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篇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塔地卫字20xx114号)文件精神,我县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工作。现将我县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培训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确保实现项目预期工作目标,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根据塔地卫字20xx114号《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制定完善了《20xx年额敏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项目质量,于9月3日举办了以十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乡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公共卫生人员参加的项目培训班,共培训35人。并积极选送人员参加了上级举办的项目培训班。20xx年4月对全县承担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公卫软件的培训学习,并统一安装了软件。

(二)统一和规范管理,加强日常督导

为方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项目宣传工作,我局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于年初统一印制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0000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指导小组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检查(累计督导3次),以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三)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我县严格按照塔地卫字(20xx)181号《转发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推荐测算方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专款专用。20xx年四月上级已拨付项目资金149万(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9万,自治区财政补助20万),我局参照《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结合项目执行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已将资金分配并拨付完毕。

(四)工作完成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截止到目前为止累计建档124099人,建档率77(其中城镇居民建档28384人,建档率70%,农村居民建档95715人,建档率79%);建立电子档案80986人,电子建档率50%(其中城镇居民建立电子档案16889人,建档率42%,农村居民建立电子档案64097人,建档率53%);

(2)健康教育: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组织健全;能够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广泛宣传项目的内容要求和公共卫生知识;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街头宣传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发放健康资料92084份,健康专栏更新520期,接待健康教育咨询35282人次;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和处理: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20xx年全县发现和报告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数646例,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预防接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不断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5)06岁儿童保健:按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要求,结合儿童健康需要,依托妇幼专业机构,及时的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管理工作。20xx年我县活产数1876人,新生儿访视1741人,新生儿访视率达93%,3岁以下儿童6815人,系统管理率达92。74%;7岁以下儿童13331人,保健覆盖率达92。36%。

(6)孕产妇健康管理:20xx年产妇总数1876人,活产数1876,建卡1801人,建卡率达96。42%,系统管理1629人,系统管理率达86。64%;产后访视1737人,访视率92。25%。

(7)老年人健康管理:对65岁以上实行年度体检,20xx年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11257人(20xx年统计全县老年人10514人)。

(8)慢性病的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季度随访一次。高血压患病总人数10629人(根据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参考指标,高血压患病总人数:辖区内常住成年人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18。8%。54627×18。8%=25810),管理数9764人(其中规范管理9706人),管理率91%,糖尿病患病总人数5298人(根据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参考指标,糖尿病患病总人数:辖区内常住成年人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9。7%。54627×9。7%=7761),管理2093人(其中规范管理1854人),管理率40%。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季度随访一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124人(含疑似患者)。

(10)卫生监督协管:各乡场卫生院配备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配备人员16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工作,目前为止未发现食品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

(五)主要存在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县级财政没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共卫生项目配套经费;

2、由于我县没有精神病专业防治机构,存在精神病人搜索不足,管理上具有一定的差距;

3、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由于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系统不对接,信息不能共享。

(六)下步工作思路

1、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职能,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投入;

2、加快电子档案信息录入速度,在完成20xx年电子档案录入50%的基础上,及时的录入专项工作档案。

3、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工作制度经常督导检查,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篇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20xx年x月x日我院组织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会”。在这一天的时间里,我院医务人员和村卫生室系统的学习了: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

1、如何统计上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

2、高血压病最新诊疗标准。

3、糖尿病的诊疗和社区管理。

4、慢性病的日常管理。

这次培训会议内容丰富多彩,生动有趣的案例很多,易于接受,从而让受培训者也认同了培训的内容。洪福玉(公共卫生站)讲课可谓:深刻独到、旁征博引、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发人深省。学了之后确实获益匪浅。

总之,这次的培训会议是一次真正能够促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发展,给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指导,增强了我们工作的自信性,理清了我们的工作思路,明确了我们的工作途径。通过1天的学习培训,帮我们学会了反思,怎样去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如何更好地完善公共卫生工作的薄弱点,要怎么服务基层老百姓。今后,我院职工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理念,提高自己的知识底蕴和业务水平,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努力尝试,从能够改变的地方开始,不断探索,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

篇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为了顺利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及医改的各项优惠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我院于20xx年4月9日至4月12日组织相关项目的有关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工作人员,就《乡村一体化管理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材料汇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内容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员培训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效果,熊程院长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由杨金围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提前把培训日程及培训教材印制相关材料发放到负责相关项目的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负责人,确保所有乡村医生都按时接受培训。

二、精心准备提高质量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质量,担任培训的人员认真准备,把培训内容制成课件,复印到学员人手一份进行授课。培训人员就各项服务规范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做了详细讲解。熊程院长作乡村一体化管理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要求。杨金围副院长跟村卫生室签订20xx年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责任书,部署20xx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传染病报告的处理;熊盛林主任重点讲解了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杨世明重点对居民健康建档表格的填写及健康教育及学员对《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了解,杨洋同志对老年人健康管理及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逐项进行了讲解,对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如血型、口腔、体质指数和腰臀围比值的计算、足背动脉搏动、老年人随访体检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胡美珍同志重点讲解了孕产妇保健常识;熊盛达同志重点讲解了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杨金艳同志重点讲解了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的管理。

三、现场模拟注重实效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及各乡村医生,现场进行模拟测试问卷,调查各位学员的掌握程度。通过这次培训,使所有乡村医生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能够正确填写居民健康档案,为在我乡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篇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我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扎扎实实开展,促进各个项目服务均等化,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具体负责人员按照卫生局各项目的文件精神,重点搞好全年的公共项目汇报工作:

1、“三病”管理工作:

