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桩工程合同范本 打桩工程合同实用5篇

打桩工程合同实用5篇

桩基工程合同 篇一

桩基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下称甲方)分包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招标择优选定乙方承包 工程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按规定报甲方、监理及质监部门验收、检验)、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其中,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或抗拔测试;

若有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调整: 1)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的;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连续八小时以上; 3)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

4)建设单位分包的其他工程严重影响乙方工程进度的;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违约责任

1)若当期施工工期无故延误达六天,建设单位或甲方将签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方暂

扣乙方10%~30%的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待下期将工期抢回后,甲方退还暂扣款。

2)若各进度节点工期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该部分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验收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为 合格。

本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若未一次性通过验收的,乙方承担因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颁布的现行规范、规程精心施工,如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部负责。

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质量违约

(1)单体桩基工程一次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单体桩基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督促,甲方在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时,如发现乙方未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质量方面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0元到1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好,如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检查中发现主控项目不合格二次(同一主控项目)以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到15000元的违约金;一次检查中同时发现三个以上主控项目不合格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检查中发现质量通病反复出现三次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到10000元的违约金/次。乙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限时整改,如不在限期内整改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并增加工程总造价1%的工程履约保证金,该增加金额在工程结算时视工程验收和进度情况返还,如有结余纳入工程质量保修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同一单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三次检查中均存在达不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合格标准要求的,除自行负责整改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

3、工程质量检验及保证

(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国家频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行业标准;(2)本工程需经甲方和监理方进行工序检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合同价款:暂定总价为¥

万元(大写:伍佰零陆万柒仟玖佰圆整)。综合单价为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水电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安拆费、坑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便道修筑费,泥浆外运费、垃圾场费用、环保费、雨季施工费、桩基检测及测试费、管理费、临设费、施工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不得因任何情况而调整(包括施工期间充盈系数变动、钻孔桩引孔及引孔后的回填等)。

合同价可以依据设计变更进行结算,除设计变更因素外总价不做调整。

2、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按每栋楼分栋付款,具体付款条件如下:

(1)每栋楼桩基施工到50%后15日内支付该栋楼已施工部分桩基造价的65%,每栋楼桩基竣工15日内支付至该栋楼桩基总造价的65%;

(2)每栋楼的基础工程完工并通过基础分部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该栋桩基总造价的85%;(3)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0%。

(4)质保期从桩基工程施工验收合格至单体竣工交付后一年止,自桩基工程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支付结算价的5%;单体竣工交付一年后付清全部余额。

3、工程结算: 1)结算的前提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乙方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核实,上报并经建设单位审定后;

(2)乙方及时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取得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明;(3)乙方向建设单位及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4)除留守人员外其余人员、机械全部离场,经甲方确认。

2)本工程按照实际完成并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签认,且验收结论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将结算报告及资料提交给造价审核单位审核,并在6个月内出具审核报告。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

4、由乙方设计并经甲方批准盖章的工程施工图纸

5、工程报价表

上述文件中排名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

1、工程变更联系单的签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事先可以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在事前两天内完成签证工作;(2)事先无法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在事后三天内完成签证工作;

(3)对于历时较长、事先又无法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完成签证工作。

2、下列情况可视为有效变更签证:(1)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2)设计单位的设计修改(需经发包人批准);(3)因发包人提出变更之后而引起的工程返工签证;(4)发包人要求赶工并书面承诺补偿签证;

3、下列情况视为无效变更签证,不予追加合同价款:

(1)承包人为施工方便而采取的提高施工效率的技术措施签证;(2)承包人未经设计、监理、发包人认可擅自修改设计文件的签证;

(3)承包人在图纸会审时或工序施工前未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或工序完成后才发现明显的设计有问题而造成返工的签证;

(4)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擅自提高材料档次及标准的签证;(5)施工场地硬化、排水费用;

(6)未在上述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签证的工程变更联系单;(7)其它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签证。

4、除非事先约定。签证费用在结算后统一支付,不做工程进度款支付。

5、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三盛宏业集团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将符合合同或协议书规定的现场(工期)签证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同时书面审核,签证必须注明编号、工程名称、签证事项发生时间、发生原因、造成影响、需签证内容等(现场(工期)变更签证采用甲方规定表式)报送发包人、监理单位4

同时书面审核。

6、承包人提交的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发包人规定的标准表格,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7、承包人提交的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发包人公章才能生效。所有工程变更联系单,均需征得发包人公司公章书面确认后才能生效。

8、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数、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原则上使用综合单价。

9、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的下列情况提出的索赔变更,包括但不限于:(1)、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在保修期内未完成该负责修补的工程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3)、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安全隐患或事故进而对发包单位造成影响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4)、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进而对发包单位造成影响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任命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协调与施工单位、设计、监理之间互相配合关系;

