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案例分析100例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4篇)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4篇)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篇一

案例一: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由甲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前期物业管理。业主于2003年8月开始入住,2005年5月该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并按照业主大会决议选聘了乙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乙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于2005年8月1日零时生效。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物业管理公司应于2005年8月1日前办理完成物业交接验收手续。甲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后,安排了该小区管理服务人员退场,但以部分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移交相应的物业管理资料,拒不配合物业交接查验。2006年8月15日,顶层的20户业主发现房间在雨天渗水,于是联名要求乙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修复。乙物业管理公司称这是因甲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所致,应由甲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修缮。之后,乙物业管理公司不再受理业主有关该问题的投诉。

1:上述20户业主提出的修复请求是否合理?是否应由乙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无偿修复?

2:乙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如果您是该公司的负责人,如何处理业主的投诉?

3:该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何时终止?

4:甲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的理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5:在甲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和配合物业交接查验的情况下,乙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答案参考:

1:上述20户主提出的修复请求合理,因为2003年的房屋到2006年出现渗水现象没有出5年的保修期,所以应该修复,但不应该由甲乙两个物业公司修复,根据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2、乙物业做法不妥当,没有尽到为业主服务的责任,物业负责人应该联系施工单位i,或上报上级主管单位。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间2005年8月1日零时。

4,甲物业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案例二:

2007年初业主李某所在的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催交2006的物业管理费。李某任务,自己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保安保安费,可是,其所居住的小区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自己在小区内丢失了三辆自行车,故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则任务,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任务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定时开关小区大门,巡逻时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的自行车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双方意见不一,交涉没有结果,物业公司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你怎么看待“业主因在小区内丢失财务而拒交物业费”一事?

答案参考:

物业公司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活动。他地位是来自那份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并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安保工作也是在这份合同之内的,物业公司解释的没有错,物业保安的主要职能是: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管理,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理。物业管理始终处在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位置上,保安工作根据合同提供约定的安保服务,并不对小区业主个人财产、生命安全起保管、保全的作用。只要他们按照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就没有责任,而且安保工作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只能是通过防范,降低他的发生率。而且就这个案例讲只要物业公司尽到了自己在安保方面的义务就不存在管理过失,也就不承担责任,而且物业管理费是小区正常运转的费用,你拒交并又享受了小区的公共服务,其实是在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而且业主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交物业管理费,这是有规定的,即使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过失,业主赢了官司,你的物业费同样要缴纳,至于物业公司的过失另作处理,业主大这样的官司胜诉率非常的低,在物业公司管理无作为方面是很难取证的。

案例三:

今年落雨时间长雨量较大,业主普片反映的问题是渗水,漏水问题。《该小区居住率约有百分之40》。由于二楼是空置房,雨水由阳台渗到一楼的天花板上。物业房管员接到业主反映后及时联系到二楼业主。取到钥匙并安排维护人员将二楼阳台装上遮雨棚做防水层。排除了雨水再渗漏的情况。但之前渗水的痕迹在墙壁上一块块变黑。目前业主要求修复及赔偿,借此为由拒交2010-2011年的物业费。物

业费0.6一个平方。并没有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之内的经费。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案参考:

如果业主普遍反映房屋公共部位渗水、漏水未及时处理,应该由物业负责;如反映的是业主自用部位,就应该有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处理。按上述案例分析,二搂漏水房屋已出售并获得钥匙,则完全由二楼业主负责,如其他业主把漏水情况向物业反映后物业未及时通知二楼业主,则物业应有部分责任。案例中房管员已及时联系二楼业主了,并帮其装了遮雨棚,此案物业无任何责任,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是错误的。

案例四:

王某于2001年底购得一套商品房,请了几个朋友在节假日帮忙进行装修,在装浴缸时敲破防水层造成卫生间地面渗水,楼下业主李某要求王某予以修复,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公司进行检查后,要求 王某停止施工,并说物业公司设有专业装修队,王某不能自己装修,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王某认为房屋是在保修期内,渗水是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于己无关。试问:王某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王某不对。物业的说法不对。