“三病”管理动员会于20XX年10月20日在蒲城县中医院会议室召开,由雷局长主持,合疗办校局长作了动员性发言,精心安排部署,组织专家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的预防、诊断、治疗。以及健康教育知识做了逐项讲解。会后医院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曹院长亲自抓落实,两位副院长分片负责管理,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XX年11月16日医院召开了辖区“三病”摸底动员会,聘请精神病院专业人员讲解精神病的诊断、分型。医院专科业务特长医生讲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有关知识。让项目参与的具体人员务必本着对上级政策负责,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重视。同时,要求村医对患病群众统计不遗漏,都能得到免费体检,我院于20XX年元月20日开始本次体检工作,共计筛查体检高血压病人6116人,糖尿病328人,精神病147人,平均规范管理率92%,控制率87%,建档率100%。

2、居民个人健康档案管理:

接上年工作,继续对辖区未完成的居民个人健康档进行录入、登记、建档,汇总工作已于20XX年9月30日基本结束。此项工作共计建立纸质档案33334份,电子档案32500份总建档率97%。

3、65岁以上老人满口义齿安装工作:

为了恢复老年人的正常消化功能,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我院严格按照陕卫合发(20XX)122号文件要求和蒲新农合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院于20XX年7月10日组织村医召开相关会议,要求按照文件相关规定,严格筛查,做到不误报、不漏报。使符合条件的群众都尽可能享受国家这项惠民政策。此项工作共摸底265人/次,实际符合条件且安装全口义齿178人/次。随后,医院又对义齿修复者进行质量跟踪服务3个月,确保义齿质量达标,群众满意。

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

20XX年10月6日,按蒲城县卫生局转发渭南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渭南市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保健项目工作》的通知,我院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医疗组,医技组,项目办,系统、逐项学习65岁体检各科所负责工作。此次活动,乡医共摸底2715人,截止12月3日我院将对剩余没有体检的老人,进村入户逐人摸排体检,共计体检2863人次。以全面了解老人健康状况,做到无病早预防,

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为老人建立健康活档案。检查后,医院组织专科医生对群众做出健康评估,开展健康教育,打印出制式体检反馈单。使群众明白健康体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篇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根据XXXXXXX联合印发《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办的要求,从今年起,到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得到普及。到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我乡根据各项任务的实施方案制定计划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5、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老年人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篇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17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17〕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17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17]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17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篇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确保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辖区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以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

(二)以区为单位,社区建档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材料发放覆盖率达100%。

(三)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以区为单位,在服务对象基数增加的情况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五)以区为单位,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55%以上,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六)以区为单位,35岁及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40%、35%;规范管理率均达50%以上。

(七)以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报告患病率)达3.5–4‰,在册管理率达85%以上。

(八)以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

(九)以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

(十)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100%。

(十一)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达100%。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60元提高至72元,市财政按人均15元给予各区补助,在此基础上,对考核优秀的区进行奖励。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适当延伸至60岁及以上居民,进一步提升居民感受度。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优化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血型检查等基本信息服务,增加动态管理人数。二是扩大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面,适当扩大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健康体检辅助检查等项目。三是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和规范管理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暂不调整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补助水平。

(二)项目任务要求

1、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利用。加快市、区两级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区域卫生信息资源,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及时更新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体检、随访、就诊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电子档案信息,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2、创新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诊疗服务过程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全科团队、家庭医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自我管理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重点人群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各区要加强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接种流程,确保上岗人员资质、疫苗、冷链管理、收费价目公示达到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减少接种排队拥挤,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强化安全注射,及时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4、做精儿童健康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新生儿出生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儿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儿童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儿童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5、加强和规范妇幼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信息交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孕产妇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孕产妇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孕产妇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6、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等辅助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7、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在全市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医联体专家门诊、健康教育及慢病登记报告系统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全科团队及家庭医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础上进行随访管理。定期与街道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联系,及时发现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并主动筛查、转诊,一旦确诊应为其建档并随访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服药率和病情稳定率。

9、落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初筛检查,做好可疑者推介转诊,对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协助区级疾控中心开展病人追踪;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治疗随访管理。

10、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维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11、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12、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市、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四、完善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绩效考核对象为各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以区级考核为主、市级考核为辅,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区级全面考核,市级抽查考核的考核机制。

1、区级绩效考核。区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明确负责绩效考核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作用,积极推进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

区级应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年内12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应及时分别报送市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2、市级绩效考核。市级绩效考核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考核各区的样本数原则上不少于50%(含指导、督导)。为减少基层负担,市财政绩效评价第三方参与市级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项目服务创新五部分。考核总分110分,项目服务创新所得分值另外计算。

1、组织管理(24分)。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和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考核各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等情况。其中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复核10分,分解到项目执行有关数据复核。

2、资金管理(15分)。考核各区财政部门资金预算安排、拨付等情况,考核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55分)。考核各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各类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4、项目效果(16分)。考核各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包括健康档案动态使用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效果,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服务对象和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等。其中,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居民和基层职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采用市第三方调查数据。

5、项目服务创新。重点考核各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改善居民健康效果的监测、项目实施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主)、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会议座谈、集体访谈、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市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市级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通报,抄送各区政府,并抄报市政府。各区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

2、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挂钩。考核结果是市级财政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区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相应核减补助资金。

