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1高考志愿填报 最新2023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手册【最新5篇】

最新2023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手册【最新5篇】

高考期间饮食注意事项 篇一

多吃含维生素C的食物可以减轻心理压力。当人承受巨大心理压力时,身体会大量消耗维生素C,所以考生应大量摄取诸如草莓、洋葱、菜花、菠菜等富含维生素C的食品。

胡萝卜能提高记忆力。胡萝卜能加快大脑的新陈代谢,有助于记忆。香蕉含有血清素,它对人的大脑产生成功的意识是不可缺少的。柠檬能使人精力充沛,提高接受能力。少食、多餐,也有助于减轻高考考生的紧张与疲劳。经常咀嚼诸如花生、腰果等食品,对恢复体能、减轻疲劳有一定帮助。而过硬、过于油腻的食物,对考生来说不是理想的食品,因为精神紧张必然影响肠胃的消化功能,这些食品会增加肠胃的负担,反过来加剧考生精神紧张的程度。

要注意平衡饮食,做到粗细搭配、干稀搭配、主副食品搭配、荤素搭配、菜的颜色搭配。不要大鱼大肉,要以素菜为主,荤菜方面,要注意蛋白质的摄入,多吃鱼、瘦肉和鸡鸭。不喜欢吃肉的学生可多吃些豆腐、豆花、豆腐脑等豆制品,同样可以补充蛋白质。要注意烹调方法多样化,力求做到色、香、味、形俱佳。

多吃些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的食物,为保持头脑清醒,可适当进食富含卵磷脂类的食品,如动物脑、蛋黄、豆制品、鱼肝油等。

考试当天早饭要吃稍干一点,咸一点,考试时不会因憋尿而分散精力。

这些考前营养膳食误区要注意

误区一:猛补大鱼大肉,越多越好

不少家长为了给孩子补充营养,考前会准备满桌子的鱼、肉。今天“烧鸡烤鸭”,明天“肥鱼大虾”,希望给孩子好好补补,可谓用心良苦。

但这种做法不科学,因为孩子考前高负荷复习,大脑对氧的需求随即增加,能量和各种营养素消耗都相应增加。家长要注意让孩子全面、均衡地摄入营养。

误区二:起床就吃早饭,不吃主食

考前时间总是争分夺秒,孩子往往一起床就吃早餐,但很多时候没胃口,有的家长以为是孩子生了什么病。其实是因为,早晨起床时肠胃没充分运动,消化液分泌比较少,所以会食欲不佳。

还有不少家长和考生认为肉、蛋、奶营养高,主食吃不吃无所谓,这也是错误的。因为,葡萄糖是大脑能直接利用的能量,主要来自主食。肉、蛋虽然可以补充人体所需的蛋白质,但大脑却吸收不了。

误区三:突然改变饮食,刻意求“稀”

很多家长喜欢在考试前夕为孩子准备“大餐”,一些家长更是把平时舍不得买给孩子吃的东西,考前买给孩子吃,还有一些家长特地为孩子购买一些稀有食物,结果却导致食物过敏。

现在过敏体质的人数有所增加,孩子没有吃过的新食物,无法判断他对这种食物是否会过敏。在考试时期,考生要尽可能避免过敏。

误区四:盲目服保健品,贪多求快

许多家长将服用保健品视为补充营养的途径,迷信“健脑品”,甚至托亲朋好友从国外买来“高大上”的食物。

据调查,目前市场热销的各类“补脑保健品”成为大部分可以通过正常饮食来摄取。也曾发现一些保健品实质是用于治疗老年痴呆、记忆力丧失的大脑功能性药品,副作用很大。

家长要注重三餐的均衡

早餐一定要吃好

多吃脂肪含量低、清淡些的食物。牛奶、鸡蛋,是荷包蛋;也可以准备些如银耳莲心红枣百合羹,可以提高免疫力,有清凉、败火之效;再加一些馒头、包子等主食,补充碳水化合物,保证脑力劳动的能量充足。

