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一
按国家及省市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20xx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各医疗机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为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现将《xx区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二、活动时间
20xx年月日至20xx年8月1日。
三、活动主体
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记者深入医院调查采访、各单位自行撰稿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展示活动成果,弘扬正能量。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3、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
3、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1〕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xx〕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首都发展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加强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服务首都功能,更好服务人民健康,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北京模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公立医院分级分类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分级诊疗体系更加健全,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疗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提升,在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力发挥牵头作用,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医防协同、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分类分级分区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有序调整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规模,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推进区属医院提质改建。推动优质中医、中西医结合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重点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妇幼保健、中医药等领域填平补齐资源缺口,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有序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到2025年,优化安贞医院通州院区等10个以上医疗资源均衡布局项目,努力形成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资源布局。
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非急诊全面预约,推进基层预约转诊,二、三级公立医院号源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完善基层预约转诊和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肿瘤、肾病等专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区办市管”等合作模式,带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多种方式签约服务。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号源供给,改善就医体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分级诊疗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基层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进一步提升。
3.健全重大疫情防控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完善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布局,加快传染病专科医院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做好轻症方舱储备。规划建设北京佑安医院新院区。加强传染病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加快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4.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中医药临床服务优质品牌。推广中医综合诊疗等模式,开展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建设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设,围绕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开展攻关。到2025年,争创2—3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攻关50种以上中医专科疑难病种。
(二)引领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5.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医药健康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转化研究,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针对医药健康领域“卡脖子”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疾病防控等关键领域医疗技术攻关,推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等的产出。加强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加快医学创新成果落地。支持公立医院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加强医研企协同创新基地建设。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鼓励支持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将医疗新技术等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到2025年,在“三城一区”建设1—2家国际一流的研究型医院,示范性研究型病房覆盖主要疾病领域,引领全市临床研究高质量发展。
6.高质量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强化现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争取中医、骨科、综合等更多国家医学中心落地北京,加强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推动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到2025年,共争创10家以上引领医疗技术提升、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医学中心。
7.建设国际一流临床专科群。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全面发展,重点发展重症、急诊、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感染、老年医学、儿科、康复、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加快布局建设国际一流临床学科和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项目。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整体提升公立医院临床学科水平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8.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智慧院前急救,推进院前院中联动医疗服务。推广多学科诊疗、专家团队诊疗,大力推行日间手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加强老年、儿科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上门护理、远程护理等延续护理。支持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9.健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路径和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规范,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健全药学服务,推广应用处方审核点评系统,规范临床用药。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和规范化使用,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三)提升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0.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医疗卫生项目功能建设标准清单,加强项目规模和成本的管控。健全公立医院科学决策和运营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参与委员会,完善治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11.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落实国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医疗联合体评价指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12.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推行“一人一码”数字健康管理。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智能医学影像设备、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AI辅助诊断系统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护理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建设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四)倡导高质量发展新理念
13.树立健康至上的文化理念。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传播科学的生命观、医学观,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就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医学人文传播。开展老年友善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14.打造有温度的医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强化人文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院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5.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关心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荣誉激励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安防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6.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优化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偿机制,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康复医院等投入倾斜政策,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在财政补偿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捐赠管理制度,支持和规范公立医院接受并使用社会捐赠。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理顺比价关系,稳步有序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化中医价格项目。逐步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8.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标准。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医生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分级分类优化公立医院医护比。到2025年,基本形成一支有力支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19.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有效分配方式。合理设置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工资项目及工资结构比例,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20.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与医学工程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充分发挥特设岗位的引才作用,支持公立医院引进高水平国际化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并给予相应保障。
21.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算下,不断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定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研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探索实施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研究制定符合中医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广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病种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病组,到2025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党委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及程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
24.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5.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建设。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推动试点示范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逐步扩大范围,加快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率先突破瓶颈,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保障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等划分,各区、各有关部门依规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
(四)强化科学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合理应用,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五)广泛宣传引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xx〕7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力争到20xx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医疗服务结构更加合理优化,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石嘴山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打造高质量高水平公立医院。加快推进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市级三级综合医院争取创建自治区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促进优质资源扩容下沉。推进“5G+智慧医疗”应用,积极对接自治区超声、心电、影像、呼吸、急救等远程诊疗中心,完善区域远程诊断平台建设。到20xx年,建设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1个、自治区级专科区域医疗中心2—3个,争取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进入全区5强,市第三人民医院(平罗县人民医院)进入全区县级人民医院3强。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1家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相关公立医院)
2.强化城市医院在医联体中的牵头作用。推进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在大武口区、惠农区2个城市区落实网格化布局管理,至少建设1家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形成集管理、服务、发展、利益、责任“五位一体”的集团化运营机制,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积极争取自治区支持,升级改善市级医院(包括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设施设备,创建1家三甲医院。落实职称评聘“凡晋必下”制度,健全完善城市医院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机制。依托“互联网+”,深化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有关城市公立医院)