3、落实问题整改。各区应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区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项目办建设,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本区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市级要求,考核指标应不少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和季报告制度。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常住人口数和补助标准足额配套落实资金,项目经费要用于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或结算补助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套取、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专门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与单位业务收支混合核算。各区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方式。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对区级管理人员及项目实施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进展成效,提高居民知晓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增强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服务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及“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四是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鼓楼和第一医院及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在疾病监测、培训指导、绩效考核、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五是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区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强化现场考核质量控制工作。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各项考核资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原始材料、数据应当保存,必要时应组织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篇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提升群众对项目的感受度和满意度,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取得的工作成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年活动的通知》(鲁卫基层字〔〕4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济卫基层字〔2017〕2号)要求,结合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工业园区、商业区、社区商业服务区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3-6岁儿童家长;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二、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1大类43项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同步宣传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预约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一)制作一个宣传栏。区卫生局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设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栏,宣传栏内容包括各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区域、全科医生照片及联系电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等,由基层卫生机构在辖区内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认识自己身边的全科医生,了解自己享受的服务内容,方便地到机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区卫生局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设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手册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每个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1大类43项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医疗保险报销情况等。由基层卫生机构向辖区居民发放,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方便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识、理解和掌握,提高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项目的利用率。

(三)贴发一张联系卡。区卫生局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设计《全科医生服

篇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xx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xx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xx〕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xx]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要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绩效考核。20xx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实行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导为主,综合督导组督导为辅。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健教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要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村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确保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相关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篇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案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有效开展,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全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35元,为全县居民免费提供公平、有效、方便的11类43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影响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达95%,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健康教育。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印刷资料和播放音像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服务项目和内容:1.预防接种管理;2.预防接种;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服务项目和内容:1.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生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2.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镇区卫生院进行随访;3.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在镇区卫生院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服务项目和内容:1.孕早期健康管理,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孕妇在接受第1次产前保健时,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健康指导,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等实验室检查;2.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3.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对高危孕妇增加随访次数并及时转诊;4.产后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体格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3.辅助检查,内容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4.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分别是辖区内35岁及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服务项目和内容为:1.筛查,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门诊就诊免费测血压,对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并根据血压、血糖控制、用药和并发症等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项目和内容: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服务人口。服务项目和内容: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在规定的报告时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上报,对报告错误和漏报的订正和补报;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救治和管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开展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有关单位。服务项目和内容: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危害的线索和事件;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并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安全巡查、饮用水水质抽检和业务培训;4.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防,及时报告问题隐患,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业务培训;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防,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十一)中医药服务利用。服务对象是辖区内65岁用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服务项目和内容: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频率为每年1次;2.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主要工作目标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以镇区为单位,居民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85%。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居民健康档案格式,填写项目真实、准确、完整,健康档案合格率100%。及时更新档案内容,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更新率100%。

(二)健康教育。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设施齐全的健康教育场地,每年提供12种以上内容的印刷资料,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要有音像播放记录。镇区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1次,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和18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1次,每年至少举办9次健康知识讲座。要为辖区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并开展养生保健知识等中医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建证率达100%,11种一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95%、儿童系统管理率≥90%。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确保早孕建卡率、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均≥95%、妇女住院分娩率≥99%。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0%。规范组织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体检表完整率≥90%,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实行分类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35岁以上人群门诊就诊血压测量率≥95%,对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的随访,对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包括病情评估、生活和用药指导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70%,规范管理率≥90%,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和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率≥90%,规范管理率100%。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均达10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率达100%。

(十)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对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开展巡查,并做好业务培训和巡查登记工作。

(十一)中医药服务利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达80%。

四、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科室工作职责

1.项目管理办公室。县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卫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组织实施、信息监测、汇总、督导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2.公共卫生科。负责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具体服务项目。

3.医政科。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服务利用等具体服务项目。

4.爱卫科。负责健康教育具体服务项目。

5.卫生法制监督科。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具体服务项目。

6.财务管理科。负责项目资金管理。

7.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相关资料印刷。

(二)县直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所、县中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等机构在县卫生局领导下,负责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指导、信息收集和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2.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中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等信息报告并规范处理,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报告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3.县妇幼保健所。负责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2个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4.县中医院。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所对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个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5.县第三人民医院。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

1.镇区卫生院。负责11大类43项指标的具体实施、数据收集汇总、质量控制等,并负责辖区内镇、村两级项目实施的业务培训、督查考核等工作。

2.村卫生室。负责居民健康管理及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少于总量的40%。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促进项目的组织、部署、实施,并健全项目技术指导组织及项目管理办公室,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适时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全县项目实施的组织化程度和执行力;同时,明确局职能科室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强化项目分工协作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到人,严格标准,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周密实施,保证质效。各镇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巩固拓展“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率先试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服务家庭,做到公共卫生服务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个项目不漏,提高服务频次和服务质量,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指标落到实处。

(二)强化队伍建设。镇区卫生院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战场,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挑选能力强、业务精、素质好的人员实施项目工作,项目人员定岗定职,定岗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变动岗位。要切实强化项目培训,县项目办要通过不定期召开推进会、现场观摩会、举办综合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根据项目分工开展条线专题培训;镇区卫生院要积极参加上级培训并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通过多层次培训,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村项目服务人员参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的目标,使服务人员真正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流程和方法,提高项目实施能力,夯实项目工作基础。

(三)强化措施落实。健全县基本公共卫生例会制度、县专业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指导员制度、镇区卫生院院长基本公共卫生巡查制度,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镇区、村分级管理分级实施体系;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击月、质量提升月、考核评比月,提升项目实施内涵,挤水份、讲实效,将项目做真、做实。

(四)强化宣传公示。各项目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报刊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真正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动参与,不断提升群众的健康生活质量,让全县居民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做到“六公开”,即在镇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等范围内公开健康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热线、服务时间、考核结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方便居民开展健康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督导考核。县卫生局组织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督导每年4次,综合考核每年2次(7月份、12月份);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项目分工开展条线督查至少每季度1次;镇区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督导考核每月1次,及时发现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同时,依据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和补助参考标准,按照项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将考核结果与项目补助经费、主要领导年度绩效相挂钩,并作为项目实施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六)强化信息报告。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认真收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真实填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表,严格审核,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报告真实、及时、准确。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作为日常考核项目,考核结果计入年终总成绩。