1、房屋的质保期内,所有室内的设施设备,门、窗、放水、电、水管等,如果业主在装修时自己改动过了,即使是在质保期内的,开发公司也不予保修。王某装修时人为破坏了防水层,应该由王某自行修复以及对楼下业主进行修复或赔偿。

2、物业公司是服务性质的公司,职责是很明确的,在装修问题上只负责装修的管理工作,对承重墙体、楼板、环境卫生等涉及到全体业主利益的事情上负责,业主装修找谁装不是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如果说“物业公司设有专业装修队,王某不能自己装修,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是典型的小物业公司敛财的手段

案例五:

案例分析:2007年X月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贴出通知,让小区内没有固定车位有车的业主认购小区内的停车位(50元/月)。由于所规划车位不能满足需要,物业公司又在小区道路一侧扩充出一部分车位。物业公司并声明在X月X日之后,如无车卡(购买车位时发送)的车辆禁止驶入小区。此通知在小区居民中引发强烈争议。请分析在此案例中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你认为该如何处

理?

参考答案:

1、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停车场管理收费许可证,(没有属于滥收费可以投诉)。

2、物权法,规定小区

内居民楼四周的停车位产权归楼内居民所有(可查物权法)。

3、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车辆,如:停车秩序,乱停乱放,阻碍本小区的交通,和消防通道的占用等是物业管理公司应尽的责任,但是无权禁止本小区业主的车辆进入本小区。

4、就小区车位紧张,如何管理解决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听取业主的意见,拿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案例五:

7月3日,某写字楼客户服务中心张贴通知,告知定于7月5日—20日对通讯网络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8点,由于施工可能会给客户带来不便,敬请客户支持谅解。然而,7月8日,租用1610室的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前来客户服务中心投诉:施工粗鲁,噪音大,粉尘大,影响正常工作,要求停止施工,要求客户服务中心退回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通过与王先生沟通,获悉造成投诉的原因是:施工人员担心不能按期完工,为抢进度超时作业;另外,施工人员在1610室进行改造时,未征得秘书小姐的同意,穿鞋站在桌椅上面操作,粉尘波及整个办公室。秘书小姐向施工人员提出意见,施工人员没有听见,继续粗鲁施工。秘书小姐很生气,马上给客户服务中心工程部拨打电话,请工程部立刻制止施工人员的不当行为,正巧电话没人接听。这无疑火上加油。秘书小姐气愤地向王先生反映事情的前因后果。王先生很不高兴,径直前来客户服务中心投诉。试想,假如你是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碰到这件事该如何处理?带给了你们怎么样的思考和启迪?书面(不少于600字)。

案例六:

上海某一住宅小区的绿地上有一两棵桂花树,每年九、十月份,醉人的芳香四处飘溢。但去年秋天,丹桂满枝的景象却突然间消失了。住房们到处打听绿地上那两棵树怎么不见了。经调查得知:桂花树已被物业管理单位私下迁移了。此举引发了众怒,小区的居民纷纷指责和执迷不悟管理单位破坏公共

设施,毁坏绿化。面对居民的指责,物业管理单位以重新设计小区园林、调整绿化结构为由,拒不迁回桂树。试问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改变小区内的园林、绿化设计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管理案例题 篇二

案例一:

• 【案情介绍】

•胡女士看中了某处商品房的顶层,在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后顺利入住,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了当年的物业管理费。入住两个月后,雨季来临,几场大雨之后,胡女士发现天花板有渗水的现象,后来竟然发展到漏雨的地步,胡女士于是找物业管理公司报修。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原施工单位前来对楼顶重新进行防水处理。胡女士此时已经对所住的房屋有些反感,便和开发商协商要求换房,但双方对漏雨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产生了争议。

•胡女士认为自己购买房屋就为了居住,现在因为漏雨无法居住,并且自己进行的装修也受到破坏(装修损失大致与物业费一致),她认为这是开发商造成的,所以提出不交纳第二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

•开发商承认出售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是事实,但是既然已经同意为胡女士调换房屋,则与胡女士之间没有纠纷了。

•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自己及时联系维修房屋,并且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也不是物业管理责任,胡女士没有理由不交纳物业管理费、供暖赞。

