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政策解读 篇一
安徽省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07-2-9 15:16:58】 【浏览次数:5183】 【双击自动滚屏阅读】
哪些单位需要改制
需要转企改制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是指,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范围主要包括: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机构;以接待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各类培训机构;工程建设(维修)、产品设计、技术服务、物资供应、工交环卫等服务机构;剧场、会展中心、展览馆、旅行社等经营性机构;农场、园艺场、养殖场、林场等经营型机构;各类俱乐部、新闻出版、发行等文化产业经营机构等。
转企改制三种形式
转企改制的主要形式包括:先售后股。将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经评估后的存量资产以净资产计价出售给单位职工。在职工购买存量资产的同时,鼓励职工增资产入股。允许社会法人、自然人作量投入,对净资产额较大,职工难以一次性认购的,可采取分期付款和买、租、股结合的办法。对本单位职工不能全额认购的,允许出售给社会法人或自然人。
兼并重组。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或由主管部门与兼并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兼并方出资收购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实行整体式兼并。兼并重组既可在本系统内进行,也可跨系统进行。
停业破产。对无力正常运转且难以实行重组的单位,采取先清算债权债务、分流安置人员,后申请停业注销的办法,实施自行解体。对严重亏损、债务沉重和无力清偿的单位,可参照企业破产办法进行破产清算。
职工身份如何置换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时,应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按照职工的实际年龄,每满一年发给职工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职工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可以由改制后的企业重新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入社会自谋职业。对重新聘用人员,经被聘用职工本人同意,可将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后企业的个人股份。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支付职工历年欠发工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和安置富余职工。如国有资产变现资金仍有节余的,应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转企改制后,职工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纳入本地社会保障体系。
经营性事业单位为何要改制
据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先行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虽历经多次改革,但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同时,由于事业单位分别附属于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从而构成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垄断,导致市场分割和资源严重浪费。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有利于建立一个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精简高效的现代组织体系;有利于突破旧体制、旧观念的束缚,促进部分传统公共事业产业化、社会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从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改制以后单位资产如何处置
实行转企改制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必须先依法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界定。改制单位的资产(除工会经费外)均列入改制范围。改制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由其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时限统一确定为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前三年;改制单位资产评估前,由其主管部门向省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准后开展资产评估;鼓励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采取国有产权转让的方式进行资产处置。
转企改制社保如何承接管理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从批准转企改制次月起,应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改为企业次月起,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参保所在地企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其他管理工作,在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前,仍由原单位负责。
转企改制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原退休人员,由转企改制后的单位按照统筹地区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转企改制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单位按当地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后,其退休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转企改制单位原退休人员中,劳动模范以及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先进工作者,可按人均2万元的标准计提医疗保险专项经费,由转企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建立医保专项基金,用于支付上述人员按规定应由原单位补助部分的医疗费用。
内退手续如何办理
改制前的原在编职在岗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复核批准,可一次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抄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实行提前退休政策所需资金,将按照“不额外增加社保和财政资金支出负担”的原则处理。提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的退休费、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单位所缴纳的费用原则上从单位国有资产变现中支出。
数千单位面临改制
据了解,截止2006年,我省共有省属经营性事业单位近200家,市属以下经营性事业单位数千家,除去在当年已经完成改制的省属经营性事业单位13家及合肥市120多家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其余的事业单位都将面临转企改制。目前,除省直、合肥市外,马鞍山市、巢湖市、安庆市、芜湖市都将于年初全面启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哪些单位暂不改制
据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行政性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目前,国家仅出台了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改制的相关政策,对其它两种性质的事业单位是否需要改制尚未提出明确意见。按照现行的政策,我省将对行政性事业单位加强管理、严控编制;对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扶持,促进其发展,如我省每年仍然在增加教师的编制数量。 摘自《安徽市场报》
转企改制 篇二
勇立潮头看南通
