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门机构编制报告 2023年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篇一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工作相关要求。
(二)机构编制情况
1、行政编制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漕河泾街道街道办事处共有行政编制50名,在编46人,在岗44人。其中县处级正职领导2人,县处级副职领导8人,二级调研员2人;设正科领导职数14名,实有13人,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实有4人。
2、事业编制情况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漕河泾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共4家,总编制数49个,实有44人。漕河泾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编制数9个,实有人数8人,其中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3名;漕河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编制数23个,实有21人;漕河泾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编制数9个,实有8人,漕河泾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编制数8个,实有7人。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020年度漕河泾街道无重大机构改革情况。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漕河泾街道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均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机关和事业人员的选人用人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漕河泾街道每月25日前按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维护工作。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漕河泾街道根据“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梳理机构编制和内设科室的岗位职责,做到权责一致。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2020年,漕河泾街道申请使用行政编制3个,事业编制3个,均按流程进行机构编制事项报送批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实际录用公务员3名,其中应届毕业生1名。通过民主推荐,提任漕河泾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社区党建办公室副主任1人;晋升三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1人,一级主任科员6人,三级主任科员2人。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无。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无。
2023年部门机构编制报告 2023年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篇二
协助经理做好公司内部分人员的合理调配。按照《公司20xx年度管理机构设置》,圆满完成竞聘上岗、优化组合及空编、缺编单位在公司内部进行招聘工作,做好了运行车间合理配备检修人员工作,同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合理调配人员,确保了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年度下达各种调配调指令等共计477人次,其中下达人事指令104人次,下达待岗指令93人次。
为进一步合理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用人环境,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达到人力资源最佳配置,重点做好拟发通知、组织实施等工作。采取三级考评管理办法自评、互评、领导评价,按照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四项考评标准,先个人自评;后员工之间互评,互评后经所在班组汇评;最后由员工所在部门汇总终评,按照有条不紊的程序对公司员工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本项工作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本次人事评价共计463人次。
重点做好了听证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材料准备工作,保证了会议质量,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此项工作在总经理班子的大力支持和参与指导下,重点做好了文件制发,质询题等材料准备,会议的组织。参加评论听证会的党员代表10人,团员代表8人,职工代表13人,董事代表1人,监事代表1人,评分人员9-12人不等,共计约50人。会议期间,高层管理人员3名及各部室单位21名人员进行了述职,述职内容均围绕履行职责和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情况。听证团共向述职人提出质询意见70余条领导小组44条,建议43条。述职人均做了回答,无消极应付情绪。其中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原煤采购部获得了与会人员的认可,取得了听证团的好评。由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及各方面密切配合和职工的积极参与,听证会开得圆满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
1、重点做好拟发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及签订意向书的工作。根据公司员工人事评价结果及《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对生产、技术、管理骨干采取长期5年合同管理,对生产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采取中期3年、转自:短期1年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的管理办法,按照先个人填写《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后部门填写意见;最后公司依据员工人事评价结果及部门填写意见,确定劳动合同意向,反馈本人。此项工作全面完成,共确定劳动合同意向596人次,其中确定长期劳动合同意向141人次;确定中期劳动合同意向223人次;确定短期劳动合同意向226人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意向6人次。
2、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年限的确定和手续办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公司员工人事评价结果及《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对生产、技术、管理骨干采取长期5年合同管理,对生产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采取中期3年、短期1年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的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工作,确定了合同年限,共确定续签劳动合同554人次,其中:①续签长期合同136人次,续签中期合同222人次,续签短期合同196人次;②不再续签合同18人次,针对公司其他人员在续签合同的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但是通过座谈、多方联系等大量工作的开展,终于在6月底根据确定的合同年限圆满完成1108份合同文本的填制及审核工作。
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按照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做好长、中、短期劳动合同的统计,共计签订劳动合同553人次,其中:续签长期合同136人次,续签中期合同222人次,续签短期合同195人次。为确保无遗漏,特请劳动部门前来公司进行全面鉴证,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依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将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范围、使用期限及管理要求予以规定,通过半年多的实施过程及认真了解、调查结果,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予以下发。进一步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管理,同时规范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程序,在减少库存,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及安全经济服务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及时做好了调动、辞职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人员的谈话、确定及手续办理工作。同时认真学习《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及《劳动合同争议》等法律法规,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不同规定办理离退厂手续,包括劳动合同解除、档案移交等工作,基本完成了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共计43人次。其中:不再续签合同18人次,退休1人次;调入鲁阳集团公司24人次。
2023年部门机构编制报告 2023年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篇三
