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施教是什么意思 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因人施教是什么意思

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篇一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矫正对象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矫正对象,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矫正对象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矫正知识和矫正须知考试。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抓好请假审批环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矫正对象,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二

首先,我代表哈图布呼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哈图布呼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乌苏市司法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认真准备各项工作,仔细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排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对矫正对象进行逐一排查摸底,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从而实现规范化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下面我们开展的工作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哈图布呼镇及社区矫正基本情况

哈图布呼镇地处乌苏市以西38公里处,全镇总面积189平方公里,全镇有18个行政村、5个农业开发区、2个社区,企事业单位34个,常住人口 1.9万人,个体工商户840余家。是乌苏西片集经济、文化、商贸、金融中心。哈图布呼司法所从去年4月25日至今共接收18名社区服刑人员,累计解除9名,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人。其中男性矫正对象5人、女性1人;少数民族3人;抢劫罪2人;盗窃罪1人、滥伐林木罪1人、交通肇事罪2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四个到位”,打牢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

1、组织机构到位。成立了以镇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等相关单位站所长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制度落实到位。我们在矫正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矫正暂行规定》等制度办事。在衔接工作中落实定期例会、情况通报、核查核对等制度;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落实监督考察、走访、报到、定期排查等制度;在教育矫正工作中落实个案矫正、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制度;在考核奖惩工作中落实计分考核办法、奖惩结果告知和公示制度。

3、队伍建设到位。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督人组成的帮教小组。建立起了五支队伍。一是专职队伍。由司法所2名司法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及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建档立制工作。二是联络员队伍。由18个村队2个社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组成主,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和日常沟通联系;三是法制辅导员队伍。主要是与红星法庭建立长期挂钩关系,邀请红星法庭庭长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同时,每季度的集体法制教育,由司法所所长授课。四是志愿者队伍。全镇由18名党员干部、村队社区调解主任、村民组成了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的安排下,经常碰头沟通,灵活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

(二)强化“五个环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1、衔接环节。2018年4月我镇派出所向司法所正式交接了7名矫正对象,我们在详细查阅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及法律文书后及时为矫正对象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及矫正对象移交花名册。对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他们在矫正期间的权利及义务,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告知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制度,重点强调违反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并让矫正对象代表宣读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此外我们还与服刑人员监督人签订监护和帮教协议,明确司法所和监督人的责任。

2、监督管理环节。一是建立档案,规范信息资料。根据矫正对象的罪名、刑种、年龄、工作情况的不同,接受矫正的心理、态度也不尽相同,我们因人而宜,制定矫正个案。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二是经常走访谈话,实施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坚持“五走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常以长辈或朋友的身份与其进行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不定期电话联系,随时掌握服刑人员行为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三是因人施教,坚持原则,突破工作屏障。对不服从管理,不愿接受矫正的犯人,我们本着先教育警告的原则,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那些实在警告无效又有腻烦情绪的犯人,就通报给派出所,然后会同派出所把该矫正对象先叫到派出所进行思想教育和训诫,对其讲明不接受矫正的严重后果;尔后要求其认真按规定汇报近期思想、接受再学习再教育再改造。我镇草原队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在刚列入社区矫正时,不仅不按要求落实矫正规定,而且还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看着我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年轻女性,认为我们管不了他,自以为是,每次通知其参加教育或劳动都爱耍滑头。而当我们拿着社区矫正实施方案的管理明细,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给与处罚并询问其是愿意在社会上服刑还是被收监,让他选择其一时,他不得不认罪服法,服从管理。

四是严格请销假规定,把好矫正对象外出学习劳动的关口。一年来只要有请假离开镇区的矫正对象,我们都认真做好登记造册,严格审批各项手续。缓刑犯尚某,是个年仅21岁的女孩子,其姑妈在乌苏市开了一家婚纱影楼,想让尚某去店里帮忙,同时尚某也想去影楼学个化妆摄影的技术,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尚某主动向司法所汇报后,我们考虑尚某年轻,悔罪态度较好,尚不能对社会造成危害,不能因其社区服刑就耽误其学习的时机,及时将情况向乌苏市司法局反映,获得同意后,我们按请假规定写出请假申请及请假事由、请假天数,和派出所共同到迎宾影楼进行了解核实后,才报市司法局审批。在她临走前,专门进行谈话,交待了注意事项,提出了管理要求,提醒她出去学技术,思想上不能放松,要牢记自己是服刑人员的身份,在外地也要遵守社区矫正的工作规定。

3、教育矫正环节。我们着力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自新意识。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共参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的集中教育7次,我所也积极进行8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集中教育。如邀请红星法庭庭长及派出所指导员宣讲法律常识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规章制度、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等,不断提升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尽快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接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4、公益劳动环节。我们制定并实施了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公益劳动计划,组织矫正对象每月不少于8小时在公益劳动基地及镇区清理积雪垃圾、锄草、刷树的方式完成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的自己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