篇1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财政厅浙卫发〔20XX〕XX号文件下发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传染病信息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我中心制订了20XX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疾控工作业务指导工作计划。按照年初督导计划和上级临时交办工作任务要求,我中心今年对XX家承担公共卫生单位共进行XXX家次业务督导。现将督导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

XX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各卫生院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各街道镇乡卫生院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入卫生院的主要工作,成立了相关组织,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疾病控制工作中的免疫规划、网络直报,传染病管理等一些重点工作已经按照国家的有关工作规范进行工作。但工作不够平衡,部分卫生院由于条件较差,人员少,卫技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有一部分防保人员难以胜任本岗位工作。特别是部分转制单位承担公共卫生项目条件不够成熟。

二、特点

从行政体制来说我市XX个街道镇乡卫生院承担着本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由于开展此项工作政府有补助款和工作经费一些条件不够好的转制单位(分院)也都不愿放弃承担任务,所在地街道镇乡卫生院又难以协调,造成全市工作不平衡的主要原因。

三、存在问题

1、极大部分单位还没有制订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缺乏计划性。

2、对发热呼吸道门诊预检分诊工作,硬件设施不够完善,就诊流程不明确,可操作性差。设立发热预检分诊室的单位也没有做到规范合理设置,空气消毒的紫外线灯大部分没有安装。体温表的消毒也不规范等等。预检分诊要求有专人负责,但实际上都无人上岗。由于医疗单位实行门诊量按劳分配制度,所以难以落实专责医师在预检分诊上岗。病人也不愿意到预检分诊室就诊,一般都找熟悉的医生看病。

从实地查看,我市基层医疗单位普遍存在院内交叉感染的隐患,早期的麻疹病人传染源得不到有效控制。具体反映在输液室的设置上,大部分单位没有单独设置发热病人输液室,个别单位即使有单独输液室但没有真正使用,如同虚设。对当前麻疹防控工作的认识普遍不足,个别医师诊疗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医疗单位对辖区内发生的麻疹病例处置不够及时,责任性不强。

3、对当前重点防控的“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如:单独的输液室,预检分诊制度等都不够完善,对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等留下较多的隐患。

4、肠道门诊设置不够规范,大部分没有纱门、纱窗等防蝇设施。消毒隔离等也缺乏有效的相关措施;腹泻病人不能归口管理到肠道门诊就诊;腹泻病人的及时采样送检等工作离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

5、乡镇卫生院对所辖的卫生院分院缺乏统一协调,情况掌握不全面。大部分街道、镇、乡卫生院只负责本级工作。从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整体业务水平不高。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全市不够统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六月份:重点做好手足口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督导,尤其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七月份:做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肠道门诊工作、精神病人综合管理、主要慢病咨询、用药指导等督导。

九月份:疟疾防治等地方病防治工作、学校、托幼机构查验接种证工作督导

十一月份:重点做好发热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免疫规划有关工作督导。

篇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成立运行以来,我室依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各类文件,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应当前基本医疗需求,深化医疗体制的改革,我室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10大类41项服务根据《规范》以及上级领导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认真核对相关数据,重新梳理、归档。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共卫生项目执行情况: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归纳如下:

1、个别人电话不通。有漏项。字体潦草。

2、健康教育版面无内容,无更换记录。

3、对个别人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管理不到位。

4、儿童健康管理人次未达到规范人数,相关表格填写不够规范。

5、孕产妇管理人次未达到规范人数,相关表格填写不够规范。

6对街道上的饭店督导不到位

7室内卫生差,处方书写不及时。

8 基础药物为实施全。

二、根据以上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自查问题,我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方案。

1、认真核查电话号码及时更改换号电话更改漏项问题 认真书写。

2、健康教学版面及时书写记录及版面。

3、认真管理高血压糖尿病及时指导病人用药。

4、积极整改非基础药物坚决下架不再销售。

5、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内饭店人员进行卫生督导、办理个人健康证。

牛墩村卫生室

11月18日

篇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等十四项内容。

(二)项目绩效目标

居民建档率≥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60%,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0%,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50%等。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上级下达至我区基层医机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共计2466.1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下半年含昭山)1869.93,省级补助420.94万元、市级补助175.29万元,20xx年年内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位。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均进行了专项核算,使用合规,根据湘潭市卫健委印发《20xx年度湘潭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文件要求截至12月7日前需下拨全年度应拨付经费的80%至基层,截至12月10日,已预拨经费2207.3万元至基层医疗机构(不含昭山),剩余20%基本公卫经费正在核算中,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拨付,预计3月前拨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 绩效评价目的

确保专项资金合理使用,按照“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原则进行拨付,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医疗群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湘潭市岳塘区卫生健康局 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文件开展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11月22日—11月26日对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十四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共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1家。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基本公共卫生的重视程度,强化了组织管理,规范了经费使用,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进一步细化;通过多种方式对基本公卫、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进行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节流、挤占、滥用情况。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到20xx年年底,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基本公卫工作,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市级考核排名中名列第一。

3.项目效益性分析

七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逐步规范,群众健康素养、获得感和满意度逐年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

慢病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有关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篇1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xx年财政足额预算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县级配套经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照“上半年预拨50%,下半年考核结算”的方式拨付,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项目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工作的日常正常运转,同时调动了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确保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各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严格的项目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项目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20xx年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较好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全县已建立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673511份,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93%。

