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简单的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篇1: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委托服务的人员系人事代理关系,无劳动关系(人才派遣除外)。乙方员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全面接受乙方的劳动管理,乙方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档案托管(免费)

人事档案管理l 调整档案工资

根据档案提供各种证明l 工龄核定

出国政审l 转正定级

二、人力资源事务外包(A类1-7,B类1-10,C类1-14,D类1-20)

1. 代办员工录用、退工

2. 代办寄住证手续

3. 办理毕业生聘用合同鉴证备案

4. 职称申报等需要的相关手续

5. 代为组织人才测评

6. 人才引进和流动服务

7. 集体户挂靠

8. 代办、代交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9. 代办、代交医疗、大病保险

10. 代办、代交住房公积金

11. 远程电子档案查阅

12. 人力资源信息和政策咨询

13.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14. 企业劳动人事办事流程指导

15. 代办工资卡

16. 代发工资

17. 代办个人所得税申报

18. 帮助组织入职体检、年度体检

19. 代办商业保险

20. 帮助协调劳动人事争议

三、人力资源管理扩展服务

招聘方案设计、信息发布、组织实施¨ 调薪方案设计

人才租赁、劳务派遣¨ 员工满意度调查

企业内训¨ 管理测评和人才评估

企业组织架构和岗位设计¨ 员工的选拔、培训发展和职业生涯设计

薪资调查¨ 猎头服务

(二)在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及时准确为乙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乙方义务和权利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服务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以及委托服务人员的新增进档材料。

2、根据选择的人力资源事务外包服务项目,乙方向甲方支付外包服务费 元/月·人。选择人力资源扩展服务项目的,一事一议。

3、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如果与所委托服务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应在十五天内将名单和终止合同证明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寄(送)达甲方。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有义务做出回应及对服务质量进行改进。

四、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聘用人员的服务起止日期为乙方聘用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 解除合同人员乙方须于当月25日前书面通知到甲方,否则,如因乙方原因当月未能及时停保的,乙方仍应为该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缴纳下一个月的各项保险。

2、甲方每月 15 日前将各项费用明细发给乙方核对,乙方须在当月20日前根据清单支付当月各项费用。以上费用逾期,如发生滞纳金,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日起一年内有效,次年到期前30天,双方如无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依此类推。

六、本协议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须提前三个月向对方书面申请,或承担三个月外包服务费用的违约责任。

七、协议中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附件另行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47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二、甲方的责任如下:

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有关的材料;

2、单位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人事代理合同书范本

合同编号:

存档编号:

人事代理合同书

(个人委托)

甲方:额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个人):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动离职、除名等失去就业身份的,未经身份认定或未输就业手续前,本合同中与就业身份有关的管理内容无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档案工资),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包括高、中、初级),乙方须主动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篇4:人事代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存档编号:

人事代理合同书

(个人委托)

甲方:额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个人):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动离职、除名等失去就业身份的,未经身份认定或未输就业手续前,本合同中与就业身份有关的管理内容无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档案工资),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包括高、中、初级),乙方须主动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

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一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一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如今后上级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签人姓名:

负责人签字: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3940668

年 月 日订

篇5:人事代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被代理人员为 等共 人,人员名册附后。),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2、代办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批;

3、代缴养老保险;

4、代缴失业保险;

5、代缴医疗保险;

6、代缴生育保险;

7、代缴公积金;

8、出具代理人员工龄证明;

9、代办劳动手册、视作缴费工龄年限核定;

10、办理外地人才引进;

11、办理应届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

12、人事档案管理;

13、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14、首次就业成人教育毕业生人事代理;

15、代办各类考试报名;

16、有关人事政策咨询;

17、有关单位人员档案工资审核报批。

(二)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与档案管理费语义完全相同) 元/年/人,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当年费用。

(三)乙方每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通知甲方。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通知,乙方同意甲方将按当年的平均基数报社保部门。基数一经报出,乙方不得修改。如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未按时向甲方缴纳,甲方有权为其办理终止手续。

(四)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人员办理转档或个人人事代理等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或个人(包括甲方与乙方员工在内)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五)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材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款第一条中所列第等项人事代理服务。

(二)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员档案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

(四)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如有增减或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当月以书面通知告知甲方。

(五)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种单项人事代理服务,除代理服务费外,具体协作事项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办理。

(六)乙方如须增减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有关补充条款。

(七)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八)根据宁波市人事局甬人[]27号文件规定,已在各人才中心落户的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户口必须迁出:

1、与人才服务中心终止人事代理关系的;

2、工作单位已建立了集体户口的;

3、具有固定合法住房的;

4、已办理结婚手续的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人事代理合同书

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乙方因(未就业、辞职、辞退、终止、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除名、自动离职、自费出国留学或 )原因,拟委托甲方代理本人的人事关系及档案。

二、乙方按有关规定办妥人事关系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有关材料。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帮助乙方发函至乙方档案所在单位将乙方人事档案调入甲方。

三、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档案管理;

3.人事关系接转;

4.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5.代办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6.档案工资调整;

