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方案模板 清算方案(优秀6篇)

清算方案(优秀6篇)

清算方案 篇一

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八)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方案 篇二

一、注销清算的必要性

根据《公司法》,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清算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法律责任)。

二、注销工作内容

(一)股东会清算决议

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1、清算组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清算组备案(工商局、劳动部门)

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刊登注销公告(发行报纸)

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只有在登报一定天数(45日)后才能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五)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

1、登记债权债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2、清产核资

清算资产包括: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公司优先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3、分配财产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4、清算报告

按照股东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完财产,由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确认后,视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

(六)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局)

1、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算税务鉴证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2、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

①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

②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③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④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

⑤《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

①《评估报告》;

②《业务报批单》;

③《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④《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七)银行账户注销(开户银行)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

2、开户许可证

3、印鉴卡

4、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5、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

6、销户申请书

一般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一并办理基本户内余额转帐或取款手续。

(八)海关手续注销(海关)

(九)外汇手续注销(外汇管理局)

(十)工商局受理、注销(工商局)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明。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审计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组织成立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十一)注销公章印鉴

(十二)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质量监督局)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3、工商局注销回执

清算方案 篇三

第一条指导思想

规范公司下属企业因经营方式调整、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而停业时,所涉及的员工分流安置工作。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内部稳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在编职工,且因原单位全部停业或部分停业而需要分流安置的。

第三条分流安置渠道与办法

1、重新安排岗位

(1)重新安排岗位基本原则

①岗位重新安排以在公司内部单位及公司出资企业培训转岗为主。对愿意工作的员工,分批安排新岗位。

②员工在上海市果品有限公司内部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变、社会保险关系不变。安排到公司出资的独立核算企业工作的,工作期间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保险关系需作相应变动,但公司认定为连续工龄。

③岗位重新安排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主,要有利于员工原来岗位技能的发挥、有利于接收单位的员工结构改善和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

④接收单位与新员工按公司规定签订上岗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同时对新员工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⑤员工转岗后,平均工资性收入按照新岗位标准(三年内不低于原岗位水平)。原来实行联销计酬等浮动考核的,不低于原岗位平均水平。因违章违纪受到调岗处理、降级使用、未完成工作任务扣奖者除外。员工转岗后三年内,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参照新单位员工的平均水平。

⑥员工到新岗位工作后三年内若提出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可参照享受本办法相关待遇(有时限规定的条款除外)。

⑦单位停业后,原非在岗员工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2)停业单位员工退出原岗位及重新安排岗位的工作程序

①坚守岗位,有序退出。企业根据停业准备工作需要和清场进度情况,分批安排员工退出原岗位。员工退出原岗位前必须做好工作移交手续。

②退出原岗位的员工,回家等待新岗位安排。在正式通知到新岗位报到前作带薪休假处理(先把本人当年的年休假用完),带薪休假期间维持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仅限原在岗员工)。

③企业根据需要建立留守工作班子(或暂时保留原单位领导班子及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清场各项工作及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企业对留守工作人员维持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年终根据留守工作表现一并进行考核、奖励。

④公司人事部根据各单位用人需求情况,会同原单位领导班子(或留守工作班子)研究提出员工岗位重新安排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⑤当待安排员工有多种岗位选择时,可结合员工本人意愿安排岗位。

⑥当同一岗位有多人竞争时,由用人单位进行公开招聘、综合考评、择优录用。

⑦当距离退休不足5年时,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不再重新安排岗位,按照本办法“内部退养”规定享受企业内部退养待遇。

⑧员工岗位重新安排工作分批进行,一般在六个月之内完成。岗位安排以企业报到通知书为准,并明确报到截止期(一般设定5个工作日)。

⑨经公司重新安排岗位且书面通知后,员工不到新岗位报到的;第一次作取消带薪休假处理,岗位工资按80%发放,不再享受各类奖金和福利待遇。第二次作公司内部休岗处理,企业不再安排岗位。

2、内部退养

(1)适用范围;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公司人事部审批后可签订内部退养协议。

(2)内部退养手续;

①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内部退养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公司人事部在《内部退养审批表》填写审核意见并报公司经理室审批。

②凡批准内部退养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一式三份,经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和公司人事部盖章后生效,并从次月起享受内部退养待遇。

③《内部退养审批表》、《内部退养协议》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印发。《内部退养协议》中必须明确;申请人前12个月工资总收入;申请人前12个月平均岗位工资;内部退养待遇等相关规定。

(3)内部退养待遇

月生活费

①以本人退养前12个月平均岗位工资为生活费计算基数,发放标准为;计算基数×发放系数-本人应缴四金。

②发放系数

男59周岁、女49周岁以上,发放系数为100%;

男58-59周岁、女48-49周岁,发放系数为95%;