转企改制: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邻水县是国家文化部命名的首批“全国文化先进县”,2009年6月顺利通过了文化部的第三次复查验收。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扎实的文化基础工作,是文化事业发展难得的良田沃土。但过去文化事业发展存在管理体制不合理,内部机制不灵活,人才“青黄不接”等问题,文化事业发展没有活力,文化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面对这些问题,县委、县政府大胆探索,以规范、繁荣、发展为目标,先后制定了《邻水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转变文化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在经营性文化企业单位中,对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新华书店进行了转企改制,将县新华书店划出事业单位范畴,在岗人员实行身份置换,由事业编制转为企业编制,川剧团团长、文化馆馆长由一名国家二级演员担任。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8名声乐、舞蹈人员。目前,又面向社会再招聘5名专业演员,整合和充实了文化演出力量。
增加投入:夯实文化发展基础
邻水县把文化事业建设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投入,确保了全县文化事业费增幅高于县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人均文化事业费高于本省平均水平。2006年,财政预算支出576万元,比上年增长39.1%;2007年,财政预算支出760万元,比上年增长31.9%;2008、2009年因文化惠民工程建设,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进一步加大。县财政根据中省市的有关文件
规定,足额预算了文体局机关、文化馆、图书馆、川剧团、文管所及乡(镇)文化站的事业费和工作经费,如数匹配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县政府投入2000余万元,还建起了10500平方米的宣传文化中心,确保了各级文化机构正常运转和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企业在县城建起了万兴广场、恒源广场、龙腾广场、奥嘉古邻广场、尚水熙源、城南佳景等广场10余个,面积20000多平方米,满足了市民的文化生活需求。文化惠民:让百姓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近年来,邻水县坚持“服务为先、民生为本”的原则,大力实施文化惠民乐民工程,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大篷车”、图书及体育器材下乡“大篷车”和公益电影放映“大篷车”为代表的群众文化活动,使百万群众享受到了文化发展的丰硕成果。农民在家门口能读书看报、打球健身、跳坝坝舞,丰富了自己的生活……。年年举办春节文艺晚会、元宵焰火晚会等主题文化活动200余场次,先后开展了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税收双过亿、“5.12”抗震救灾募捐演出、改革开放30周年、建国60周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大型文艺演出,特别是“颂祖国爱家乡”周末广场红歌会、“书韵邻州”大型读书活动、“渝邻情韵”重庆解放碑大型文化演出等引起了强烈反响。先后建成了2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6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41个“农家书屋”,为300多个村赠送了图书、报刊和体育器材,覆盖全县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
文化产业繁荣:助推川东经济强县建设
邻水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抓文化就是抓经济、抓经济不能脱离文化”的理念,坚持做大做强优势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积极优化文化发展环境,以文化力推动经济力,不断壮大县城经济。县川剧团走“文经互动双赢”的文化发展路子,先后与中国移动、电信邻水分公司,邻水信用社,交通,计生,政法等10余个部门合作演出1000余场次,与同重庆、万兴,城南佳景、龙腾、恒源、奥嘉等房地产企业联合举办专场文艺演出500场次,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截止目前,全县基本形成了娱乐产、演出业、音像制品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印刷复制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品等八大文化产业,文化经营单位达到300余个、从业人员达到5000余人,固定资产近亿元,仅2009年,投资规模上2000万元的文化产业项目就有两个,文化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规范操作程序 篇三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规范操作程序
法律资讯频道 2010年05月19日 13:19 巧顾网法律[导读]
文章分析了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规范操作程序:进行可行性认证、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确定改制形式、公告转让项目、确定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事业单位改制,事业单位改制的操作程序,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规范操作程序等相关信息咨询
文章分析了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规范操作程序:进行可行性认证、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确定改制形式、公告转让项目、确定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改制的操作程序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规范操作程序等相关信息咨询。
(一)进行可行性认证。面临改制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单位的性质、发展前景、市场竞争能力、改制的方式和方法等诸方面做好可行性研究,涉及到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审批。
(二)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得到相关部门核准后,改制单位就进入审计、评估阶段。①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
审计、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审计、评估,对国有资产该认定的要认定,该剥离的要剥离,该核销的要核销;②产权界定、资产处置方案等,要上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③在审计、评估过程中,中介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执业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确定改制形式。由于事业单位具有涉及面广、类型复杂等特点,在改制过程中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特点来决定改制的形式。①对资产不是很多、参股人数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②对于职工入股愿望强烈、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先实行股份合作制,逐步向规范的股份制转化;③对那些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是最佳的选择;④对个别资不抵债、长期亏损且无法正常运作的单位,可采取合并、关闭、人员分流等办法。
(四)公告转让项目。改制单位的国有资产转让项目,要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或与改制单位业务相关联的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开披露20个工作日,广泛征集受让方。需披露的信息包括:①转让单位的基本情况;②转让单位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③转让单位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④转让单位资产评估核
准或备案情况;⑤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等等);⑥事业单位的注销证明;⑦其它需披露的事项。其中对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中,应根据转让的事业单位的性质、特点来制定。
(五)确定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信息披露后,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的价格,应由转让方、受让方协商确定后,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