7.代办出国(出境)政审;

8.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9.集体户口挂靠;

四、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中所列第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五、合同期间若乙方重新就业,需转移档案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不退还已收的档案管理费。有拖欠管理费的,必须先缴清全部管理费。

六、乙方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变动时,应及时告之甲方,否则,后果自负。

七、合同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共 年 月。

八、合同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如乙方未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可视为自动延续本合同。合同延续手续办理后,甲方则按管理标准收取管理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人事代理合同书格式

甲方: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乙方: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被代理人员为 等共 人,人员名册附后。),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1、人员人事关系接转;2、代办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批;3、代缴养老保险;4、代缴失业保险;5、代缴医疗保险;6、代缴生育保险;7、代缴公积金;8、出具代理人员工龄证明;9、代办劳动手册、视作缴费工龄年限核定;10、办理外地人才引进;11、办理应届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12、人事档案管理;13、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14、首次就业成人教育毕业生人事代理;

15、代办各类考试报名;16、有关人事政策咨询;17、有关单位人员档案工资审核报批。

(二)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与档案管理费语义完全相同) 元/年/人,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当年费用。

(三)乙方每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通知甲方。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通知,乙方同意甲方将按当年的平均基数报社保部门。基数一经报出,乙方不得修改。如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未按时向甲方缴纳,甲方有权为其办理终止手续。

(四)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人员办理转档或个人人事代理等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或个人(包括甲方与乙方员工在内)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五)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材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款第一条中所列第□□□□□□□□□□□□□□□□□□等项人事代理服务。

(二)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员档案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

(四)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如有增减或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当月以书面通知告知甲方。

(五)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种单项人事代理服务,除代理服务费外,具体协作事项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办理。

(六)乙方如须增减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有关补充条款。

(七)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八)根据宁波市人事局甬人[]27号文件规定,已在各人才中心落户的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户口必须迁出:1、与人才服务中心终止人事代理关系的;2、工作单位已建立了集体户口的;3、具有固定合法住房的;4、已办理结婚手续的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3楼 地址:

联系电话:87258823、87258824 联系电话:

传真:87258826 传真:

邮编:315016 邮编:

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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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人事代理合同书范本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

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一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一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如今后上级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签人姓名:

负责人签字: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3940668

年 月 日订

人事代理合同书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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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

一、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档案托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员工档案相关信息,出具调档函,协助乙方将员工人事档案转入甲方。

2.保存乙方员工的档案,并负责乙方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利用、转递。

3.出具以档案记载为依据的人事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5.为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集体户口挂靠

根据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挂靠条件的规定,为乙方符合落户条件的人事代理员工代办集体户口,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以落户协议为准。

(三)职称评定

根据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乙方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事代理员工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属工程系列职称评定的,由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组织评定,属其它系列的,可由我中心代为报送相应职称评审机构。

(四)社会保险代办

根据相关政策,为乙方员工代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以保险代办协议为准。

(五)接转党组织关系

若乙方未建立党组织,经乙方申请,甲方可接转乙方人事代理员工的`党组织关系并负责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乙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人事代理相关工作,若乙方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信息发生变更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2.乙方经办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事宜,须提供乙方介绍信和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

3.乙方应主动跟踪员工的到档情况,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员工的档案管理、户口日常管理、职称材料收集、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4.乙方与人事代理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应在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

系一个月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告知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起一个月内,

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出或改签成其它委托方式。逾期未通知的,甲方仍将其视为乙方员工,相关义务

仍由乙方履行。

三、收费标准

1.乙方立户费用为50 元/单位(一次性)。

2.甲方按时按规定收取人事代理费用每人每月20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缴费

方一次性缴纳不少于12 个月的费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应主动到甲方续缴不少于12 个月的费用,

以此类推。费用从到档之月起计算,以后续费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应按时缴纳人事代理员工相

关费用,未按时足额缴纳人事代理费的,在未补清人事代理费用前,甲方将不再提供有关服务。

3.职称评定、户口挂靠、转正定级、身份认定、代办费等费用另计。

四、注意事项

1. 本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为一年。在每期代理费用未到期之前,若因乙方或乙方人事代理员工 自行因素提前将档案转出的,甲方不予退费。

2.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转出时,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3.本协议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注销人事代理户头为止。

4. 甲方与乙方委托代理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乙方与委托代理员工之间所发生的任何争议 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若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未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

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通讯地址及邮编: 通讯地址及邮编: 咨询电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订

篇10: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甲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工作单位: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根据国家人事政策,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作需要,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代理。

乙方的人事委托代理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按照市物委核定标准360/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事委托代理服务费 元。

二、甲方负责代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保留乙方人

事关系,为乙方出具有关证明和政审;根据乙方需要,为乙方办理职称确认、档案工资调整、工作调动、档案转递等。

三、乙方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费,按签订本协议期限

一次性交清,不得退款。

四、本协议期满可续签。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后三个月内不办

理续签或转移手续的,甲方不负本协议所负的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

生效。

甲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 地址: 电话:0594-2287878 电话: 年 月 日 皇冠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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