•由于三方对于债权、债务没有任何异议,胡女士认为自己属于法律所允许的抵消行为,于是三方一同找到律师咨询,最终在律师主持下达成书面协议,协商解决三方的纠纷。

• 思考题:

1、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应由谁支付?请说明原因。

2、胡女士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请说明原因。

案例二:

•某小区是一片较老的住宅区,一直投有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内非常混乱。一位业主反映该住宅内有一小店,既搞餐饮又搞娱乐,每天晚上,卡拉OK声便不绝于耳,居民经常被这“夜半歌声”吵得无法入睡。求助公安派出所出面制止,只能维持十来分钟的安宁,公安人员一走,歌声依旧,实在让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某业主反映,楼上住户在阳台上擅自搭建三个大鸽棚,常年鸽绒、鸽屎、鸽食满天飞,左邻右舍窗户也开不得,衣服也晒不得。除此之外,还有业主投诉某些大型抽油烟机的噪声搅得孩子无法学习、大人无法休息等。就此问题小区业主向有关环境保护等部门进行了投诉。

• 思考题:

1、小区业主应如何维权?请说明实际操作办法。

2、小区内是否可以开设服务、娱乐设施?请说明理由。

物业管理实务案例题 篇三

2011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分析题一 投标邀请函 昆明白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由我司开发建设的昆明蓝天小区将于下月竣工,为对蓝天小区实施优质物业管理服务,我司特邀贵司前来参加蓝天小区的物业管理投标,其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蓝天小区整体物业管理

二、招标事项的时间规定

(一)报名及购买抬标文件时间:2003年4月1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03年4月25日上午9时(三)开标时间:2003年4月26日上午9时

三、招标事项的地点规定

(一)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蓝天小区售楼中心

(二)收取投标文件地点:昆明贵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三)开标地点:昆明贵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投标人须交纳伍千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

五、投标答疑的时间、地点

答疑时间:2003年4月5日上午10时 答疑地点:蓝天小区售楼中心

六、我司将按本邀请函规定时间、地点开标。届时,请贵司代表人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人:昆明贵鑫房地产开发有限

地址:昆明黄河中路136号

电话:0871—3621747 传真:0871—6612438 邮编:650239 联系人:陈晓春

昆明贵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〇三年三月十九日

问题1:根据上述“投标邀请函”编写“投标函” 投标函

昆明贵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司的“招标邀请函”我司已收悉。现正式复函贵司,我司将委托代表人参加贵司组织的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我司向贵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有: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全套资格证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方案

二、我司已明白贵司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重申如下几点:

(一)我司愿以总介贰拾万元(20万元)投标报价来投标承包上述服务项目

(二)我司同意按贵司的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方案

(三)我司如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中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昆明白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日

案例分析题二

某小区由白云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业委会成立后,白云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了为期二年的物业服务合同。一年后,小区业主认为业委会不能代表他们的利益,又选举成立了新一届业委会。第一届业委会通过招标,选择了蓝天物业公司。提前解除了与白云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并采取聚众逼迫的方式,迫使白云物业公司撤离了小区。

问题:

1、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2、新一届业委会是否有权解除上届业委会所签订的尚未到期的合同?

3、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投票权业主决定,业委会可否单方面解除合同?

答:

1、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应属于一般经济合同。对于一般经济合同,合同双方是不能擅自解除的,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尚未到期情况下,后届业委会应继续承担并履行前届业委会所签合同的约定。故新一届业委会不能随意解除上届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

3、虽然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业主投票决定,若物业公司没有违反解除合同的约定,也没有出现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则业主大会也不得单方面解除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

案例分析题三

某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属于多层、中高层住宅物业。项目分三期建设,是当地最大的住宅建设项目和该市的重点工程,倍受当地居民和政府关注。

问题:

1、该项目是否有早期介入的必要性?

2、早期介入对楼盘开发建设有哪些好处?