(六)签订产权转让合同。采取拍卖、招投标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了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后,经过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转、受让方就可以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成交后,转、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事业单位注销证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产权交易机构要协调好产权交接事宜,尽快使新成立的企业运营起来。同时主管部门收回事业单位公章,接受财务、文书等档案,并向编制部门提出撤销事业单位建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等。
最新版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 篇四
实验室检测站转企改制方案
第一部分事业单位改制指导思想、目标及领导小组 第二部分事业单位改制各方简介 。.。.。.。.。.。.。.。. 4 第三部分改制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 4 第四部分改制后的公司组织机构 。.。.。.。.。.。.。.。 5 第六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安置方案 。.。.。.。.。.。.。.。 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实验室检测站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反复酝酿和论证,制定检测站转企改制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 转企改制指导思想、目标及领导小组
一、转企改制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根据检测站的实际情况,围绕发展生产力,重塑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检测站在整个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的作用,严格执行了检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严把了材料关,维护好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检测站的发展和壮大。
坚持从检测站的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和谐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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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转企改制中,坚持建立党的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确保党对检测机构的领导;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产权明晰。投入企业的各类资产,将通过法律手段,依照有关程序,明确界定资产的产权关系,确保出资人权益。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好人员安置问题,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转企改制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检测站转企改制为“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简称:天源检测公司。公司名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出资人为王浩,原检测站的事业法人资格予以注销。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将秉承原检测站的优良作风与传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扎扎实实地做好检测工作,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文化建设、品牌建设和资源建设,向富有活力和特色的中型检测企业发展。
三、转企改制领导小组
为确保转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我站成立了转企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检测站站长赵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检测站质量负责人马兴同志担任,其他成员有张达三位同志。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转企改制方案的制定、职工安置、清产核资、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研究解决转企改制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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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转企改制各方简介
1、基本情况
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是于2002年8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及川建质安(2002)11号文件精神,通过实验室检测站机构编制委员会(2002)5号文批复设立的县所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试验室二个部门。
2、房屋使用情况
XXX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位于–,房屋建筑面积:360.8m2,设实验室和办公室两个部门,房屋产权人为实验室检测站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3、人员配置情况
实验室总人数: 9 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名,占11.1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 名,占33.3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4 名,占 44.4 %;其他 1 名,占 11.1 %。其中事业编制人员5人,聘用合同制员工4人,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行政上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领导,业务上受雅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指导。
第三部分 转企改制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起止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30日)
检测站在调整新班子后,认真学习改制相关文件、相关政策,领会精神,形成共识。该阶段还成立了检测站转企改制领导小组和工作
小组,研究下一步工作。
二、制定转企改制工作草案,同时启动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起止时间:2014年5月1日—5月31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同时启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审计的咨询工作。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完善公司章程。
三、完善转企改制工作方案并报审。(起止时间:2014年6月1日——2014年6月30日)
该阶段主要是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经检测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送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四、完成企业法人登记和注销事业法人等相关工作(起止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31日)。
该阶段工作主要是办理公司的工商及税务登记,对公司内部机构及人员进行配置。
第四部分 转企改制后的公司组织机构
一、拟设立公司的框架
1、公司名称: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简称:XX检测公司)。
2、住所地:—-
3、经营范围:a、主要承担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监工程混凝土、砂浆及进场水泥、钢筋、砖等其他原材料的有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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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接受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委托检验; c、依法接受有争议的建筑工程及材料的仲裁检验