2.健康教育工作。全县共更新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栏3822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3万余份,利用各种卫生日组织面向公众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咨询活动389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2556次。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10万余小时。

3.预防接种工作。全县1-6岁儿童建卡率达100%,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加强免疫单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99%。

4.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工作。全县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报告及时率达100%,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100%。

5.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全县0-6岁儿童系统管理人数41548人,系统管理率95.31%,新生儿访视4685人,访视率达96.66%。

6.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全县孕产妇健康管理4782人,健康管理率达98.34%,产后访视人数4628人,产后访视率为95.48%。

7.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78449份,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56078人,健康管理率为63.84%。通过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基本掌握了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的主要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进行干预和治疗。

8.慢性病患者管理工作。全县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为34295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7.59%;全县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13252人,规范管理的糖尿病人数为9877人,规范管理率74.53%。

9.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全县累计在册患者人数3473人,规范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为3281人,规范管理率为94.47%。

10.卫生监督协管。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县共发现并报告监督协管信息5条,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847次。

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共为59023名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中医体质辨识服务,覆盖率67.19%;为16663名0-36个月儿童提供了中医调养服务,覆盖率80%。

12.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共发现肺结核患者522例,管理522例,管理率100%,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499例,按要求规则服药499例,规则服药率100%。

三、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预算。20xx年财政预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总额5036万元。

(二)项目资金到位。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财政拨付中央和省专项资金4461.07万元,本级财政配套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608.33万元,总计金额5069.4万元。

(三)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项目支出范围使用。制定和下发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工作职责,保证项目的实施。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进一步改进。资金实行财政预安排,项目实施单位按进度用款,乡村医生经费实行上半年预拨。项目经费实行年度考核后结算。

(四)项目资金管理。主管部门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设立专账核算,局会计核算中心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与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得到规范管理。20xx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全部按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用于到项目工作中。

四、项目绩效评价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改进了财政支出管理。同时,通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的投入、产出与绩效,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五、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较好落实,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使人人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健康实惠。20xx年项目的开展,资金支出的管理、使用、产出效益自评结论为:“优秀”。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全面了解项目的益处,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

2.强化培训。切实加强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切实做到全员培训、全员知晓。

3.强化督导。对照《规范》要求和国家、省考核标准,督促、指导县市区针对各自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一过关、逐一达标,促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4.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应用,实际购买服务模式,做到钱随事走,工作数量、质量牢牢与经费补助挂钩,实行专款专用,奖罚兑现,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篇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主体和覆盖范围: 根据国家及省《关于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在全县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收益人群和主要内容:我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20xx年,按我县20xx年常住人口数60.1万,国家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我县的原十二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加上县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共计4207万元,达到人均70元的标准,已全部到位。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具体指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5%;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

3.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先按季度进行预拨,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统一进行结算。截止20xx年12月底,县财政分四批拨付项目资金共计420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已通过医共体牵头医院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共计3507.8177万元(其中疫情防控经费591万元),资金执行率达到83.39%,剩余699.1823万元正在核算中。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各乡镇卫生院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项目工作的实施和对村卫生室的考核管理。

2.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及省《关于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为基本标准,印发了年度实施方案、工分值标准以及年度考评方案,明确了项目范围和内容,制定了项目的年度目标和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项目效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清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入基层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开展工作指导,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各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并对村医进行考核和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县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委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委相关科室及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实施。在此过程中,坚持分级负责、效率优先、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五河县20xx年度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应用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准确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项目效果等四类指标。通过绩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终项目资金清算直接挂钩,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产出分析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截至20xx年底,全县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5.46万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2.28%。

2.健康教育。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份,更新宣传栏2767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159次,开展健康咨询活动169次,播放健教影像6314小时。

3.预防接种。累计为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61973人,建卡率100%,全年累计接种免疫规划疫苗10.1万针(剂)次,各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全年共管理6岁以下儿童52484人,管理率90.23%;接受1次及以上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0~6岁儿童52424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13%。

5.孕产妇健康管理。全年早孕建册数3835人,早孕建册率95.26%;产后访视人数3777人,产后访视率92.82%。

6.老年人健康管理。全县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82950人,健康体检77795人,其中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57754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69.63%。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0xx年,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93152人,其中规范管理80364人,规范管理率86.27%;累计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38684人,其中规范管理33646人,规范管理率86.98%。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截至20xx年底,全县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034人,其中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2723人,健康管理率89.75%,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718,规范管理率89.58%。

9.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全年共发现和登记结核病患者195例,纳入管理195例,管理率100%;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223人,按照要求规则服药207人,规则服药率为92.83%。

10.中医药健康管理。全县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13059人,管理率66.56%;65岁以上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72707人,管理率87.65%。

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20xx年,全县通过网络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783例,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率100%;全年未发生甲类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全年共发现并报告食源性疾病1478例,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共238次。

(二)有效性分析

截至20xx年底,我县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大于95%,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0.23%,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1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5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9.9%,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86.27%、86.98%,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为87.65%、66.56%,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89.3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9.63,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9.75%,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10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满意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

(三)社会性分析

1.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向居民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健康咨询、举办讲座等形式的健康教育的宣传,提高了城乡居民健康意识,改变了不良生活方式,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通过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日常健康管理的费用负担,使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得到预防和改善,提高了城乡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

2.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统计,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的整体服务满意度达到90.67%。

3.可持续影响。通过对项目的宣传,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内容理解得更为深入,会更加主动地选择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率逐步提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督促基层医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可持续地发挥服务效益。