答:

1、该项目有早期介入的必要性,理由是:(1)该项目建筑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又属于住宅建设项目,物业类型多样。因此在整个开发建设过程中,容易出现建设、管理、使用三个方面不匹配的问题。(2)如果对这个项目实施早期介入,就可以将物业公司长期积累的管理经验及物业使用体会用于规划设计,从源头开始实现建、管、用的配合。同时又在建设施工和销售阶段,对实现建、管、用的匹配进行配合,这样可以较好的消防或减少不利于管理和使用的因素,使物业投入使用后,管理工作可以顺利开展,业主的利益也能够得到必要的保障。

2、早期介入可以为楼盘建设带来以下好处:(1)有利于建设项目优化设计(2)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3)有利于了解物业情况

(4)可为前期管理作充分准备(5)有助于提高建设单位的开发效益

案例分析四

某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属于多层、中高层住宅物业。项目分三期建设,是当地最大的住宅建设项目,是该市的重点工程,倍受当地居民和政府关注。问题:

1、该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早期介入的内容是什么?

2、该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早期介入的内容是什么?

3、该项目在建设阶段,早期介入的内容是什么?

4、该项目在销售阶段,早期介入的内容是什么?

5、该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早期介入的内容是什么? 答:

1、该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早期介入的内容有:

(1)根据项目规模及业主情况确定物业管理模式。(2)根据规划和配套确定物管服务的基本内容。(3)根据业主情况确定物管服务总体质量目标。(4)根据物管成本确定收费标准。(5)设计与业主目标一致的,具有合理价格的物管柜架方案。

2、该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早期介入的内容有:

(1)就小区结构布局,功能方面提出改进建议。(2)就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的合理性、适应性提出意见建议。(3)提供设施设备的配置、选型及服务方面的改进意见。(4)就物业用房、社区活动场所等公共配套提出意见。

3、该项目在建设阶段,早期介入的内容有:

(1)与建设、施工单位商讨施工中的问题,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

(2)配合设施安装,确保安装质量。(3)对内外装修方式、用料及工艺从物管角度提出意见。(4)熟悉并记录基础及隐蔽工程管线铺设情况。

4、该项目在销售阶段,早期介入的内容有:

(1)完成物管方案及实施进度表。(2)拟定物业公共管理制度。

(3)拟定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及履行报批手续。(4)对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基本知识培训。(5)派出现场咨询人员,在销售现场为客户提供物管咨询。(6)将全部早期介入形成的资料整理后归档。

5、该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早期介入的内容有:

(1)参加单项工程竣工验收。(2)参加分期竣工验收。(3)参加综合竣工验收。

案例分析题五

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在装修管理巡视过程中发现了如下问题:

(一)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位置违规,据查,第管理人审批有误。

(二)小区中有未佩带标识牌的施工人员在进行装修作业。经询问,其回答是“未来得及办理手续”。

(三)小区高层楼顶堆放了大量的钢材,经了解,是业主准备利用坡顶加设钢结构阁楼。

(四)高层写字楼在国庆长假期间实施装修。

(五)某业主未经申报,擅自更换了四扇铝合金窗。

(六)小区某装修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工人用电炉做饭且无灭火设备。问题:

1、针对现场中发现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2、在装修管理中,物业管理企业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答:

1、针对上述问题庆综合分析和处理:

(1)关于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问题,处理措施是:

①向业主承认错误,说明情况,并由物业公司出资进行整改。

②加强装修审批环节的管理,要求管理员在审批之前,应去现场查证和落实。(2)对未有标识牌问题,处理措施是:

①立即检查装修申报、出入口及装修管理环节,查出漏洞并加以整改。②要求入场售货员立即补办入场手续,否则拒绝其入场。(3)对楼顶堆放钢材问题,处理措施是:

①告知业主,此项装修工程须先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 ②装修前,应先申报,得到许可后方可施工。

③检查公司在材料进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堵住漏洞、防患于未然。(4)对国庆长假装修的问题,处理措施是:

①一般的住宅项目在节假日不宜施工,但写字楼项目却刚好相反,节假日装修不会影响其他业主。②允许该项目政党进行装修施工。

(5)对更换铝合金窗的问题,处理措施是:

①开出违章整改单,要求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②检查材料进出控制环节的问题,查明原因、堵住漏洞。③检讨巡楼人员的巡楼工作情况,追究事先未发现业主违章装修的责任。(6)对现场电炉做饭问题,处理措施有:

①要求现场材料堆放有序。②如需做饭,应采取较为安全的方式,并有预防火灾发生的措施。③易燃易爆物品应隔离堆放。④现场必须配置灭火装置。⑤若不能按上述要求,可要求停工进行整改。

2、装修管理中物业管理企业应注意的问题有:

(1)严把出入关,杜绝无政府状态。(2)加强巡视,防患于未然。(3)控制作业时间,维护业主合法权益。(4)加强管理、反复核查。

案例分析题六

某高楼业主李某深夜回来时,在小区中被不法分子袭击受伤。李某以物业公司未尽职责、安防人员不合格、小区不安全为由,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108605元。物业公司辩称,物业公司保安员的责任只是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防范活动,而不负有保证每个业主人身安全的义务。并且物业公司已按合同配置了24个保安。案发时,当岗、巡逻的人员都未脱岗,也未发现陌生人进入大厦,因此不同意李某请求。

问题:

1、业主在小区中遭受不法侵害,物业公司是否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2、物业公司应依据什么来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责任?

3、物业公司是否应进行赔偿?

4、物业公司应从本案中吸取什么教训?

答:

1、业主在小区中遭受不法侵害,不能认定物业公司就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这需要作具体的分析。物业公司虽有安全防范的义务,但物业公司并不能根治和完全杜绝治安案件。假如物业公司已按合同的约定设置了门岗及安全防范人员,同时也实施了24小时安全防范值班,并有证据证明自己在管理上不存在过失,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物业公司主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来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责任。因此在签订合同时,物业公司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什么关系,是保安还是保管、保险、保镖关系。如果只是保安关系,那么保安的范围,保安的责任及义务是什么?都必须具体明确,这样才可以避免合同界定不明确的纠纷。

3、按罪责自负原则,业主的损失应由犯罪分子赔偿。假如物业公司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则物业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赔偿。

4、物业公司应吸取的教训有:

(1)认真仔细的起草签订合同,对保安事项、责任、义务要有明确的约定。(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安职责、义务,尽量避免在保安事务上出现过失。(3)虽然物业公司不能确保公共场所内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物业公司还是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尽力避免小区中的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

案例分析题七

(一)某日上午9:30左右,控制中心收到警报,发现C座6楼厨房有浓烟冒出,而当时该房房主不在家,事发后房主返回。

问题:

1、面对此种情况应作如何处理?

2、发生火警时,我们应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答:

1、面对此种情况,可进行如下处理:

(1)立即通知安防员携带工具赶赴现场;(2)关闭6楼电源总开关及燃气部阀;

(3)尽快与业主联系通知其返回;(4)业主返回后,协助业主打开门窗;(5)查明原因并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后进行灭火操作。

2、发生火警时,我们应采取的措施有:

(1)了解和确认起火位置、范围和程度;(2)向公安及消防机关报警;

(3)清理通道,迎接消防车入场;(4)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抢救物资;(5)组织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接近火场,用适当消防器材控制火势;(6)及时封锁现场,直到有关方面到达为止。

案例分析题八:

(二)某日上午10点左右,物管中心接到住户报告:五幢二单元楼道中弥漫有煤气味。物管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发现煤气是由301室溢出。但业主不在家,发出通知后业主返回。问题:

1、面对此种情况应作如何处理?

2、发生易燃气体泄漏事件情况严重时,我们应采取何种紧急措施? 答:

1、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进行如下处理:

(1)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携带工具赶赴现场,查明泄漏源及情况;(2)立即关闭本单元燃气总阀;(3)尽快通知业主返回;(4)业主返回后,告诫不可使用任何电器和敲打金属,避免产生火花和爆炸。

2、发生燃气泄漏事件情况严重时,我们可采取的紧急措施有:(1)通知燃气公司;

(2)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要谨慎行事,不可使用任何电器(包括门铃、电话、风扇等)和敲打金属,避免产生火花;

(3)关闭燃气阀门、打开所有门窗;(4)情况严重时应及时疏散人员;(5)如发现有人员受伤或不适者,立即通知医疗单位急救;(6)燃气公司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协助其彻底检查,消除隐患。

案例分析题九

1、某建设单位在售房期间,为方便购房人上下,提前使用了电梯。在此期间出现了电梯困人事件。问题:

1、当电梯困人时,电梯工应采取何种紧急处理措施?