3、对桩基工程进行技术和施工交底;

4、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接驳点(费用乙方承担);

5、检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审批乙方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处理工程变更,检查乙方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6、开工前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4份及地质资料各一份及测量基准点、工程平面定位与轴线基准点。

7、提供“三通一平”后的施工场地及基坑初始开挖后的桩基施工基面(初始开挖深度约 米左右)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任命 同志为驻工地现场代表,为施工、技术、安全总负责,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各协作单位的联系,处理现场一切问题。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安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3、认真编制与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各类原始施工记录和有关表格,严格按照设际要求及施

工规范精心施工,确保桩基工程质量及安全。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使基础工程顺利进行。

7、乙方施工时必须严格工序控制,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该道工序隐蔽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代表进行中间质量检验和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需乙方返工、修补的,乙方应承担因返工、修补的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顺延。

9、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采购材料,如发现乙方采购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退货,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0、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果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11、整个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相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12、验收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将施工队伍、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等全部撤场,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地平整、整洁。

13、桩基验收后,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清退所有在施工场地内的剩余设备、材料的,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RMB2000元/天,并且甲方不承担设备、材料的管理责任,且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将在届期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3、由于桩基工程施工造成甲方不符合政府规定的一切责任乙方承担。

14、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切实有效的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生,如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款项,未采取妥善措施而引起的恶性诉讼等事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甲方给予的一定额度的罚款等处罚;

15、工作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及工作胸牌;

16、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17、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递交针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人员、机械设备等内容齐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资料,并经甲方认可。

九、安全生产、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中如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该事故对外已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金,可向乙方追偿,直接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已付款项;

3、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遵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嗓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安全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负;乙方应编制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电炉和明火,违者重罚。

5、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定,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工程竣工验收

1、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验收纪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2、若验收不合格,乙方根据验收记录在五日予以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整改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于乙方原因在第二次整改验收后十五内仍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3、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所需全部文件资料。甲方在乙方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完备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结论或提出修改意见。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已有损失。

(2)因甲方单方原因,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钱款的 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服从甲方或监理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或对管理人员的管理不配合的,甲方或监理项目管理人每次可对乙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如乙方人员在生活区或施工区内有辱骂、打架、斗殴、闹事等行为,甲方将对对乙方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

(4)乙方因工人工资发放或其它问题致其向有关部门投诉、告状,影响甲方声誉的,每发生一次对其罚款3000—5000元直至取消乙方承包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因乙方原因,致使监理、甲方等管理人员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的,视情况给予乙方以100—10000元罚款,并追求相关责任。

(6)因乙方原因,致使监理、甲方等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媒体、业主等批评且影响声誉的,视情况给予乙方以2000—20000元罚款,并追求相关责任。

(7)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

1、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应延续在整个工程过程中,甲方为便于现场管理,在实际施工中有超出本合同范围的工作而要求乙方施工的,乙方应负责施工,并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签证手续。

2、协议签订前,乙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待本合同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30天内无息退还。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5、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打桩工程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承揽甲方 工程打桩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职责,经双方友好磋商,特订以下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内容及方式:

水泥搅拌桩;包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及资料费、水泥送检试块费、人机保险费、桩机进退场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四、工程工期: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工程质量:合格

六、结算方式:

依据甲方提供图纸设计的桩位数量(暂定 根)×每根桩长度(米)×单价每米元结算,另上浮7%作为管理费及税金。合同签订后结算方式与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计算。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并办清结算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80%,余20%待桩位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付10%;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付10%。

八、双方职责

㈠、甲方工作职责

1、 甲方提供桩基施工图纸一份和地质勘察资料一份。

2、 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坐标点、标高等数据。

3、 甲方负责水电费。

4、 甲方负责静荷载试验费用。

5、 配合乙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㈡、乙方工作职责

1、 开工前熟悉图纸、编制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测量放样放桩位等。

2、 开工前应对工程桩编号。编制打桩施工方案及顺序,做好施工记录,工程施工竣工后应提供5份完整的符合归档要求的技术资料。

3、 乙方应配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各1人。以保证打桩准确性、垂直、位移均在规范允许范围,确保桩基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4、 乙方应自带符合标准的配电箱及施工用电电缆线。

5、 乙方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应投意外保险。如桩基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 由于桩基数量多,乙方应提供2-4台有效桩机进场进行施工,才能满足施工工期要求。如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予300元/天罚款。

7、 乙方精心组织按设计图纸施工,确保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因乙方施工引起桩位偏差或桩径、长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基础加固或其他措施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还要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赔偿;如因土质原因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由甲方自行负责。