男57-58周岁、女47-48周岁,发放系数为90%;

男56-57周岁、女46-47周岁,发放系数为85%;

男55-56周岁、女45-46周岁,发放系数为80%。

③内部退养期间,随着员工年龄增加,发放系数按上述标准逐年提高。

④退养人员月生活费最低标准(缴纳“四金”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节日与年终补贴

①以本人退养前12个月工资总收入(公司直管干部不含年终一次性绩效奖或专项奖)减去退养前12个月全部岗位工资的余额作为节日与年终补贴基数。

②节日与年终补贴总额为;

节日与年终补贴基数×发放系数

(其中发放系数与生活费发放系数一致。)

③节日与年终补贴发放办法;

根据退养员工节日与年终补贴总额,在“五一”节前发放15%左右,国庆节前发放15%左右,春节前发放70%左右。

④当年退养不足12个月的,节日与年终补贴按退养月份分段计算。

⑤节日与年终补贴总额最低标准;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一个月)的80%。

⑥内部退养期间,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为退养人员缴纳“四金”,个人应缴“四金”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内部退养人员继续享受企业组织的体检、生日和退休温馨工程待遇内部退养人员不再享受其他各类奖金、车餐贴、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不再参与退养以后的企业工资调整。直至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4)停业单位原休岗、长病假人员符合年龄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退养手续。生活费计算基数、节日与年终补贴基数均参照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5)原单位(或公司指定的托管单位)具体负责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工作及生活费发放。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重新安排岗位前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员工和企业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1)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的,补偿金按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本企业工作年限(老员工按国家法规认可的工作年限)计算。其中本企业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内的,补偿金按本人前12月平均工资×距退休月份数计算。若距退休月份数大于本企业工作年限的,仍按本企业工作年限计算。

(3)非在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月平均工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计算。

(4)在重新安排岗位前(或接受岗位安排后三年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另按经济补偿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公司直管干部不享受本项补贴)。

(5)企业停业、员工享受带薪休假后6个月内(中山西路市场、关桥市场已享受带薪休假员工在2010年10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其计算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以下水平的。,予以补助;本人前12个月在岗的;补助到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本人前12个月非在岗的;补助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20%水平。

本人前12个月部分在岗、部分非在岗的;分别计算后取平均水平。

上述员工在补助后继续享受30%一次性补贴。

(6)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数据以政府正式公布之日为界,在此之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上一次公布的标准执行;在此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

4、休岗

(1)休岗期间每月按公司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费,2010年为720元(缴纳“四金”后),以后参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而相应变动。

(2)休岗人员要求重新安排岗位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人事部在公司系统或公司投资企业内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安排。公司人事部原则上在接到本人书面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若本人拒绝到岗,则需3个月后再次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条其他规定

(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范围。

(2)市场化用工人员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约定及国家劳动法规执行。

(3)对非停业单位的员工岗位调整与分流安置按照公司原规定执行。

(4)公司出资的独立核算单位停业时,员工分流安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中企业转制时支付过工龄补偿的,在参照享受本办法待遇时先退还工龄补偿款,然后将转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第五条若遇国家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经公司党政班子讨论通过后,可对本办法分流安置相关待遇根据国家规定进行适当调整。若属于重大变化,则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算方案 篇四

由于我县学校布局调整,县内三所小学需要撤并,所迁移的财产品种多、件数多、金额多,分散于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管理范围,为了尽可能避免学校财产流失,特制定以下方案供领导参考。

1、教育局应该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小组,督促指导学校财产清算。

2、学校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小组,把财产分成:教学仪器财产、办公类财产、生活类财产,由不同的组员负责造册登记。

3、为避免一些私人借用没有归还的财产漏掉登记,建议财产清查完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4、公示完毕后,由教育局相关部门决定哪些物品搬迁到新学校,哪些留下在原学校。

5、把搬运工作交由专业公司负责,由原初中清查小组现场移交给搬运公司,搬运公司按要求打包运到目的地后按要求摆放好,需要上架的上好架,需要安装的安装好。

6、搬运完成一所学校,由教育局相应财产清查小组验收清点好物品后,再进行下一所学校的搬运。

7、财产设备移交要承接有序,负责保管的人员要对移交清单签字,接收人员与搬运公司人员也要签字。

8、设备及各类财产物资进入学校后,要重新造册登记,登记好来源是哪所学校,然后进行入库上架。

清算方案 篇五

一、清算报告的内容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二、公司注销清算报告的范本

根据《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年x月x日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五、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方案 篇六

一、基本情况

1、xxx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xxxxxxxxxxxxxx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xxxx。法定代表人:xx。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整,实收资本为xx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自然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在上海有一家分支机构,已于xx年xx月xx日经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销,核准号xxxxxxxxxxxxx。