2、电梯故障的后续处理,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

1、当电梯困人时,处理措施有:

(1)通过电梯对讲机或其他方式安抚被困乘客,稳定乘客情绪。同时告知乘客不要自行采取措施,以免出现意外。(2)立即联系其他电梯工盘车解救被困乘客。

2、电梯故障的后续处理工作有:

(1)在解救被 困乘客后,乘客若有不适应立即联系建设单位送乘客入院检查,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2)将电梯困人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3)建议建设单位对故障电梯立即进行必要检查和修理;

(4)故障电梯在检查检修前应暂停使用。做好电梯安全防护,同时在现场设立标牌、标识,以警示乘客避免意外。

案例分析题十:

某小区业主反映每天夜间后半夜可听到“嗡嗡”声,影响其入睡,望物管及时处理。经查证落实嗡嗡声是卫生间排水管及供水加压水管接触发生震动所致,而加压共振是由水泵电源不稳定所致。问题:

1、面对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2、当业主受到噪声侵扰时,我们应采取哪些处理措施? 答:

1、面对这种情况应进行如下处理:

(1)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寻找噪声源;(2)通过测试比较,查证确定噪声产生的原因;(3)隔离供、排水管,消除噪声。

2、当业主受到噪声侵扰时,我们应采取的处理措施有:

(1)接到投诉,立即派人到现场查看;(2)必要时通过技术手段或设备确定噪声是否超标;(3)判断噪声侵扰来源,针对不同吱声源采取对应的解决措施;(4)做好对受噪声影响的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案例分析题十一

夏季某日晚9时,因雷雨天气,小区突然断电,整个小区一片漆黑。问题:

1、面对这种故障,当如何处理?

2、在小区中,我们应如何预防和处理电力故障? 答:

1、面对这种故障,可进行如下处理:

(1)有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查明故障原因。如属内部故障庆立即组织抢修,有备用供电线路或自备发电设备的,应立即切换供电线路;

(2)在处理停电故障的同时,应立即派人检查电梯内是否有人,做好应急处理。同时通知住户,拉下电闸,加强消防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因停电而发生异常情况;(3)加强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尽力保证住户的安全;

(4)恢复供电后,应检查小区内电梯、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的运作情况。

2、在小区中,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和处理电力故障:

(1)如电力部门预先通知小区/大厦停电,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和有关信息通过广播或张贴通知的方式传递给业主,并安排相应的电工人员值班;

(2)若属外部供电线路故障,小区、大厦中有备用供电线路或自备发电设备的,应立即切换供电线路及时供电。若属内部线路故障,应立即查清原因组织抢修及早恢复供电。

(3)在抢修线路时,应立即派人检查并确认电梯中是否有人,以作应急处理。同时,通知住户加强安全、消防防范。

(4)恢复供电后,应及时检查小区、大厦的电梯、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的运作情况。

(5)物业管理单位在平时也可备些蜡烛,以供业主在停电时使用。

案例分析题十二

某小区徐先生喜欢在三楼的阳台上养花。一天一只猫从另一个阳台跳到徐先生的花盆上,使花盆重心偏移掉下去,正好砸在过路的吴女士头上,吴女士当场被砸昏,被行人送往医院。医院诊断为吴女士头部重伤。伤愈后,吴女士向徐先生提出赔偿,徐先生说花盆是猫弄下的,他不庆负责。吴女士找到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称是徐先生的花盆将其砸伤的,与其无关。问题:

1、花盆砸伤吴女士,徐先生和物业公司有无赔偿责任?

2、如何避免和处理高空坠物事件?

