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我校在今年春季开学之后,组织开展了本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具体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在九届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校,要把治理乱收费工作检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安排,层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当地群众。
(二)自查内容
我校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__年以来各学期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举报电话;22941909
另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主要内容如下:
1、我校属于全日制学校,学生上课时间为五天,不存在补课,不存在补课乱收费情况;
2、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政策,严禁教师向学生摊派资料。对于违反学校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乱向学生摊派资料的老师及职工,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我校食用水是深水井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向学生收水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针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我校享受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教学仪器、体育用品、班班通、图书、仪器柜的配备,享受到了农村学校对于住宿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学校积极落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
5、我校属于偏远农村学校,生源有限,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我校总务处严格学校账目管理,坚持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有制度,有监督。完善学校资金管理。用好国家拨付的每一分钱。
7、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为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领好了路。
以上是我校关于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内容。这项工作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篇2: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林管局纪委:
根据《延边州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在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中,认真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我公司涉及收费的部门为病防站;涉及收费的单位为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城建管理处。其中公司森防站是按照吉林省森防站下发的收费标准,对林区木制品项目进行收费,统一上交到州森防站。自来水公司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敦价字[__]11号文件《关于水费收缴价格的通知》标准,对大石头地区居民及商业用户收取水费。供电公司是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吉林省电费收缴标准》,对局址区居民收取电费。城建管理处按照《关于调整敦化市城市卫生费标准的批复》(延州价发[]20号),对局址区居民收取卫生费。因此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资源林政案件罚没款整改情况
经查,自__年7月至__年1月,我局资源林政处共查处29个地块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种植人参,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对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人民币755093.00元。由于未及时到延边州财政局领取罚没款收据,我局资源林政处将处罚款全部上缴至大石头林业局财务处,在州纪委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局资源林政处违规上缴罚款现象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业会议,对上述现象进行了整改,同时对后期所有发生的资源林政案件及处罚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没有发现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将违规上缴的款项于__年9月前已全部上缴延边州财政局。
篇3: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区政府监察局、纠风办《甘井子区专项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甘监发〔〕号)文件精神,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整改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各年级、各部门,要求各年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近年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曹连清任组长,书记宋顺良任副组长,校长室、各年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先后完善了《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校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先后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分年级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任何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行为都有损于鉴开中学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鉴开中学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使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整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为切实推进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区有关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甘井子区专项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
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⒈招生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没有违反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没有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没有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⒉收费方面: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学生餐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⒊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有严格的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所订教辅资料均为上级部门同意或允许,征订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和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等现象。
⒋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学校不存在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⒌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⒈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⒉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各年级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学籍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⒊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各年级、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许可证》)收费,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⒋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⒌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⒍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年级、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篇4: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按照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农负办〔〕1号)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摸排自查工作,现将涉农乱收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在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疫病防控、殡葬服务、农业用电、惠农补贴等方面,未发现有乱收费,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各项惠农补贴能够及时拨付到位,未发现截留、挪用等现象。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采取“限额制”(各村限每年1500元),严禁超额订阅,未发现摊派订阅报刊现象,未发现有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摊派费用的现象。
篇5: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xx年全县粮食直补3489.6万元、良种补贴413.7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xx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xx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237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4918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篇6: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文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篇7:乱收费自查报告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处账、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篇8: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全县粮食直补3489万元、良种补贴41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14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14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篇9:乱收费自查报告
我们学校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专题学习与培训,充分认识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教育收费中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我校有12个教学班,480名学生,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落到实处
我校对收费工作认真作了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辅导,对收费流程进行辅导,对班主任、强调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二、规范收费行为,制止社会搭车收费
本学年来,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增强了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认真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学生人身平安险、医疗险、意外伤害险的宣传工作,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规范了收费管理,社会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遏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无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公告,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四、规范服务性代办项目收费及学生用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订阅报刊杂志、学生校服、学生营养餐、学生保险、学生社会实践等能事先征求家长意见,统一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一律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为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篇10: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渠教纪〔2014〕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
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
三、抓宣传教育,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篇11:乱收费自查报告
夹竹园小学是一所镇直小学,服务半径为6公里。服务区总人口3万人,近几年的在校学生数始终在900人左右,现有在职教师69人,16个教学班。自20xx年秋季学期以来,我校认真贯彻执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的文件精神,全面免除了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政策性收费,彻底规范了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杜绝了学校的乱收费。现将我校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由公用经费列支的`试卷费、电脑上机费、饮水费……包括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的自主消费行为,完全尊重学生本人及家长自愿的原则,没有强迫行为,学生自主消费项目均按市场运作。