五、自评结论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

20xx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年度指标值(详见附件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完善管理网络体系。调整了“五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各项目实施单位不断创新和改进服务模式,组建服务团队,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是健全项目实施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五河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时修订完善或转发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确保全县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委机关相关科室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相关业务骨干为成员,不定期到基层检查指导。同时,利用卫生院乡村医生定期例会的时机,深入到基层进行现场培训及指导;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常性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相关项目专项培训,并积极选送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有效促进了项目工作的开展。

四是强化督查指导。县级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组织至少一次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落实整改。乡镇每季度对开展一次督导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补助资金。

五是全面推进“两卡制”。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印发了《五河县基本公共卫生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试点工作方案》,县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了《五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化标准(试行)》、《五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等配套文件,并适时进行修订。截止12月底,全县累计完成人脸认证40.08万人次,身份证认证26.82万人次,采集人脸信息23.35万条;20xx年,经过认证服务获得“两卡制”工分3768.03万分。通过“两卡制”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确保了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和服务质量。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人才缺乏,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项目工作配套经费逐年增加,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而各单位实施项目工作人员配置多有不足,尤其是公卫类专业医师都严重缺乏,且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乡镇公卫人员工作量大、任务重,项目工作水平难提升。村医队伍结构不合理、呈老龄化趋势,对信息化操作接受能力不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意识不强,群众依从度不高。项目宣传仍然不够,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与获得感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健康意识不够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依从度不高,认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自己的健康作用不大,有的重点人群认为服务太简单不能满足自己的健康需求,对每年的健康体检存在一定地厌烦情绪,不愿主动配合。很多群众更换电话号码频繁,造成失访率增加。因城区规划拆迁等造成人口流动性非常大,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造成较大地困难。

(四)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强化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能力;二是加强村医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村医经济收入,吸引年轻人加入乡村医生的队伍;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QQ)群、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居民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动性和依从性;四是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破除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有效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篇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关于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皖卫基层秘〔20xx〕2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金寨县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所有居民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项目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

(二)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20xx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由中央、省级、县级资金三部分构成,合计454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为3304.1万元,省级资金为1081.9万元,县级资金为157.5万元。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全县各乡镇(社区)常住人口及在我县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服务为重点,深度推进医防融合,全面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两癌检查、叶酸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重大疾病监测、地方病、职业病防治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项目组织管理

县卫健委根据省市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民生工程任务目标,及时下发《金寨县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年度项目资金标准、目标工作任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相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五)项目绩效目标

1.顺利完成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任务数、覆盖率等相关数量指标达标,项目质量有保障;

2.提高全县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做好对居民的卫生保健宣传;

3.资金及时拨付,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按照县财政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对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的所属单位的县级项目支出绩效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为全县各乡镇(社区)常住人口及在我县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指标体系设立以《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财绩〔20xx〕627 号)为参考,从中选取最能体现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并针对部门特点,另行设计具体的个性绩效评价指标,对评价指标设定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所有评价指标按权重设定了科学合理的分值,确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并对评价指标的内容做出说明,形成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分值为 100 分,其中:产出50分,效益30 分,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评价计分采取百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综合评价得分90 分以上(含 90 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 综合评价得分 80-90 分(含 80 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综合评价得分 60-80 分(含 60 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中;综合评价得分60 分以下,绩效级别评定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业务科室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照20xx年度项目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财务科结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完成此次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评价,20xx年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项目和资金管理较为落实,整体项目效果较好。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 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采购,材料符合相关要求,预期产出效益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相匹配。

(二)项目过程情况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543.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454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算资金根据全县人口数下达指标,中央直达资金下达后,财政追减了年初预算。资金拨付手续完整,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财务审批流程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支付管理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

从全年四季度督导考核结果和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资料报送情况来看,全县各单位较好完成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全县20xx年度累计共建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509332份,覆盖率94.15%。

2.健康教育。20xx年我县持续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经统计,全年全县各乡镇健康教育资料累计印刷138130份,发放138130份,音像资料播放4745次,时长67035小时;宣传栏设置312个,更换1872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2103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次数414次。

3.预防接种。20xx年在全县199所小学及幼儿园开展预防接种建证建卡查验工作,建证、建卡、建档率均达到100%,应查验儿童9590人,实查验儿童9590人,儿童查验率100%,满7岁新入学儿童和2~4岁新入托入幼儿童的六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4556人,新生儿访视率98.80%;3岁以下儿童17003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15446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84%;7岁以下儿童47295人,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人数43650人,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2.29%。

5.孕产妇健康管理。20xx年,全县产妇数4561人,总活产数4611人,孕产妇早孕建册4428人,早孕建册率97.08%;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4425人,系统管理率97.02%;孕产妇产后访视4555人,产后访视率99.87%。

6.老年人健康管理。20xx年我县老年人健康体检管理继续实施“增项扩面”工作,截止12月底,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完成体检59562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1.43%,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69.50%。60-64岁老年人健康体检11117人,并通过体检系统上传至个人电子档案。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全县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65489人,规范管理56681人,规范管理率86.55%。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18399人,规范管理15831人,规范管理率86.04%。

