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篇一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与研究水平、并取得丰硕成果的高等学府,乙方为具有生产合法资质和生产条件、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现代化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沟通,在加快推进的产业化方面形成共识,就合作开发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内容与目标
1、内容:合作开展以及其交联、改性材料为主要原料的开发,包括。
2、目标:在合作期内,乙方根据市场需求,提出需要合作开发的具体产品,双方合作完成产品的注册申报。
二、时间与经费
1、本协议合作时间暂定为__________年,期间乙方根据每个项目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研发经费,用于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具体协议另签。
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商订新的合作协议。
三、双方职责与义务
1、甲方职责与义务
(1)负责材料的基础研究工作,如结构表征、物理和化学性能、生物学评价实验、用于医疗用品的风险评估等,并形成技术资料,使其具有申报医疗用品的基本条件。
(2)负责材料的实验室小生产与检验的技术开发和培训,如材料的纯化、交联、改性、灭菌处理等,并培训乙方技术人员,使乙方掌握相关技术,以具备相应的生产和检验能力。材料的中试和产业化的技术指导等培训合同另签。
(3)对产品的生产技术和材料特性进行持续的改进研究,以保持双方合作开发的产品在技术和材料方面的领先地位。
2、乙方职责与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合作研发经费。
(2)负责产品的注册申报,在甲方协助下组织产品注册材料,取得注册证。
(3)负责建立产品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场地、生产与检验设施设备、人员等。形成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能力,组织实施产品生产。
(4)负责产品的营销策划,执行营销管理,组建销售和市场推广队伍,实现产品的产业化。
四、双方权利及利益分配
1、合作前双方已有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2、合作过程中新产生的所有技术秘密及专利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均有单独或共同使用的权利。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将共有技术及专利擅自转让、许可或与第三方合作使用。
3、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和了解到的所有技术秘密,不得向外泄密或转让。
4、根据国家对高科技项目及产学研结合的鼓励与扶持政策,双方联合申报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相关基金。由甲方牵头申报的,国家和地方政府下拨资金的__________%归甲方,__________%归乙方。由乙方牵头申报的,资金的__________%归乙方,__________%归甲方。
5、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合作开发产品的注册证归乙方所有。乙方自取得注册证之日起__________年内,提取该产品实际销售额的%,作为甲方的收益。
五、约定事项
1、双方合作开发产品时,应共同进行技术与市场评估,商定工作进程,制定工作进度表,并及时沟通,以便按时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无论共有或双方各自拥有的专利,已使用于双方合作开发产品的,不得再独家许可或独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甲方提供的技术及开发的产品,应不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对方可要求修订或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关损失。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双方可以诉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协议书 篇二
我国《民法典》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即双方当事人名称不能错。如果是以公司名义签,则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以非公司制企业名义签的,则提供营业执照、投资人身份证;如果以个人名义签的,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并注意上述证件名称是否一致。
(二)标的;即买卖货物的名称、型号、或类别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单价昨总价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双方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
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一百三十七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
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民法典》以上规定只是作为只是作为参考,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增减有关条款。但在实践中,以下这些条款是必须的:
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如果是法人,则需法人的名称。必要时还可查看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执照;
2、合同标的:如果是买卖合同的话,需要说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数量等;如果是提供劳务,则要说明劳务的类型、劳务的标准;
3、价格:要注意货币单位;
4、履行期限:超过履行期限会导致违约,甚至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5、违约责任:一般约定违约金比例或损失赔偿办法;
6、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的方式。如果约定仲裁,最好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7、法律适用问题:这牵涉到诉讼发生时将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的问题;在国际买卖合同中尤为重要。
严格来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还应包括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和履行协助义务的内容。在这里我们不涉及这个方面的内容。
合同有多种形式,我们强调合同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
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再次,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
一、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
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处理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民法典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大家也许要说了:我不是学法律的,也不是整天和文字打交道,要求我把合同订得如此完美,这个标准是不是太高了。我们认为,只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充分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不断地总结经验,加上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把合同订好。
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对文字表述的审查能力也许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提高的,但是对条款实质内容的审查却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得到的。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
案例
一、XX公司生产型钢,型钢可以用A、B两种标准制造。客户明确指出型钢的指标必须符合B标准,并将B标准做为合同的附件。可是业务员在合同的产品质量标准一栏,填上了A标准。车间也按照A标准生产了该批货物。客户收货后进行化验,发现各项指标不符,要求XX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XX公司主张A标准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才写入合同的,应按A标准供货。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本案例属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民法典》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就是依附件中约定的标准生产,XX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案例
二、深圳一公司在北京承包工程,当事人向该公司在北京的工地送货,但是合同中没有约定送货地点,当事人的送货单和对方的收料
签约协议书 篇三
甲方:
全科医生签字:
乙方(家庭成员代表):
家庭健康档案号:
住址:
家庭电话:手机: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团队为乙方的家庭医生团队。
团队成员及手机:
家庭成员及其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协议,接受以下条款的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免费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
2、重点人群优先签约
为签约长期卧床病人、60岁以上行动不便老年人、空巢老年人、产妇和新生儿、重症精神病、行动不便慢性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的健康管理需求,提供康复训练、功能锻炼、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等健康管理服务。
3、健康咨询服务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居委会内)、学校、楼宇等场所,主动公示家庭医生团队名单、电话(手机)、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热线、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签约居民各种形式的健康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咨询内容,给予解答、预约门诊、诊疗建议、联系至上级医院等适当方式处理。
4、个性化服务
充分利用签约居民健康档案,针对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计划,实行个性化健康干预,开展针对、有效、互动的健康指导,指导签约居民开展健康自我干预,
5、预约服务
签约居民通过电话、书面、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预约,在约定时间段内利用其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的门诊服务,享受优先就诊等优惠政策。同时可通过预约,向签约居民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
6、首诊服务
采取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签约居民优先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防治一体化服务,帮助解决常见健康问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上的便利,享受优先就诊、优先转往上级医院、高比例医疗保险报销等优惠政策,引导签约居民选择首诊在社区,逐步完善社区首诊制度。
7、转诊服务
根据签约服务居民的病情,如超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能力,立即开具转诊单,通过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渠道,转到二、三级医院,接受上级医院更快捷、更方便、更专业、更有效的诊疗及健康保健服务;二、三级医疗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双向转诊制度,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对社区转诊对象进行预约诊疗,开设绿色通道,免收挂号费,并制定减免诊疗费等优惠政策,保证转诊患者得到及时、便捷、合理的诊治。
二、服务时间
提供签约服务时间原则上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时间,鼓励居民主动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签约服务内容。上门服务时间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时间进行。鼓励利用休息时间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等健康管理服务。
三、甲方收费标准
按每人每年收取服务费,具体标准按地市物价、卫生等部门的规定执行。属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畴的全部免费,其余部分按照现行物价部门批准的基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取费用,并开具正规发票。
四、乙方接受服务项目
成员1:服务项目:(写序号)
成员2:服务项目:(写序号)
成员3:服务项目:(写序号)
五、乙方及其家庭成员自愿接受以上所选服务,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变化情况首先及时告知甲方,并保证沟通畅通,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
六、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增加、细化服务项目,如涉及收费项目,则按照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告知甲方,双方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甲方(盖章):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约时间:解约原因:
甲方确认:乙方确认:
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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