4、出资人:王浩
5、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工商注册时的实际认缴为准)。
6、设立方式:检测站由事业单位整体转企改制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检测站以现有评估资产净值入资,不足部分由xxx补足,注册资金共计100万元。
7、转企改制完成后,撤销检测站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和注销事业法人。
二、公司组织机构:
1、董事会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三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2、站长(总经理)
公司的站长(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站长列席董事会会议。站长(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3、监事
公司设监事一名,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出资人委派。出资人、董事会、监事、站长(总经理)的议事规则及职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4、公司的管理模式
公司实行站长(总经理)负责制。站长向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下设站长(总经理)、质量负责人。站长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制和审查检验测试工作程序,指导并组织检验员的各项项活动,编制检测试验仪器的计量计划,并组织落实。公司下设实验室负责对各项检测试验的开展,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下设财务部管理公司财务。同时,公司还将设立资料室、策划部、印务部等部门。
第五部分 公司发展规划
通过转企改制建立公司治理结构,要增强检测站的竞争能力,使其成为以“科学管理、检测公正、服务优良、技术先进”为检测方针,立足XX,开拓市场,经营健康良好的富有特色的检测站和新型窗口。通过转企改制要进一步调整检测站目前的经营状况,变革不适应新形势的旧体制和落后的管理水平,大胆引进优秀人才,扩大检测规模,鼓励创新,为实验室检测站的检测事业作出贡献。
一、 产业发展规划
公司将面向市场,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及实验室整体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把实验室检测重点放在建材检测能力上,逐步扩大检测覆盖面,开展新项目,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检测规划
分为两个检测方向:室内检测、室外现场检测。公司将发挥检测站原有优势,在两大检测方向上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检测站目前面
临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灾后重建任务紧,点多面广,人员紧张;
2、与其他兄弟单位的交流不方便,不能及时取长补短;
3、拟扩大检测规模,经费紧张,限制了发展的空间。
4、新标准、新技术的学习与应用途径较单一。
检测站拟通过本次转企改制,尽量解决上述问题,为检测站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
第六部分 职工安置方案
检测站目前共有职工9人,全部为在职职工。事业编制人员为5人,聘用合同制员工4人。本次转企改制职工安置的原则是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职工、公司、社会的承受能力;坚持依法安置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职工的监督,防止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1、事业编制人员
实验室检测站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聘用的事业编制职工5名继续履行与实验室检测站规建局的聘用合同,并执行实验室检测站规建局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
2、劳动合同签订人员
非事业编制人员4人,转企改制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的继续履行,期满后与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事宜,工龄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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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入分配
转企改制后,企业在职职工执行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职工的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结合职工的工作情况和贡献,合理拉开差距。企业管理层的收入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4、社会保险
转企改制后,所有在职人员均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继续执行现行的各项政策,按国家和四川省的规定缴纳。
第七部分 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债务处理
一、 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按照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工作,检测站以2014年4月1日为基准日。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为xxx元,全面资产及负债状况最终以资产评估后的金额为准。
实验室检测站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委托xx评估公司对检测站的现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状况进行评估,委托xx会计师事务所对检测站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按规定将评估、审计结论报请核准备案。
二、债务处置方案
检测站的债权债务原则上由转企改制后的公司承接。检测站转企改制后可以继续使用实验室检测站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所属实验室检测站翼王路67#检测实验用房产。
第八部分 参考有关政策及相关说明
一、参考有关政策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1)《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
(2)《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 (3)《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4)《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 (5)《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意见》 (6)《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
(7)《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 (8)《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9)《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
二、相关说明
1、转企改制前各类商业许可证由转企改制后的公司继续沿用。
2、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转企改制后公司设立日期间的损益由转制企业承担或享有。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章程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操作方法 篇五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操作方法
一、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的原则与目标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是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基本原则与目标是: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大胆创新;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 既要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又要保证改制后企业的健康发展;既要调动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