答:

1、徐先生和物业公司都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直十六条“建筑物及其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伤害的,它的所有人或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失的除外”的规定。可见徐先生及物业公司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假如物业公司曾对徐先生进行过劝阻并有劝阻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失则可免去责任。

2、避免和处理高空坠物事件的措施有:

(1)物业公司发现住户在高空有危险搁置物、悬挂物时,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共整改并在恰当位置张贴“请勿高空抛物”标识。通过多种方式使业主自觉遵守公德,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2)发生高空坠物后,有关管理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确定坠物造成的危害情况。如有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如造成财务损坏的,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

(3)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

(4)确定坠落物来源后,及时召集责任人、受害人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案例分析题十三

一天,一个新取得驾照的业主将自己的车从公共车库中移位开出。但由于技术不熟练,将自己的车猛撞到车库中另一辆车上,造成另一辆车侧面受损,但开车业主并未受伤。问题:

1、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2、小区中若发生交通意外,我们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答:

1、面对这种情况,可进行如下处理:

(1)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受害车主到场;

(2)如有必要,可对现场拍照,保留相关记录;

(3)对肇事车主进行询问笔录并由双方车主共同对笔录进行签字确认或通知交警部门到现场笔录;

(4)撤离现场,疏导其他车辆出入;(5)召集双方协商解决。

2、小区中若发生交通意外,我们的处理措施有:(1)出现交通事故后,安全主管应及时到现场处理;

(2)若有人受伤,应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3)如有需要,应对现场拍照,保留相关记录;

(4)安排专门人员疏导交通,尽可能使事故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5)协助有关部门尽快予以处理;

(6)事后,应地管理区交通路面进行检查,完善相关交通标识,减速带、隔离墩等的设置。

案例分析题十四

2003年7月两名歹徒从小区后门潜入3栋104室内并将业主杀害,劫去财务若干。3栋业主发现情况后,来物业公司报案。

问题:

1、接到业主报案,物业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2、小区中若发生刑事案件,我们应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答:

1、接到报案可进行如下处理:

(1)接到业主报案,物业公司庆立即派安防负责人到现场察看,了解情况;

(2)如发生犯罪事件,立即拨打110报警,并派安防员保护现场直到警员到达;(3)协助警员维护现场秩序和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4)协助警方处理事件和善后工作。

2、小区若发生刑事案件,我们的应对措施有:

(1)接到报案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

(2)如证实发生了犯罪事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留守人员控制现场,直到警方人员到达;

(3)禁止任何人在警方人员到达现场前触动现场任何物品;

(4)若有需要,关闭出入口,劝阻住户及访客暂停出入,防止疑犯乘机逃跑;

(5)积极协助警方维护现场秩序和调查取证工作。

案例分析题十五

某日,业主周先生来到物业服务中心,接待员小赵立即起身接待,当赵小姐与周先生沟通时,王先生也来到了物业服务中心。

问题:

1、接待员小赵应如何接待这两位业主?

2、我们与客户沟通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1、接待员小赵庆这样接待这两位业主:

(1)周先生来到,小赵应立即起身站姿迎客,并微笑着请对方在对面座位上就座。倒杯茶水,放到周先生面前说“你请喝水”;

(2)询问周重重的来意并立即着手解决。如有困难,则庆向其他工作人员请求支援或查阅相关文件,尽可能让业主得到满意答复;

(3)小赵在处理周先生问题的过程中,若王先生也来到。小赵应先对周先生对一句“对不起”,您稍等,然后起身迎接王先生;

(4)问清楚王先生的要求后,如果王先生的问题不是一下就能解决,应引领其它同事来支援前线,并将王先生介绍给来接待的同事;

(5)回到周先生旁边,继续解决周先生的问题。

2、我们在与客户沟通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物业管理办公区实施沟通时,办公区的相关场所应进行必要布置,做到摆放有序,干净整洁,明亮舒适;

(2)在与客户沟通时,应态度诚恳、神情专注。没有特别的情况,不去做其它与沟通无关的事;

(3)沟通中,物业管理人员要与客户保持适度距离,不应有多余的肢体协作或不恰当的行为;

(4)在与业主正式沟通前,可以以寒暄的方式开场,以缓和后气氛,使双方能更好地交流;

(5)物业服务的沟通,庆根据沟通的对象、目的、内容和地点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沟通方式;

(6)客户沟通的事由、过程、结果应记录归档。对客户所提的要求,无论能否满足,都庆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客户。

案例分析题十六

业主张小姐电话报称家中厨房的地漏冒水。维修工小黄带了设备赶到张小姐家并用吸泵试图抽通地漏。但因地漏堵得很死,须用疏通机器才能打通。按公司规定,使用疏通机须收取30元费用。当小黄向张小姐提及费用时,张小姐马上不同意,认为主管堵塞不应收费,并电话投诉小黄。问题:

1、小黄应如何处理与张家的矛盾?