为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清水河县委编办依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强化推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按期报送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
县委编办将《办法》列入机关集中学习会重点学习内容,第一时间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办法》及《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为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夯实了思想根基,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报告的思想自觉。
按照《通知》要求,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工作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明确责任分工,共同承担报告的起草工作。并及时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报告工作的时限、目标任务等,强化各相关部门党委(党组)的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提升政治站位。围绕“8个方面”,逐项梳理总结年度机构编制落实情况,形成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
县委编办对各乡镇、各部门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利用微信群、电话咨询热线,就报告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答疑解惑,对报告主体、格式、内容及相关名词进行细致讲解,并强调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帮助各部门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找准存在问题,确保报告内容客观、真实、简明扼要,提高报告质量水平。
将《报告》工作作为查漏补缺、修改完善机构编制的有效手段,同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有机统一,对发现的问题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将《报告》结果作为深化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调整机构职能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2023年部门机构编制报告 2023年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篇四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本区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相关法规,坚决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中动议、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程序报批。
(二)机构编制基本概况
1、机构编制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编制为13名,实有人员12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正2副,实际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长2名。
宝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人员编制为10名,实有人员9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际配备主任1名。
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人员编制为43名,人员控制数43名,实有人员37人,挂编人员40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实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领导2名。
2、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情况
2021年根据宝委编委(2021)64号文批复同意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划转3名人员编制至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增设内设机构综合保障管理科,增加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调整后,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核定人员编制43名,事业编制人员控制数43名,设7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正。其他不变。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机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准确定位工作职能。2021年度宝山区机管局无重大机构改革情况。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区委编办下发的《机构编制应知应会手册》等政策法规,深刻领会精神宗旨,准确掌握内涵实质,严格遵循机构编制条例,编制使用、录用、人员、干部任免等均按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认真执行“三定”规定的方案职责、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2021年根据宝委编委的批复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增设内设机构1个,增加编制3名,增加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调整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数,认真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单位信息。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2021年度机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根据编制情况,严格按动议、提出初步方案、论证、集体讨论、事项上报、组织实施等工作流程办理用编、出编手续,做到程序合法合规,年内新聘用事业编人员2名,转聘事业编人员1名,解聘事业编人员1名。
(五)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机管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没有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涉及机构编制的信访事项。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定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相关法规条例的培训学习,特别是人事干部及中层以上干部的学习,明确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权限、职责范围和集体动议程序,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二是完善机构编制台账资料,制定人员编制使用情况表、职务职级空缺表、在编人员及退休转出人员花名册,涵盖人员所有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对机构人员增减、流动情况一目了然,有助于每月实名制信息维护及为其他工作提供准确的人员数据。
三是善于从自查及检查中找到问题,分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落实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将存在的问题分类整改,即知即改。在整改过程中要求做到三个“必须”,思想认识必须提高,剖析问题必须深刻,整改措施必须到位,从而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无
2023年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2023年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篇五
一是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中共卤阳湖开发区工委是2012年7月经市委批准设立的,是一个较为年轻的党组织,自2013年12月我兼任工委书记以来,始终立足卤阳湖开发区实际,坚持一手抓党建,一手抓发展,主动思考谋划新常态下党建工作机制,党政联席会议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党建工作有效落实,以党建工作成效为经济工作服务,促进了全区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第一保障,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修订完善开发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2014年开发区机构改革,在全市率先实行全员聘用制,按规范的用人程序重新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调整聘任。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面向全市对开发区部门8个副职岗位和30名公共服务岗位进行了公开招聘。进一步制定完善《开发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逐级逐人夯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坚持把教育管理作为主要抓手,持续优化党员干部队伍。狠抓党组织和党员规范化管理,结合开发区机构改革,对部分支部进行了调整,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制度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4年共收缴党费11830元,培训、学习等支出2800元。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把党员入口关,2014年区直机关党委共发展党员11名,其中女党员4名,占36.37%。