8.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20xx年全县共发现结核病患者222例,完成了全年任务的100%,全县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规则服药率97.84%。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累计建档3329人,报告患病率5.53‰。在册患者2995人,在管患者2662人,管理率88.88%,规范管理2579人,规范管理率86.11%。在册患者服药人数2657人,服药率88.71%,规范服药人数2315人,规范服药率77.30% 。面访率77.46%。精神分裂症在管2557人,服药人数2257人,服药率88.27%。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人数1959人,规律服药率为76.61%。居家患者稳定率99.27%。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20xx年,我县传染病防治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全县法定传染病报告2634例,及时报告率与及时审核率均达到100%,其中,乙类传染病1392例、丙类传染病1242例,处理传染病预警信息141条。全县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两起,分别为南溪中学腹泻聚集性疫情和果子园实验学校流感聚集性疫情。两起疫情发生后,县卫健委、疾控中心2小时内进行了网报,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置,由于报告及时,各部门处置得当,未出现疫情蔓延。全县全年共调查处置传染病聚集性疫情11起,均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11.卫生监督协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协管办公室,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共配备71名专(兼)职协管员,357名村级信息员。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协管总任务数为1489家,其中公共场所902家,生活饮用水107家(包括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123家(包括各小学点),医疗机构357家。网上录入协管本底档案数1632家,超出总任务数的9.60%;全年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和四次考核工作,四次全范围巡查工作,总巡查次数为1152次,包括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安全巡查、医疗机构安全巡查以及职业卫生安全巡查。协管巡查发现非法行医1起,报告1起,未发现非法采供血信息,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及食源性疾病信息和职业卫生相关信息。全年协管发现问题数752次,报告234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为31.12%。

12.中医药健康管理。各乡镇、梅山社区服务中心均已常态化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均结合金寨县公共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管理,实现工分制管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县以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为平台,结合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更新配备全县村卫生室(站)健康一体机服务仪器,优化升级后台应用平台,不断提升乡、村两级医资力量和硬件水平。

一是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大练兵活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确保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发动所有医务人员,利用县级集中培训、乡村两级小班教学、模拟测试等多种方式,强化练兵,着力提高基础理论和技能水平,提升解决群众健康问题的能力。

二是着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能。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优化全县城乡居民体检项目,推出体检开放日、模拟体验门诊服务、慢病自我管理小组等举措,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体系,为居民特别是脱贫户提供健康检查、慢病管理等惠民便民服务。

三是拓展服务项目,增强群众参与意识。20xx年我县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增项扩面”工程。以各乡镇村(居)委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为契机,充分融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元素,持续改善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环境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夯实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的知晓率和获得感。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基层公卫队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部分公卫人员业务不熟、指导能力不强;二是流动人口较多,电话号码更换频繁,易出现失访;三是群众健康意识不强,对体检、随访的参与度、积极性不高,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造成一定困难。

七、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夯实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任务,在机构建设、设备配备、工作经费、人员编制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培养村医后备力量,提高基层医疗队伍素质。

(二)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利用两卡制加强对服务项目实施的检查和考核,建立项目资金与服务效果挂钩机制,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明确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和开支比例,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四)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整合和共享。加强现有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互联互通互享,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篇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已成为一个日趋严峻的公共卫生问题。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势在必行,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显著提高;建立一支反应迅速、技术过硬、现场处置能力强的疫情防控队伍,及时、有效、科学处置疫情;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应急检测、风险评估和排查及疫情处置工作,切实做到及时、有效、科学处置疫情;注重预防为主、医防结合、慢性病防治与传染病防控并重。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保财社﹝20xx﹞1号)文件精神,结转至20xx年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122.93万元;《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00号)文件,审议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卫生应急专项补助资金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4万元;《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45号)文件,审议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13.48万元;《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59号)文件,审议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职业病防治2万元、食品安全补助3万元。该三笔款项用款额度分别于20xx年7月、11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月收到结转20xx年省级财政项目拨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122.93万元(保财社﹝20xx﹞1号);20xx年7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4万元(保财社﹝20xx﹞100号);20xx年11月收到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13.48万元(保财社﹝20xx﹞45号);20xx年11月收到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5万元(保财社﹝20xx﹞159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作为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哨点医院,历年来我院高度重视食源性疾病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将主动监测报告工作作为履行公立医院职责的重要举措,以重点科室(急诊科、消化科、儿科和感染科)为主,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和聚集暴发线索,提高了食源性疾病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识别判断及监测、检测报告的培训。20xx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128.61万元用于试剂耗材款及维护材料费。

同时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疾病预防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公共卫生等知识,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持续提高。20xx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10.80万元用于卫生健康宣传资料款,6万元用于差旅费。

至20xx年底,财政项目拨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使用145.41万元已使用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5分。其中:

①数量指标,得分12分。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全年内重点科室进行分批培训2次,对各临床科室医生明确和强调了食源性疾病病例和满足采样要求病例的定义和意义。20xx年1-12月共上报食源性疾病84起250例,完成了病例信息报告每月平均不少于10例的责任目标要求。病例报告数相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3%,病例主要集中于6-10月夏秋季。今年收治野生菌中毒病例98例,死亡1例。20xx年全年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124例,完成了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数不少于120例的责任目标要求。

②质量指标,得分8分。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查阅门诊电子日志、科室出院登记本,认真核实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发现科室有漏报、迟报和监测检测任务数不达标的现象,按科室责任目标考核扣分并通报全院。定期安排放射科人员到昆明进行体检,做好职业病防治。③时效指标,得分8分。高度重视健康教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院内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报告及时,20xx年两人以上的食源性疾病事件26起均及时报告隆阳区疾控中心。④成本指标,得分2分。项目预算控制数145.41万元,项目实施145.41万元,至20xx年资金使用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6分。

①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9分。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将传染病等尽量控制在源头,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疾病预防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公共卫生等知识,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持续提高。医院加强基本公卫建设,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但要全面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7分。推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全社会共同参与,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得分18分。医院加强控制能力建设,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预防控制工作难度大,医疗救治、关怀救助任务重,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医院加强基本公卫建设,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但要全面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推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全社会共同参与,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医院加强控制能力建设,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预防控制工作难度大,医疗救治、关怀救助任务重,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工作的使用绩效自评得分94分,扣6分,原因为:

1、医院加强基本公卫建设,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2、但要全面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故本次绩效自评中社会效益指标处扣3分。

