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分类意见优秀4篇文章 北京垃圾分类意见优秀4篇

北京垃圾分类意见优秀4篇

北京市垃圾分类倡议书 篇一

一、会辨别各类校园生活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等五大类。

1、废纸:包括报纸、杂志、图书、包装纸、办公用纸、纸盒等,但是纸巾和卫生用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2、塑料:包括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等;

3、玻璃: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等;

4、金属:包括易拉罐、金属罐头盒等;

5、布料:包括废弃衣服、毛巾、书包、布鞋等。

不可回收垃圾:主要指除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如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等。有害的、有污染的、不能分解再造的都属于不可回收垃圾,如电池等。

二、养成良好投放垃圾习惯

投放前:纸类应尽量叠放整齐,避免揉团;瓶罐类物品应尽可能将容器内产品用尽后,清理干净后投放;一次性餐盒应做到袋装、密闭投放。

投放时:应按垃圾分类标志的提示,分别投放到指定的地点和容器中。玻璃类物品应小心轻放,以免破损。

投放后:若垃圾桶有上盖,应注意盖好容器上盖,以免垃圾污染周围环境,蚊蝇滋生。

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少使用塑料袋,尽量少产生垃圾,特别是不易分解和有毒有害垃圾。努力通过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增加二手物品的重新利用、优先选择再生物品等方式减少垃圾产生量,共同建设美丽校园。

垃圾分类人人动手,垃圾分类人人受益。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

关于北京垃圾分类倡议书 篇二

按照上海市《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和闵行区《关于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____-2020年)》的文件要求,我区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各级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单位应主动参与、积极行动,在推进垃圾全程分类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此,我们倡议:

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四分类标准。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垃圾分类活动,主动践行分类投放。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垃圾分类有关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率先垂范,做垃圾分类工作的先行者。

要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帮助广大市民熟悉《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相关知识,社区家庭从厨房餐厨垃圾分类做起;单位办公室从回收废旧纸张和有害垃圾分类做起。各中小学要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行动,带动家庭的每一名成员,让垃圾分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各级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单位要广泛听取民意,集聚民智,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中来,发动群众献言献策、群策群力,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行之有效、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力助推我区垃圾全程分类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督促所属党员切实从自身做起,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市民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垃圾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各环节工作,汇聚起全区人民共同建设“德厚闵行文进万家”的强大正能量。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人人受益。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共同携手、从我做起,积极投身垃圾全程分类工作,为闵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打造品质卓越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作出积极贡献。

北京垃圾分类方案 篇三

为了保持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让我们的家园更美丽,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积极宣传白色垃圾的危害,少用塑料袋,多用环保袋。

2.利用休息的时间,组织一些好友到街上去捡一些被人遗弃的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为大街做个“美容手术”。

3.拒绝使用一次性餐具。

4.偶尔用了塑料袋,也要一袋多用,如:在菜市场买菜的塑料袋,拿回家还可以装垃圾。

5.超市里装菜的袋子也可以换成绳子,用绳子绑住菜还可以方便拿。

广大市民们,让我们用心去关注环境的变化;用热情去传播环保的概念;用行动肩负起环保的责任。让我们以不让地球被白色覆盖为目标,去行动吧!

北京垃圾分类方案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单位非餐厨垃圾清运管理,在甲方与北京市xx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清洁车辆场(以下简称环卫清)达成垃圾清运合作前提下,就乙方通过甲方委托环卫清进行垃圾清运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 委托内容:乙方通过甲方委托环卫清负责垃圾清运工作。

1.2委托期限:自201 年月日起至220xx年月日止。

1.3备注: 本协议委托期限不超过甲方与环卫清垃圾清运合同期限。

第二条协议金额和付款方式

2.1 201x年度环卫清的垃圾清运费用标准为元/桶/月,乙方在协议期内应根据垃圾桶用量支付甲方垫付的垃圾清运费用,协议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以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付清当年度清运费。

2.3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清运费后,应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2.4 备注: 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垃圾清运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垃圾桶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清运场所,并按

照标准码放,确保垃圾堆放场地道路畅通,以便环卫清的清洁车辆顺利通行及工作人员正常作业。

3.2 乙方应将垃圾收集到容器内,保持容器的干净、整洁,并负责垃圾容器的设置、更换和维修,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3 乙方不准在垃圾站焚烧垃圾,不准往垃圾站倒渣土、非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乙方设垃圾桶时必选先打好站底,垃圾不许地面存放。

3.4 乙方保证不将建筑垃圾和有危害垃圾导入桶内。

3.5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全额支付垃圾清运费。

3.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购置标准型号垃圾桶,乙方可在甲方设置垃圾场内放置个垃圾桶,乙方垃圾不得超量堆放。如乙方垃圾量变化需要增设垃圾桶,需在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再与环卫清协商变更。如乙方急需增加用量,须提前书面与甲方协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甲方负责落实垃圾清运合作单位,并落实合作标准。

4.2 甲方负责安排规范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

4.3甲方根据垃圾总量确定垃圾运量,确保垃圾正常清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就争议向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于期满后自动终止,如甲乙双方有意向继续合作,应重新协商并签订《垃圾清运协议》。

7.3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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