为保证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顺利进行,各方主体应做到统一认识、规范运作,同时应充分重视专业中介机构在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操作程序
(一)政策宣讲
事业单位改制关系职工切身利益,而职工往往对政策不了解或理解存在偏差,或对改制心存顾虑,而统一单位职工对改制的认识、调动职工积极性对改制顺利进行是非常必要的。
各地在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大都发布了一系列专门性文件并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拟改制的事业单位应与有关专门机构沟通并深入理解有关政策,在制定改制方案前向职工(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进行充分的政策宣讲和动员,并听取职工意见、稳定职工情绪、消除职工顾虑以保证改制的顺利进行。
(二)清产核资、审计评估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界定核准、公告公示。
清产核资是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有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中就出现了诸如少列资产、漏列资产、多列成本等问题,所以应由有关部门选任依法成立并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在这一过程中,对国有资产该认定的要认定,该剥离的要剥离,该核销的要核销;产权界定、资产处置方案等,要上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产权界定及清产核资情况应当在相应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制定改制方案
单位拟定改制转企方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单位主管部门转报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制定改制方案应遵循事业单位改制的原则和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转企后企业组织形式,处理单位债权债务,妥善安置职工,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对职工安置补偿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批。
改制方案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单位基本概况,包括资产、债务、担保情况、人员、经营方式、经营状况、市场和发展趋势等;改制转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改制转企方式,包括产权制度的改革形式、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办法等;企业发展目标和今后三年经营状况预测;实施步骤、时间部署和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改制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单位特点采取多种改制形式。资产规模大、经营业绩好、有发展潜力的,一般改制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小型的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一般改制为合伙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规模相当小、数量特别多的,可采取兼并重组、租赁出售等多种形式经营;对个别无法正常运作的事业单位,一般可采取撤销、歇业、人员分流的办法。
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安置方案不仅应明确在职职工人事关系的处理及劳动关系的确立,还要明确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要结合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予以妥善安置。对于在职职工应采取自愿、灵活的原则,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自愿与改制后成立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对于不能适应新企业发展需要或自愿另谋职业的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其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偿。
(四)实施改制方案
这一阶段的主要事项包括资产处置、人员安置、按照改制方案确定的改制形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企业。
1、资产处置
事业单位改制中的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参照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改制单位转让国有资产,要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或与改制单位业务相关联的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发布公告,广泛征集受让方并根据转让标的具体情况采取公开拍卖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经公开方式确认受让方后,依法与受让方签订相应资产转让协议,并根据转让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交付标的物。
2、人员安置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在职职工原则上由转制后的企业接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工龄连续计算,退休时按企业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转制前未纳入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按规定计算的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转制前已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移交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单位或职工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补缴,未能足额补缴的不视同缴费年限。
事业单位中未聘人员由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在单位或行业系统内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妥善安置。可允许实行单位内部待聘制度,待聘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待聘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聘期满仍未竞聘上岗的,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进入人才或劳动力市场自谋职业,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实行代理,并可到当地失业登记机构登记失业,已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未聘人员辞职从事民营经济或自谋职业的,可参照国家有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辞职补助金。辞职职工应按企业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时,按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改制转企时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本人申请内部退养的,经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待遇办理内部退养。
离退休人员改制转企后原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其中属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单位的,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所需经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
筹基金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3、企业设立
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的,应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营业执照上登记日期之日起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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