因公司经营战略等方面的原因,经股东会议决议,决定提前终止经营,xxx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进入清算程序。

2、关于清算组

经股东决议,本清算组由xxx、xxx、xxx三人组成,清算组组长:xxx,成员:xxx和xx。本清算组于xx年xx月xx日接管xxx有限公司,并从当日起正式开展清算工作。

3、关于清算申报

xxx有限公司已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日报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了已知债权人,要求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证明材料。债权申报于20xx年04月08日结束,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法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4、清算财产方案的确定

本清算组于xx年xx月xx日提出了清算财产分配方案,于xx年xx月xx日交股东决议通过。

二、清算的主要会计政策

1、清算依据

主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

2、清算期间

清算期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三、清算的主要程序及清算过程的合法性

(一)、清算的主要程序

1、受理债权申报,确认债权金额

2、由本清算组负责,以xx年xx月xx日为基准日,对资产、负债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3、委托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司xx年xx月xx日(清算基准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和资产价值评估。

4、对向本清算组提出财产取回权的权利人,鉴别无误后返还其财产。

5、制定剩余财产分配方案,报股东决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6、进行清算会计事项处理,编制清算会计报表和清算报告。

7、委托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审计,出具关于xxx有限公司的清算审计报告。

8、股东决议清算程序终结。

9、本清算组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xxx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二)、清算过程的合法性

1、本清算组的清算工作严格按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2、本清算组没有发现清算前有非法处置xxx有限公司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的情况发生,并确认清算过程中也没有这种情况发生。

四、清算财产的确定

(一)清算财产的确定范围

1、本清算组依法将以下财产纳入了清算财产:

(1)股东决定清算时xxx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xxx有限公司从清算基准日起至清算程序终结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xxx有限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2、清算财产不包括有关当事人依法要求行使取回权的财产。

(二)清算财产的计算

经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的xxx有限公司在清算基准日(xx年xx月xx日,下同)的资产总额为xxx。xx元,本清算组在审计结果基础上计算清算财产金额。计算方法是按审计确认的货币资金余额加上清算期间取得或入账的财产,加上非货币性资产处置变现收入,减去与别除权(抵押权)等额的财产,减去权利人行使取回权的财产,减去职工住房费用,余额即为清算财产。

1、期初货币资金余额货币资金清算基准日帐面余额为xxxx元(a)。

2、清算期间取得或入账的财产清算期间共取得和入帐的财产合计xxx元(b)。具体构成如下:

(1)收到xxxxx欠款xxx元。

(2)收到上xxx退回押金xx元。

3、非货币资产的处置经审计确认的非货币资产总额xxx,处置变现收入0元(C)。具体明细如下:

固定资产原值为xxxx元xxxx设备,已计提折旧xxx(清算前计提折旧xx元,清算期间计提折旧xx元),净值为xx元,报废处置,变现收入0元。差额xxx元转入清算损益。

4、清算财产的计算

清算财产

=a+b+c

=2,302,740.55+9,001.28+0

=2,311,741.83

五、清算债务

按照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xxx有限公司清算财务状况的审计结果,该公司在清算基准日的负债总额为xxx元;经债权人申报并经清算组确认,以及清算期间的清理,实际确认的负债总额为xx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数额根据债权人申报和清算组确认的结果,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为xx元。

(二)、应付权利人行使取回权的债权清算基准日账列应付权利人行使取回权的债权xx元,按清算期间的清算结果,实际应付xx元。

(三)、应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清算基准日账列应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xx元,按清算期间的清理结果,实际应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xx元。

(四)、应付国家税款

清算基准日账列应付国家税款xx元,根据债权人申报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确定结果,应付国家税款xx元,由于截至xxx年xx月xx日尚未办理国、地税注销手续,实际应付税款以税务机关认定数为准。

(五)、其它普通债权的数额根据债权人申报和清算组确认的结果,其它普通债权为xxx元。

六、清算财产的使用

1、支付清算费用

2、清算期间共计支付清算费用xxx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支付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xx元;

2)、支付分公司注销代理服务费xx0元;

3)、支付登报费用xx元;

4)、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xx元;

2、支付职工安置费合计支付职工安置费xx元。

3、清偿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等债权

xxx有限公司合计欠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xx元,已全额清偿,明细如下:

(1)清偿欠发职工的工资及工资性款项xx元;

(2)清偿欠付职工养老保险金xx元;

(3)清偿欠付职工失业保险金xx元;

4、清偿国家税款

合计清偿国家税款xx元。

5、清偿其它一般债权xxx元。

七、善后事宜的处理

根据股东决议,由股东xxx负责处理清算工作结束后的善后事宜。

在善后中,如有资金使用结余和新收到资产,根据股东决议,善后股东应提出在现有股东之间按股权比例补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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