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组织蒲城县县级领导、部分科级干部和开发区科级以上干部在卤阳湖进行了为期3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参加雷洋洲事迹蒲城报告会等,培训干部6期600余人次;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讲做评”活动,以倒逼的办法,促进干部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在“七一”党的生日之际,组织部分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赴红色圣地照金,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全面落实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目前,我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已经覆盖开发区所有企业,全体党员累计深入企业53次,发放调查表25份,发放《党员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通讯录》,密切与企业联系,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四是坚持把整改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党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全区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体制机制规范理顺年”、“纪律作风建设年”三项活动,针对查摆出的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干部能力不强等党建突出问题,建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自身建设等5项制度;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体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促作风改进,工作上坚持做到“四个同步”。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理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相关规定“约法三章”责任追究办法》等6项纪律规定,突出开展公款消费、公车私用、办公用房、“吃空饷”等专项整治。开发区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各领导公开承诺在开发区网站公示,以上率下改作风,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纪工委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9个部门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对14名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一是存在“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总认为开发区是一个经济体,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过多的精力用在抓项目建设、抓招商引资等工作上了,没有潜心研究开发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工作指导上也是泛泛为之,有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
二是基层组织设置还不尽合理。机构改革后,原有16个部门精简为8个,对基层支部的设置只是简单的合并重组,没有完全兼顾工作上的协调统一;党建工作不平衡,个别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扎实,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三是在党员管理上有差距。对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的办法措施比较单一,部分党员干部大局意识、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落实的力度还不够;个别党员干部浑浑噩噩混日子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仍有存在,缺乏敢拼敢为、埋头苦干的精神,特别是在开发区当前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谋发展没思路,抓工作没办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四是作风建设差强人意。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还不健全,路线教育问题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四风”问题整治还不彻底,部分党员干部只是畏惧制度约束,仅停留在“不敢”上,还没有真正触及思想灵魂深处,达不到“不想”的要求,甚至出现回潮反弹的`现象。
上述问题的出现,从主观方面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一是作为个人来讲,我是蒲城县委书记兼任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总是把蒲城作为主阵地,把蒲城的党建工作抓的紧,开发区的相对放的松,没有很好的统筹兼顾。二是对党建新常态下如何提升工作水平研究得不深不透。学习的党建知识不系统,掌握党建工作方法不全面,破解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还不得心应手,致使工作效果打了折扣。三是倾注精力和时间抓党建工作还不够。思想上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谋划工作把党建与经济发展同步考虑,但抓党建工作还不全面细致,措施不够有力,与抓经常、抓具体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工作推进中,考虑实际因素多,落实各项党建工作标准还不严格,对个别工作出现偏差或失误的党员干部,没有做到及时问责。
一是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把蒲城抓党建工作一些好的作法运用到开发区,进一步修订完善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强化督查机制,建立问责机制,把功夫下在平时,切实把党建工作拿在手中,常抓不懈。
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持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自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考勤、会议记录调阅等制度,每季度集中检查一次,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探索建立有效的党员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党员量化考核办法,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分类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纯洁优化党员队伍。以“党员爱心服务”、“党员联系服务企业”系列主题活动为载体,活动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有记载,深入推进“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干部大讲堂、开发区网站等为载体,积极实施“三统一推”促进干部学习。加大干部培养力度,严格按照市编办批复意见,配强配硬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有计划选拨使用一批非党干部、妇女干部和年轻干部。持续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在现有全员聘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的用人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四是牢记“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总书记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叮嘱的“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市委“约法三章”铁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支持纪委工作,持续用力推进作风转变,为全区干部当好标杆,做好表率。
2023年部门机构编制报告 2023年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篇六
9月份,我去了三场校园招聘,分别是9月15号的南京林业大学校园招聘会、9月16日的南京理工大学校园招聘会、9月17日的南京航天航空大学校园招聘会。这也是我本人第一次出去招聘,虽然很辛苦,但也学了不少东西。
校园招聘大多是一些大型的国企、兵工厂、航天航空工厂等专业要求很强的企业前去招聘,我们企业作为本土知名民营企业,也有一定的影响力,有些部分应聘者也是慕名前来应聘,所以收到的投放简历也是不少,大多还是文科类女生居多。通过这次招聘,也让我看到了就业的压力,不好好工作,我们随时会被后起之秀代替。
招聘会回来的简历整理,经过讨论,最后敲定7人前来面试。但是效果不是特别理想。
九月份入职离职人数比较多,其中入职46人,离职33人。具体明细见人事部9月份工作。
人员跟进方面,还存在一点的误差,可能追踪不是很及时,这方面我也存在不足。现在也有做及时记录,做好每一步,争取每个过程都及时准确,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做好功课,定能事半功倍。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都能顺利完成。
上、下劳动保险方面,一般市内有就业证的员工,都可以在网上办理;女超过四十,男超过五十及外地人,需到柜台办理。这2方面都没有问题。
工伤报销方面,最重要的是材料要准备齐全。在报工伤险前,一定要自己先核对一下,主要要看下,发票有没有错误,病例上日期与病例是否一致(避免职工看病时有2本病例,但交上来时就一本,造成有的发票病例上没有体现,报销不了),发票上有的报告,一定要有,不然也报销不了。收上来的材料,自己一定要核对,避免造成材料不齐,被打回,造成二次返工。我自己也在报销的。过程中,不断增加的自己的经验,争取材料一次通告。