5、帮扶解困环节。落实帮教队组成帮教对子,成立村队社区主任、服刑人员家属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组成的帮教小组,对服刑人员进行“三帮一”的思想辅导和转化,使他们辨别善恶,分清是非。2018年5月至今,司法所让5名有就业意向的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劳动保障所组织的两次蒸包子和做抓饭的就业技能培训。现已有2名成功就业,期满解矫的阿尔达克还开起了抓饭馆。乌苏查次村的服刑人员万里,告诉司法所他有想建立家庭小农场的想法,但资金缺乏,希望司法所能给予一定的贷款或帮助,所长张贻江听到万里的诉求后,积极协调镇党委及农村信用社,以自己的名义为万里担保贷款8万,现在万里家的小农场以初具规模。

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工作总结 篇三

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帮助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区矫正工作全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省社区矫正工作xx年1月起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xx县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1月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正式启动。目前,全县设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21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20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至xx年11月,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50人。其中缓刑26人;假释1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4人。男性45人,女性5人。城镇7人,农村43人。18岁以下的3人,18岁至45岁的38人,46岁至60岁的9人。现已经解矫2人。分布在16个乡镇,其中勐朗镇15人,其余15个乡镇7人、3人、2人、1人不等。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的xx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县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召开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股;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各乡镇也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x县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提纲》,以此来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由局机关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局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我县勐朗镇等乡镇,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一是为了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xx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报请县委同意并以县委办公室文件形式进行下发,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及任务;明确了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等管理制度。二是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三是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来上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基层司法所制定方案并实施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和其他教育学习活动,有效地帮助矫正对象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四

做好矫正工作,对于实现“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意义非常重大,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工作落实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围绕以上目标,我们的措施如下: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五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乡社区矫正目前在册矫正对象共19名,截止目前,无一人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总体情况基本良好。其中4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已按期予以正常解矫。今年上半年的工作规范、有序、稳妥,切实体现了“社区矫正为本、以人为本”的工作要求和精神。具体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明确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

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区社区矫正办的相关要求,延续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内,负责日常全面工作的开展。

二、抓好抓实拟增社区矫正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

为了能正确掌握每名纳矫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我所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的意识,积极配合乡社区矫正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乡司法所能及时通知其宣告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在平台录入《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关键的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区矫正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

三、建立健全村级社区矫正小组建设,加强与派出所以及社区(村)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

乡司法所在做好日常考核外,大量相应工作依托村级社区矫正小组的开展。目前,我乡已在所辖的8个村均建立的社区矫正小组,并委托村治保主任负责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由村党支书、村民主任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加强了村级社区矫正在村务工作的受重视程度,带动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共同监督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敦促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再次,加强与公安派出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与派出所定期进行沟通,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正常”,实时控制社区矫正对象活动,协调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四、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

一是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大战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认真落实各项基本制度,并将相关记录在案。

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矫正教育措施。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教育98人次,主题内容清晰,教育意义深刻,分别开展了《社区矫正资料汇编》、《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适时开展节前安全教育;组织个别教育86人次,听取其思想汇报,详细记录相关谈话记录,作到有针对性以及体现阶段性原则;在公益劳动方面,鉴于本乡实际,采取定点的方式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实现行为矫正。

三是切实做好帮困解难工作,以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受矫。安抚帮教为主,多方寻求关系,为其解决工作问题,缓解其家庭负担;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矫正对象,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为其寻求帮助;对住房上有困难的矫正对象,与村委、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切实解决其居所问题等等。

四是认真做好解矫准备工作,指导矫正对象完成个人总结,及时对其进行期满合议,并报上级机关审批。经过相关考核大战乡司法所根据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以及现实社会反映。

五是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区矫正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诸如,鉴于本乡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中有一部分有固定工作,且不易请假,为避免矫正对象产生逆反心理,各项制度得以落实,经乡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同意,将该批对象的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允许采用先请假再补课的形式接受相关教育,时间安排在其下班后。

六是注重信息报送,及时汇报相关工作,倾听上级领导指正,逐步完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我乡社区矫正办能注重信息的报送,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在得到区矫正办反馈后,能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的开展。

五、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整治

深入推进县司法局开展的社区矫正专项整治活动,我司法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在矫的矫正对象进行了排查、走访、谈话和集中教育,对个别不遵守管理制度的给予了警告处分。我所工作人员利用一周时间将所有在矫的矫正对象逐一喊到司法所进行谈话教育,了解其最新生活和心理动态;同时及时查找自身不足,对所有矫正对象的台账资料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遗缺疏漏立即进行整改完善。

通过此次集中整治,不仅对矫正对象是一次警示和教育,同时我所也及时查找改正了不足之处,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本文由用户苍笙踏歌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yunpanclub.com/38211.html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