3.发挥县级医院在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人员、财务、业务、信息、药械“五统一”管理要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平罗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县域内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就诊率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大病不出省、常见病不出县、一般病在基层”的就医新格局。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县级公立医院)
4.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成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基地和平罗县、惠农区综合医院标准化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及重大疾病疫情报告、分析预警研判、救治能力建设。加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病区、重症监护病区等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二级综合公立医院标准化PCR实验室和标准化ICU全覆盖。完善公立医院应急救治配套设施,配齐专用车辆,完善全市120急救网络和重大疫情院前应急转运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每个公立医院设置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室,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系统应用,提升院内感染防控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二)形成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5.推进医学技术创新。打造升级市神经疾病研究所、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的科研诊疗水平,积极打造心脏诊疗中心和肿瘤诊疗中心。持续打造升级“三名工程”,实施错位、优势、全面发展。支持公立医院开展基础医学和临床应用研究,推动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等的研发产出和成果转化,所获收益按照《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落实职务发明制度。(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医保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相关公立医院)
6.推进临床专科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优势专科和薄弱专科建设。综合医院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中医医院及专科医院结合实际,重点发展优势专科。支持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医院积极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xx年,力争建设国家级重点专科1—2个,培树打造20个市级优势重点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新格局。(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7.加强县级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加快县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肿瘤慢病管理等中心建设,提升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超声诊断、医学检验等能力。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建设,重点支持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专科能力建设,到20xx年,力争建成10个县级特色优势专科。(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县级公立医院)
8.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全面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和预约诊疗服务,推行预住院制度试点,进一步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强化基础护理,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社区延续护理服务和家庭病床护理试点。强化药事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逐步推开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在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内开设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物治疗咨询管理中心。争取自治区支持,在有条件的医院开设互联网医院,为患者用药提供便捷服务。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多学科联合、多专业一体化、中西医临床协作诊疗等服务新模式,建立医防融合协同服务新机制。(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9.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依托全区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电子健康码应用,实现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完善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普及智能辅助诊疗应用,构建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体系。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化建设,电子病历应用评价分级三级医院达到5级以上、二级医院达到4级以上。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拓展线上就医便民服务应用,优化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诊疗模式。依托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推行“互联网+药品”流转和审方药学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0.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立医院规划设置和绩效考评,促进公立医院根据功能定位开展医疗服务。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章程》和核心制度,整合优化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落实病种组合标准体系,贯彻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开展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人员绩效等监测评价,提高效能、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保障可持续。(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11.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和县域医疗健康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依据国家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以项目预算为基本单元,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完善公立医院全面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1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重大风险评估机制,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院内审批、预算、资产、会计、采购、信息公开等环节控制,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廉政等领域风险。加强成本消耗关键环节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在三级和具备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探索餐厅、保洁等后勤保障实行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13.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落实国家、自治区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以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社会利益、满意度评价等为重点,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偿、新增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医院等级评审等挂钩。完善公立医院和县(区)域医疗健康总院(集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4.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和动态调整政策。深化公立医院“放管服”改革,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干部选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县域医疗健康总院内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可打破身份限制统筹使用。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合理调配临床医生、护理等人员结构,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公立医院和县域医疗健康总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委任制、聘用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15.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提高公立医院现行工资调控水平,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80%以上用于人员奖励。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控制在35%—50%。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公立医院实行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院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制,探索职工目标年薪制。在具备条件的公立医院推广自治区人民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经验做法。(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16.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采取带教、讲学、坐诊、技术合作等灵活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与宁夏医科大学合作,提升公立医院在职人员研究生学历教育层次。继续加大自治区领军人才及区、市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力度,实施中青年卫生健康骨干培养工程,继续加强与北京、上海、福建、陕西等医疗机构的合作交流,定期选送技术骨干到合作单位进修学习。加强医师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加快培养复合型医学人才梯队。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打造一批自治区名中医。强化老年、儿科、产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培育高质量护理人才队伍。实施公立医院院长能力提升行动,打造高层次、高素质医院管理人才队伍。(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优化医疗收入结构试点,探索建立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公立医院优化医疗收入结构,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加强精细化管理及成本管控的同时,动态调整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到20xx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35%以上。(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18.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将更多符合行业规范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合理提供医疗服务、回归功能定位。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拨付并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建立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激励机制。(牵头部门:市医保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9.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宁夏公立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实施居民健康“一码通”工程,提供预约诊疗、预约检查、预约住院、健康咨询、电子健康档案查询、在线诊疗复诊等全方位服务。推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为老年人、孕妇、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开设绿色就医通道,合理引导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开药患者到基层就医。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医保局、市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20.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学术思想、医德医风,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建立医院院史馆,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21.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xx〕13号)精神,落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政策性带薪休假制度,对确因工作不能休假人员,应适时安排补休,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落实职工疗休养制度。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学习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和争先创优机制,落实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薪酬待遇。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实行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完善第三方调解和引导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贯彻落实《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石党办发〔20xx〕59号),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健全完善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科学制定医院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市委编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24.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切实发挥医院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医院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科室,原则上党支部书记兼任科主任,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医院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把医院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把好政治思想关、医德医风关、业务技术关。(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25.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医院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巡察制度,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医院安全、意识形态等纳入巡察主要内容,作为医院等级评审、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级公立医院)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将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工作责任。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等。各级公立医院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作为,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投入政策。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保持财政对公立医院直接补助逐年增长。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对已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和统计监测平台的债务,分年度逐步化解。
(四)总结推广经验。市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和政策培训,指导各县(区)、公立医院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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