退休和生育险方面,我的经验还不是很多,准备材料方面还存在不足,考虑不是很全,这方面,还需要多几次锻炼的机会和磨练。我也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意外险报销方面,现在还是陈丽姐负责,后面可能会交给我来管理,我也会努力学习,尽快上手。
入职档案:主要包括员工的合同、就业证、个人信息、就业登记备案等。档案分厂部,按序号排列,方便查找。离职档案整理:员工离职后,要提前给员工准备离职档案,包括劳动合同信息完整、终结备案、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等,员工前来领取离职档案时,一定要登记清楚拿走材料的明细,以防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rp系统入职离职的信息要及时更新,及时录入新员工的社会保障证号,信息尽快完全,有新信息及时录入。
配合部长完成一些行政方面的事情,包括及时更新大厦通讯录,给各部门发放,一些通知及时张贴在公示栏等相关事情。
2023年部门机构编制报告 2023年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篇七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省委编办《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甘编办发〔2021〕3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张编办发〔2021〕75号)有关要求,现将高台县地震局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准确定位工作职能。
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时,将原县政府直属的县地震局调整为隶属县应急管理局管理。管理体制调整后,县地震局服从大局,坚决落实县委机构改革统一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构建大应急工作格局需要,积极履行防震减灾职能职责,有效巩固了改革成果。经过近两年的运行实践,我们发现,现行管理体制还存在地震机构设置横向纵向不一致、职责边界划分不够明确清晰、管理层级增加导致运行机制不畅等诸多不利因素。2021年7月15日,中共张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张掖市地震局隶属关系调整的通知》(张编委发〔2021〕26号),将市地震局由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经与应急局协调沟通,向县委编委申请,2021年12月28日,中共高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高台县地震局隶属关系调整的通知》(高编委发〔2021〕46号),将我局由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有关请示批复等事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深刻领会精神宗旨,准确掌握内涵实质,严格遵循机构编制条例,坚决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中动议、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程序报批。
1.本年度未修订“三定”规定。
2.本年度未修改权责清单。
3.本年度设置机构情况:本单位为县政府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核定编制4人,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实有在编人员5人,局长、副局长各1人。
2021年度县地震局根据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严格按集体讨论、事项上报、组织实施等工作流程,年内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做到程序合法合规。
县地震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没有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建议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定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相关法规条例的培训学习,明确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权限、职责范围和集体动议程序。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及需求,统筹使用、科学增减编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2023年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2023年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篇八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镇党委建设,进一步推进镇党委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镇党委议事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严守政治纪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市、县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二)坚持依法依规。切实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议事决策。全面贯彻建设法治型党组织要求,严格按规则程序办事,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突出为民务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结合实际推进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
(四)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切实增强决策执行力。
第三条镇党委议事的范围
(一)讨论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意见和具体措施。
(二)讨论研究党的建设,包括镇、村(社区)、企业、机关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以及群团建设工作。
(三)讨论研究事关本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中长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研究行政工作、经济发展进度和财政收支情况。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考察、推荐、任免、调整、调入、调出及奖惩事项。讨论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干部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原则、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等事项。
(五)研究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大会例会的有关事项。落实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
(六)对人大主席团、政府和纪委提请研究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定期研究纪检、组织、宣传、统战、信访、综治和人才等工作,并作出有关决议和决定;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研究决定党委、人大、政府和纪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制定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措施;审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八)讨论通过党委的重要文件和党委负责人代表党委所作的重要讲话或报告;审定以党委名义召开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审定党委向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要请示、报告。
(九)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开展发展党员预审,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等事项。
(十)其他需要党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镇党委会议事的主要程序
(一)确定议题。镇党委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党委委员意见基础上,确定党委会议题。党群各部门提请党委讨论的议题,须事先征得党委分管领导同意;政府各部门提请党委讨论的议题,须经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其提交党委会讨论。
(二)征求意见。提交党委会集体决策的事项,决策前必须做好政策协调,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党组织意见。凡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应先行协商,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不上会。重大问题决策,党委委员要带头调查研究,有的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三)会前酝酿。党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应当进行充分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可先由党委书记和有关党委委员进行酝酿,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有关党委委员进行酝酿。酝酿不成熟的议题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并决策。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及有关党委委员共同酝酿后,提交党委会讨论。会前酝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委会决策。