3、学校认真落实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xx】114号)情况,没有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盈利。我校也不存在有关单位和部门以不同形式向学校摊派课外读物或搭车收费等行为。
5、我校教职工不存在参与有偿补课,也不存在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的现象。
今后,我校将不断加强教育法规的学习和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使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篇12: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曲沃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校认真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伍胜
副组长:刘俊丽
组员:靳素琴、刘高芳、张淑芳
二、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特殊家庭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特殊儿童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特教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学校领导小组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特殊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收费。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管理。
4、要落实学校经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要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特殊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特殊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高度重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采取学校账务收支透明,收费标准张贴公示。
四、齐抓共管、防范未然
按教育部要求,统一按时向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及贫困生补助,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不允许乱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没有擅立任何项目的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没有在省、州、县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没有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没有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意义。
篇13:乱收费自查报告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按照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苍农负 [20xx]1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乡6月10日,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岚亲自组织召开了村主任、村副主任及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会上,一是成立了以乡长李岚为组长、副乡长向军为副组长、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月山乡开展 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二是明确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制定了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施方案。领导在会上强调了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是以解决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必须坚持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调查清理整治,必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及时上报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必须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
二、清理整治重点和工作方法
(一)涉农乱收费清理整治重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强制或以自愿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校服,以及收取试卷费、、饮水费、学杂费和学生食堂乱收费等问题。
2、计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放环信用金、孕前检查费、计生保证金,以及搭车收费、强制服务、以罚代管等问题。
3、农民建房领域除向农民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以外的配套设施费、测量设计费、占道费、选址费、建房押金等问题。
4、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将公益性服务转为经营性服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对向生猪养殖户在屠宰环节多收乱收费用等问题。
5、农民办理婚姻登记重点整治除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外的其它费用问题。
6、农业用电领域向农民收取电网改造费、变压器更新费、电表费,以及其他加重农业用电负担等问题。
7、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过程中,代扣代缴、搭车收费、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涉农乱摊派清理整治重点
1、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应由财政承担和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等向村级组织转嫁问题。
2、违规要求村级组织提供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赞助费以及教师工资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村级治安综合治理、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名义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4、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超出限额标准,违规扩大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搭车发行其他报刊,利用行政权力通过发文件、下指标以任务分解、代订代缴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问题。
5、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村级组织下指标定任务,对未完成计生管理目标、征兵工作等任务的村级组织进行处罚问题。
三、完成时间和工作成效
(一)6月11日―6月20日全面完成了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
(二)6月11日—6月25日由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现场处理。
(三)6月26—6月30日,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对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对违规责任人依法追责,以巩固清理整治。
我乡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清理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结合实际,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违法行政、与民争利、损害农民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重点清理整治范围进行了逐项疏理和清理。通过清理整治结果,全乡范围内无一例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的案例发生,在工作开展中我们加强了部门工作协作,强化了责任落实,确保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取效。
篇14: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部际办函〔xx〕35号)和兰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兰教发[xx]146号)精神和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下发到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自xx年以来我局就成立了“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城关区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安排意见》。区教育局与各校园负责人、各直属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教育局领导、直属部门负责人、校园长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我局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了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安排会,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我局要求各校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习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要》、《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城关区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城关区班级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局依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要求各校园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各校园必须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促使各校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从各校园自查汇报情况来看: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到位。区属二营学校、青白石中学、青石小学、白道坪小学四所中小学有寄宿生。经核实,四所学校的寄宿生均符合享受补助的政策要求,由区财政局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下拨至寄宿生的惠农卡中,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
2.免费教科书配送及时到位。区属各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甘教基[xx]54号),对13所农村中小学的全部学生及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真正做到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套、免费使用。”
3.学校的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区属各校都建立了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各学校对全年的各项经费做预算,年终做决算,真实反映开支情况,供各级领导参考。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从区财政局拨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各校,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的情况。
4.学校教育收费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区属各校建立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其他用书及各种复习材料、学习用品;没有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没有超标准、超范围、自立项目收费;没有收取借读费;没有巧立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同时抵制了许多部门、单位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5.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区属各校认真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并提供财政局的收费票据。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使校长和教师更好地履行办学行为第一责任人和主体的职责,狠抓校长和教师对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为了严格执行义务阶段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我们将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本区户籍学生同样对待,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问题。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了新生年级班额。按照《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随意流动。要求任何小学、初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自定收费标准招收学区外的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校长追究责任。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五)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特别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六)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引导学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立即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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