3、推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全社会共同参与,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故本次绩效自评中可持续影响指标处扣1分。

4、医院加强控制能力建设,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预防控制工作难度大,医疗救治、关怀救助任务重,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故本次绩效自评中满意度指标处扣1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

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篇1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建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奉党发﹝20xx﹞10号)、《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事中绩效跟踪管理办法》(奉财政发﹝20xx﹞77号)文件要求,及时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事中绩效自评工作。

一、项目实施情况

1、建好用活健康档案。根据省四版规范要求,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系统,加强了社区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通过“浙里办”APP向居民开放健康档案。开展了重复档案清理工作。

2、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区健康教育所和各医共体分院充分利用服务网络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健康水平。

3、积极落实预防接种依法依规实施,相关接种率达到规范要求。加大投入,全面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全区10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扫码接种率达100%,后置打印率达100%,电子签核覆盖率100%,终端查询覆盖率40%。全面落实预防接种规范的要求,每季度对各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一次预防接种质量工作督导,督导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开展常规季度督导和专项排查整治。

4、全面落实儿童、孕产妇保健。全区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做到保健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及时掌握儿童人数,设立系管儿童花名册,对辖区内儿童按系统管理进行保健,开展辖区高危新生儿访视、儿童眼保健等服务。实施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的筛查,对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列入专案管理。

5、扎实开展老年人保健管理。结合年度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发现的重点慢性病人及时纳入社区慢病管理,进行定期随访。

6、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对发现的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开展随访服务。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省卫计委《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规范》(20xx年版)要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应用。

7、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管理。通过建档立卡、处方面诊、加强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使我区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管理。

8、做好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通过及时转诊、规范结核病诊疗、建设维护运行结核病“一站式”结报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使我区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所有纳入社区督导随访管理的结核病患者实施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

9、稳步推进社区中医药健康管理。结合老年人体检和儿童保健门诊在全区推进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指导服务工作,利用中医药手段为老年人群和儿童进行保健服务。

10、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进一步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报告体系,开展可疑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主动监测,做到疫情及时、规范报告,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率、规范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均达到要求。

11、积极落实卫生监督协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公共场所卫生单位均建立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

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度二级单位预算的通知》(奉卫[20xx]26号)、《奉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奉卫[20xx]70号)要求,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进度、结算方式、使用范围、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管理。

三、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得到明显改善。全区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脊灰疫苗和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全区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早孕建册率,5次产检率,产后访视率,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影响未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均完成20xx年半年度省项目办任务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稳定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全区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规范服药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

四、主要问题及改正措施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度有点迟缓。下半年疫苗接种常态化后,争取实施进度跟上计划进度。

篇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我院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院领导高度重视及全体医务人员、村医生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以来我们把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作为卫生院工作重中之重,以目标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九个项目为工作目标,20xx年的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尚未完成,现总结如下:

一、公共卫生各子项目(疾控)

(一)、健康教育工作

卫生院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2板,全年各更新4期;每个村卫生室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1板,全年各更新6期。全年印刷5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共5700份进行发放宣传,开展了6次(控烟日、防艾日、425等法定宣传日)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了1期健康教育讲座活动。

通过以上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全镇群众得到卫生知识宣传的人次达到19873人次,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在全体责任医生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进行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使群众改变了不良的卫生习惯和行为,大大提高了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全年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总数8835人,其中老年人建档2570人、高血压患者建档1343人、二型糖尿病建档13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档53人,普通人群建档4865人。

(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

1、为2570名65岁以上老年人登记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开展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对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2、对1356名慢病患者登记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开展4次慢病

患者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3、按县精防办要求,对辖区内原已登记管理的60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线索登记,并上报相关表格;经全镇村站医生排查后,共有1名患者死亡,8名患者走失,新发现精神病患者2人;共上报基础报表53人,并将53名患者与镇派出所、民政办、各村委会取得联系后,对各患者进行监控管理。

(四)、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为全镇7896名0-6岁适龄儿童接种12种国家一类疫苗服务,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风、麻腮疫苗等,接种率达95.67%;免费建立预防接种卡、证、簿;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工作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56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积极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六)、慢性病管理

为35岁以上居民到卫生院就诊时实行免费测量血压、检测血糖服务;对1343名高血压病人和13名2型糖尿病人年内进行了4次的面对面随访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对患者进行病情询问、进行体格检查、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

为辖区内53名诊断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年内进行了4次随访,在每次随访的同时进行康复和治疗指导。

二、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了本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自的分工,全面开展工作。同时根据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制定了责任医生工作考核制度,提高了责任医生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成立机构落实人员

卫生院成立公共卫生科,落实工作人员,把公共卫生服务九大项目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确保每个项目有专业人员把关开展工作。同时院内各科室密切配合、协调共同完成有关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组织了本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项目知识培训,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规范》和《酉阳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知识和要求组织学习,使有关人员掌握项目工作开展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做法。

5、实行多种办法确保目标实现

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作:

1、小孩预防接种时进行体检建档。

2、患者到卫生院就诊时面对面询问和体检建档。

3、卫生院组织医生深入村为群众进行健康检查建档。

4、村医生上门为群众体检服务进行建档。通过采取这些有效的工作方法,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体检工作得以全面落实。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部分居民健康档案不规范,项目填写不完整;居民健康档案以户为单位的建档没有全面落实;慢性病人的健康干预、健康指导不够到位,健康档案的电脑输入工作进度慢,资料收集不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在继续巩固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公共卫生工作抓实抓牢,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责任医生的工作行为,加强他们的责任心,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待遇。同时加强对责任医生的业务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重点培训公共卫生工作的要点,如何进行有计划、统筹兼顾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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