(四)会议通知。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每次党委会的召开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1~2天通知到各位委员和列席党委会的同志,会议有关材料同时送达。
(五)会议召开。党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提出。
(六)会议讨论。党委会议事,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进行决策。需要表决的,提出决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
(七)会议表决。会议对讨论议题应安排足够时间进行讨论。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各党委委员允许有不同意见,但不能没有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再表明自己的意见。因故未到会党委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提出。党委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重要问题需进行表决。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会议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会后进行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并进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进行表决。必要时,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八)形成纪要。党委会应安排专人作正式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位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属于表决的,须注明表决方式,并记录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或暂缓表决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一般应形成会议纪要,除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议题和少数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不发纪要。会议相关资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九)决策执行。党委会作出的决策,由党委委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党委书记对实施工作负总责。决策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应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重要情况向党委会报告。在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在党委会上复议。
(十)情况通报。党委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凡可以传达的,经批准,应及时传达到规定范围。宜于公布的决议和文件,经批准,可及时公布。
第五条镇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得以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等替代。
第六条镇党委会出席对象为全体党委委员,镇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视情况列席会议。
第七条镇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党委会与会人员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违规作出的重大决定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党委委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讨论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条党委委员对应该保密的党委会内容、讨论表决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
第十一条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委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接受党委监督。党委委员对党委会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委反映;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可提请党委会重议,但在党委会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党委的决定。
第十二条本规则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2023年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2023年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篇九
根据安排,我将20xx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简要述职如下。
今年以来,我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之责,主持召开9次专题党建会议,分解实施12项党建重点项目,带头落实党建承诺6项,以身作则营造齐抓共管的“大党建”格局。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为主题,以基层党组织五星级管理为抓手,努力促进基层党建与赶超发展、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相互检验。20xx年,全区266个基层党组织在整体提升的基础上,涌现出五星级党支部8个,四星级党支部20个;党建引领效应初显,党员积极带领群众共同投身开发建设,加快冲刺全省第一方阵的能力素质和内生动力全面增强,“双叶映湖、蝶舞湖城”美景逐步绘就。
一是聚焦主业主责,压实党建第一责任。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全面实行党建工作“三单”管理和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92个,带头联系后进村下堰村,实地解决问题4个。坚持走访镇街全覆盖,调研42个村(社区)和23个项目及企业。落实月访、季查、年度考核,亲自约谈党建责任人5人、问责12人。
二是突出从严从实,深化专题学习教育。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以高度责任感抓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区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讨论、大比武、大展示”活动,我带头到所在党支部和下堰村进行宣讲。弘扬开发区“精、深、实、新、净”五字精神,党工委中心组开展4个专题研讨,组织基层宣讲60余次。落实双重组织生活,选树开发区年度之星61名,主题党日观摩和“五事争先”做法《党员生活》和《磁湖聚焦》分别予以报道。
三是聚焦中心发力,实施党建整区推进。责成区组织部直接联系后进镇,落实每月现场拉练会,党工委会每季度听取汇报。夯实基础,提档升级29个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打造了11个政治生活馆。坚持党建引领,《领航》专题报道四棵社区还建小区向城市社区转型的居民服务模式;紧盯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引导2032名无职党员主动认岗服务,1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即将出列10个。强化党管人才,认定“四高人才”133名,发放补贴126万元,黄金山梦想小镇在孵企业近百家,聚集海归等高层次人才45人。
针对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我们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整改落实。一是抓牢支部书记队伍关键。采取“严管、重培、足配”三结合,制定出台《村主职干部专职化管理办法(试行)》,调整村书记20名,整治“走读”干部7名,组织赴华西村等内训外培3轮,建立了后备队伍308名。二是补齐两新党建工作短板。专班倒排工期攻坚,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从47%跃升至100%。大棋路4s店汽车服务行业党建板块基本成型;祥宇轻工党支部一年内13名职工向党组织靠拢,2名出资人12月份入党;金山老年公寓党支部为养老老党员提供了家和组织的双重温暖。三是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持续投入800万余元扶持资金,与镇街党委书记签订责任状,在农村党群服务中心专门设置产业发展办公室,落实一村一策。目前,两镇一区70个村每个村均有1-2个产业项目。
下一步,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整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目标,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抓书记、严问责,严格实行基层党建目标管理,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二是坚持抓载体、强活力,继续实行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抓规范促提升,为2019年实现90%基层支部达到三星级以上目标夯实基础;三是坚持抓难题、补短板,稳妥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常态化;四是坚持抓保障、重示范,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培树特色亮点,提升党建整体水平。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9篇《2023年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2023年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材料》,能够帮助到您,是我最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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