__主食类:花卷、馒头、烧饼;煎鸡蛋饼、蛋糕、面包、米粥;豆腐脑、馄饨;玉米等;

__辅食类:牛奶、豆浆、豆奶等;

__小菜类:酱牛肉、熏鱼、酥鲫鱼、炒虾皮;酱咸菜;清拌芹菜、番茄片、生菜叶、黄瓜;胡萝卜、绿豆芽等。

午餐一顿最关键

多吃点肉类、鸡蛋等含热量较高的食品;也包括鱼、鸡等动物蛋白质,辅以豆制品、蔬菜。如果当天下午有考试,食物体积不宜过大,否则水分过多,将增加排尿次数。

晚餐一顿要适量,八成饱

饭菜清淡、易于消化,没有胃口的孩子,还可以喝一些稀饭或营养羹,多吃些清炒时令类蔬菜,并补充海鱼等动物性蛋白。

夜宵(晚上9∶30~10∶00之间)

食物数量不宜过多,以稀软易消化为好。除主食外,还应有少量蛋白质。

可选食品:面片汤、各种粥、馄饨、鹌鹑蛋、银耳羹、百合莲子红枣汤、藕粉、杏仁茶、黑芝麻糊、核桃糊、花生乳等。

如睡眠不好,可睡前喝牛奶,或莲子大枣汤。

考前“特殊”食物

维生素B:全谷类、瘦肉、肝脏、豆类等。

维生素C:蔬菜和新鲜水果;柠檬,可以提高处于紧张状态下的孩子的接受能力。

凉拌食物:黄瓜、叶类新鲜蔬菜,能够开胃健脾。

新鲜果蔬汁:鲜藕汁、荸荠汁、绿豆百合汤、银耳梨汤等果蔬汁。

2022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篇二

由于2022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暂时未公布,我们从新疆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可以推算出来,2022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预计为:于6月25日12时正式开通。请新疆的考生多多留意,本日期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最新2023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手册 篇三

了解专业:在选择专业前,要先了解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岗位职责、就业前景等方面的信息,可以通过专业介绍、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方式获得相关资讯。

规划职业:考虑自己的兴趣、优势、职业规划等方面,确定自己的目标职业和相应的专业方向。

选定院校:可以通过学校官网,重点专业网站、招生简章等方式,了解学校情况、学科特色、历年录取分数线等信息,与自己的成绩相匹配的院校。

分析分数:可以根据高考成绩,查看往年同省分数线,以及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在志愿选择时对照自己的成绩做出合理选择。

注重平衡:不只看重重点高校或者高薪职业,还要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性格做出明智的选择,合理平衡自己的发展,避免盲目跟风。

多问多比较:和老师、同学、咨询师等多方面了解专业和院校的特色和差异,做出科学的决策。

提前咨询:在填报志愿前,提前咨询高校招办等相关部门,了解及时的录取政策、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等信息,避免因为不完整的信息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022年新疆高考录取规则 篇四

1、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2、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疆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招生计划类型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5%划定,其中舞蹈学类、表演专业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65%划定。

3、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根据在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4、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5、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日前统一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第一志愿报考A段艺术类高校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告知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及时报送拟录取结果。

6、报考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7、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疆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8、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按教育部规定,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9、为了加强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录取程序操作,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10、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11、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南疆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行高考招生计划单列”实施方案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37号)及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部门文件精神,确定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12、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凡符合第59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学校四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1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4、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地县两级招生网站、新闻媒体、当地中学、班级)无异议后,须填写《加分考生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在规定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视为无效。

15、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6、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含对口援疆计划)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相关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有意向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了解相关定向就业单位公布的《定向就业协议》。对口援疆计划只限对口援疆受援地区(含兵团系统及各师)的考生报考。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17、我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继续执行“先统招、后定向”的投档原则。在同一志愿投档时,首先根据考生的统招计划志愿进行投档,再根据考生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进行投档。相关院校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统招计划生源不足或只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线不低于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定向就业计划,面向社会征集志愿或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18、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参与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19、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高校调整计划应在自治区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投放在自治区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在自治区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20、被预科计划录取的学生,应该按照招生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完成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间及学习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学生预科学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学校安排的专业学习。

21、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应妥善保管录取考生名册,若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高校负责。

高校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22、录取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自治区所属高校、兵团所属高校应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23、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高考成绩、录取结果。

24、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新疆招生网进行核实和确认。录取通知书与新疆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一致为有效信息。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25、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我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内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26、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邮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27、所有高校的各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

28、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022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篇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址#,点击网址链接,按照系统要求,输入考生相关信息,直接登录进去,就能进行2022高考志愿填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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