8、 若双方发生争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工程的进度、质量,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赔偿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工程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篇三

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方:广东长大江肇高速G13合同段路基C队(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深圳市乾正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接了江肇高速G13标路基C段的施工任务,现将部分桩基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大型机械、工具及手持操作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四

劳务承包合同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号:

甲方:福建铁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高架候车室项目部

乙方:福建铁建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装备分公司

根据公司的统筹安排,将福建铁建集团公司中标承揽到的福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工程项目的部分(钻孔灌注桩基)施工任务,并已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公司的统筹安排,经甲方考核,将本工程基础部分冲孔灌注桩工程,分包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本项目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福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

工程地点:福州火车站

工程内容:

一、二站台钻孔灌注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桩基施工分承包方,负责组织桩基施工班组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对机械设备和各施工班组进行管理,按照甲方对技术、进度、工期、安全、质量的要求,组织施工。

合同工期:二站台从10月22日到11月25日;一站台时间另定。

福州铁建建筑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优工程等级,乙方在施工中桩基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Ⅰ类桩占95%以上,Ⅱ类桩在5%以内,严禁出现其它低等类别的桩机;若达不到该等级质量标准,罚款工程总价3%。

四、施工安全

乙方对施工范围内工程施工生产过程的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做好施工安全、行车安全、接触网防护等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对安全的检查和指导,并切实履行对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甲方派出张新春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的统一管理。

五、文明施工

本工程为省重点工程,是福州市的“窗口”工程和形象工程,业主及甲方对文明施工高度重视。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投标承诺的文明施工条款,进行文明施工;遇阶段性的各种检查,应按照项目部的对文明施工的统一布置,另行对整个工地进行安排;乙方不得以其它借口对文明施工进行推脱。

提倡文明用语,主动配合,文明施工。各种特殊工种操作人

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上岗;要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文

明、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禁止野蛮施工,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工地。

各专业班组的技术、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管理

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各道工序进行的检查和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工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地给予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要积极主动优质地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六、桩机等机械管理

乙方必须选派管理人员,对桩机等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乙方

必须配齐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持证操作人员,对施工机械设备,按照福建铁建集团ISO9002程序文件要求,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规范的管理,禁止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工地中使用。

七、工程承包价款及拨付与结算:

1.本项目工程总价约为120万元人民币;

2.乙方按桩基(包括桩基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浇灌混凝土及其它配套工艺等桩基施工全过程)施工内容实行费用承包,承包费用为350元/M3;钢筋、商品砼为为甲供材料,钢筋按2300元/吨结算,商品砼按3结算;上述除特殊的监理签证项目外,为全费用单价,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3.乙方每站台桩基施工及桩基试验完成后向甲方办理验工计价,经甲方施工员、质检员项目部审核批准后,给予支付验工计价款的付清尾款。

八、乙方责任

1.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一切由甲方承诺的责任条款,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自负盈亏。

2.必须服从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的组织和安排,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程数量;

3.必须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负全面责任。

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理,卢如发为项目总工,组成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与设计、业主、监理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办理对业主的验工计价、工程结算、以及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等工作,负责本工程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负责按实际情况审核上报工程数量。

2.乙方指派包商方面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务分承包商方面的所有责任,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有关的其它费用;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本工程施工生产的统一

调配、安排、指挥,全面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施工生产任务。

十、争议、违约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二份。合同订立时间:2002年10月20日。本合同自2002年10月20日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00二年十月二十日

打桩工程合同 篇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打桩工程分包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共____个日历天。

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____%计算,按天累计。

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因不可抗力的影响;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____小时以上;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________。

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

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第四条 合同造价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www.baihuawen.cn>____)/立方米,工程量暂定_____立方米,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最终价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1.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监理核准认可,且经业主认定工作量并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后,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3.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____%工程款予乙方,余下的____%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____年后,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第六条 材料供应

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

2.工程所用材料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和施工前须将材料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3.一旦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4.进场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清理及重做,乙方承担所有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即________________工作。

2.在开工前____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桩位施工图____套,并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地下管线图及其他相应的资料。

3.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4.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5.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6.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7.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置的批复文件。

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预制桩运到工地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在收料过程中发现砼桩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桩机作业场地的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

5.由于地下障碍物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甲方收到通知和处理方案后____小时内给予回复,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锤击中发现贯入度剧变或严重回弹,或桩身倾斜、破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严禁擅自处理。乙方在施工时由于非他人原因造成的桩断裂等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线,确保第三人的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桩位测量报告、沉桩中发生的异常现象等书面报告。

8.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九条 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____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工程完工后,乙方于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3.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乙方对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开始算起。

2.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____小时内落实维修工作并维修完毕。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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