上半年年我局监管人员共检查煤矿109多矿次,查出隐患614多条,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了对煤矿隐患的督促整改,要求煤矿成立了隐患排查专职队伍,建立了隐患治理台帐,并对各级检查部门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挂牌管理,制定了隐患挂牌、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形成了严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煤矿,按照“铁心硬手抓整治”的原则,加大了对煤矿的处罚力度。

2、认真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县《关于集-白话文§ 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乡镇煤矿的实际,我局制定了《县开展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部署了我县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煤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部署,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信安字〔2014〕12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4、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管执法力度,促进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五、加强指导,强化服务

1、在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引导全体监管人员正确认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树立监管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发展的理念,积极为煤矿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市场、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无偿为煤矿企业服务,主动帮助煤矿解决了一系列困难。

2、积极指导煤矿企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行业部门要求编制20XX年度采掘方案。对各矿上报的采掘方案仔细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方案内容予以指正,并指导煤矿修改。

3、帮助煤矿企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六大系统建设。为了淘汰和改革落后的巷道支护方式,积极推行“金属单体支柱和金属前探梁支护”安全先进的支护方法,提高顶板管理技术水平。

六、认真监督煤矿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严格要求煤矿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技措费用,用于完善“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煤矿重大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做到足额提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七、认真抓好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制定了县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起事故均严格执行了事故报告制度,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锦发煤矿“3·22”事故后,我局立即督促全县各煤矿企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相关内容认真落实整改,完善措施,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技术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分析,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三是督促企业抓好职工培训,煤矿要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培训考核,要充分发挥老工人的“传、帮、带”作用,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在监管工作中突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这个重点,严格按《规程》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八、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省、市二、三级培训要求,积极组织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培训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上半年,组织送培训人员230多人次;另一方面我局加大了煤矿企业本级培训工作检查力度,要求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实行全员脱产培训,提高了培训效果,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技能。

九、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文件要求,我们把组织职工健康进行检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列为煤矿恢复生产的必备条件。在监管过程中,要求煤矿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定期向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井下各扬尘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定期请市矿山救护队进行井下测尘等。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三

20xx年,我市煤矿安全工作按照全面贯彻落实“隐患治理年”,继续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小煤矿两个攻坚战的要求,开展了以狠抓瓦斯灾害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煤矿安全监管主要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和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7月8日至9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沈阳召开,7月24日,市政府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贯彻后,我委又利用会议和检查的形式抓了具体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后,也及时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贯彻落实。

2、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根据国家、全省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了《xxxx市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和《xxxx市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检查督促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制定方案,全面排查煤矿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全市煤矿共排查安全隐患3357条,整改3295条,整改率达98.15%。在此期间,我委组织多次深入煤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和督查;同时迎接省专项督查行动第三督查组对我市进行了四轮专项行动督查。

3、狠抓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一是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岗位、工种的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组织安排煤矿企业参加有关瓦斯治理培训工作。三是严格审查批复各煤矿制定的《煤矿瓦斯治理方案》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编制的瓦斯抽采设计,检查督促落实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瓦斯事故。四是监督全市所有煤矿建立了安全监控系统,并按规定进行了升级;四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进行了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抽放,全年实施瓦斯治理,施工井巷工程1418米,抽排放钻孔18258米,瓦斯抽放总量达125874米3。五是积极筹备召开了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的“全市煤矿瓦斯治理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管理安全系数,会议要求,我市所有煤矿都把井下瓦斯浓度1%报警值下调为0.8%,确保安全。六是定期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以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为重点,对四个产煤县市区煤矿进行安全检查,下发了检查通报。

4、抓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一是提高煤矿干部职工安全素质,指导组织了多期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到10月底止共培训煤矿从业人员2100余人次。二是加大安全投入,抓了“三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法、支护方式改革)和完善“三条线”(通讯、压风和防尘供水系统)工作,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三是为贯彻《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进煤矿支护方式改革,督促广德、宣州两处煤矿按规定开始在采煤工作面率先使用了金属液压支柱,一批煤矿的掘进巷道也正在改用非木支护。为了加快推进步伐,12月10日组织召开了由四个产煤县市区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所有煤矿矿长参加的全市煤矿支护改革现场会。四是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预防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煤矿安全事故方面的工作。

5、做好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以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安全检查等方式,认真抓了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放假、停产检修煤矿节后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经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春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全市煤矿春节后的复产进行了复产验收和监督检查,保证了复产安全。二是在北京奥运会前,下发“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宣经煤〔xxxx〕180号)文件,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产煤县市区采取驻矿员现场监管、不定期抽查、矿长外出必须请假等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我委对部分煤矿进行了抽查,保障了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三是在“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期间对全市部分煤矿进行督查,强化安全监管。四是根据市安办文件要求,下发正式文件布置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到现场进行检查。

6、抓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xxxx年,进入煤矿整顿关闭的第三阶段,即:抓管理强矿阶段,除了继续淘汰关闭一些产能低下、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以外,以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依法强化矿井安全管理为工作重点,继续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提升小煤矿整体水平。为了抓好我市小煤矿整顿关闭第三阶段工作的落实,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由我委牵头,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皖南分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xxxx市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实施办法》下发执行。另外,还组织对xxxx年第二批关闭的14处矿井按照关闭标准进行了联合验收;研究确定了xxxx年关闭矿井的名单,实施了省关整办下达4处煤矿的关闭工作任务;初步研究了我市“十一五”后两年小煤矿关闭的规划,预计到2010年末全市小煤矿控制到20处左右。

二、主要工作成效

1、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继xxxx年创出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历史最好成绩后,xxxx年全市煤矿发生三起事故死亡3人,其中:宣州区两起2人;宁国市一起1人;广德和泾县未发生死亡事故,全市没有发生瓦斯事故,没有发生两人以上安全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6人指标以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一起,死亡人数持平。全市煤矿连续5年未发生较大及其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相对稳定。

2、煤矿整顿关闭方面。一是省政府下达的xxxx年4处关井任务,已经基本关闭到位,待县级初验后报市级验收。4处矿井的关闭工作比较顺利,实现了安全、稳定关闭。二是为延续煤矿整顿关闭第三阶段的工作,实现管理强矿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的《xxxx市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实施办法》下发执行,对于促进我市煤矿安全形势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20xx年工作思路

在xxxx年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第三阶段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依法强化矿井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为工作重点,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围绕总体目标的实现,xxxx年安全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和《xxxx市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实施办法》,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标准、按时间、按要求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办矿水平。

2、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开展以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督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控事故苗头,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全面落实瓦斯防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提高我市煤矿瓦斯治理水平,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4、抓好矿井技改工作。对申请技改的矿井,要求按规定程序申报,进行可行性认定、立项,并在委托资质单位的设计上报审批后方可施工。加强对技改矿井的安全监管,防止边技改边生产。

5、抓好重点安全监管。一是抓好关闭矿井的监管,严防死灰复燃;二是抓好节假日等重要时间段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好春节复产验收的监管;三是抓好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安全监管,严防瓦斯事故;四是抓好防止煤矿企业“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生产行为的监管。通过加强重点安全监管,增加督查密度,加大处罚力度,努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本文由用户苍笙踏歌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yunpanclub.com/40450.html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