2、我们在物管工作中处理业主投诉的方法有哪些? 答:

1、小黄可这样来处理同张家的矛盾:

(1)按规定,主水管堵塞的疏通责任由物业公司承担,支水管堵塞的疏通费用和责任应由业主承担。若物业公司代为疏通,则应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2)小黄可采取婉转沟通策略,进行疏通试验,并向张小姐加以约定和说明,若第主水管堵塞,疏通后不收一分钱;若第支水管堵塞,疏通后您需支付维修费用;

(3)双方达成协议后,尽快疏通,帮助业主解决积水问题。疏通后,按规定向张小姐收取疏通费用。

2、我们在物管工作中,处理业主投诉的方法有:

(1)耐心倾听,不与争辩;

(2)详细记录,确认投诉;

(3)真诚对待,冷静处理;

(4)及时处理,注重质量;

(5)总结经验,改善服务。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篇四

案例一:

2009年初物业公司向业主李某催交2008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李某认为自己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保安费”,可是,自己在小区内丢失了三辆自行车,物业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证自己财产安全的责任,故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则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任务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按着相关《协议》落实巡逻、巡查,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等。而丢失的自行车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双方意见不一,交涉没有结果,物业公司遂将李某告上法院。

《物业管理法》明确规定业主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交物业管理费。这是一个如何定位物业安保工作性质的案例。李某的认为是现在很多人的看法,认为我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你物业管理公司就得什么都要管,我东西丢了你就应该赔我。这只是对物业管理一个很错误的理解,物业管理始终处在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位置上,保安工作根据合同提供约定的安保服务,并不对小区业主个人财产、生命安全起保管、保全的作用。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就没有责任,而且安保工作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只能是通过防范,降低事故的发生率。所以,即使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过失,业主赢了官司,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也应该按时缴纳,对于物业公司的过失可以另作处理。

案例二:

一天下午,许先生将一辆轿车停在楼下,从楼上掉下一个花盆将车的挡风玻璃砸坏。许先生找到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公司称是屋主的花盆将车砸坏的,与物业公司无关。许先生又找到掉下花盆的屋主,屋主说花盆是台风吹下来的,属不可抗力,并非他故意扔下来的,所以他不应赔偿。许先生无奈只好将双方告上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其他人 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对此案的观点如下:

1、车窗的挡风玻璃被砸坏的直接原因是业主的花盆,因此业主应该负责任。

2、业主的台风不可抗拒力理由解释不成立,因为车窗挡风玻璃的破碎的原因是花盆,而台风与花盆砸落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主要原因还是业主没有在台风期间把危险物品保管好。

3、物业公司是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进行管理的代表,因此物业公司负有以下责任:

A:物业公司应负责对利益双方进行协调,保证受侵害业主的权益,并在有必要时进行公正的举证;

B:平时物业公司应对高空有危险物品进行经常性管理,对高楼层的屋外围栏和置物有良好的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规定,让业主知晓; C:台风来临前,物业公司应及时提醒业主加强对高空物品的管理,减少和杜绝事故隐患。如果物业公司在ABC三点上,有不尽责的地方的话,业主也可以将物业公司作为连带责任者一起诉讼。

在我看来,本案中,业主必须证明对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采取了足够的安全措施,同时对预见的在大雨、暴风天气情况下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有可能的坠落、脱落进行了足够的安全防护。物业管理公司并不是该花盆或所放位置设施的管理人(阳台属业主专属部位),但必须证明对于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是否对业主提出了整改要求。如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证明不了自己无过错的,则推定有过错,从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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