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是作文 篇一
“咔嚓咔嚓……”干脆利落的快门声被淹没在软绵绵的雨声中。液晶屏幕上的照片定格在雨滴从几净的玻璃上滑落时的柔美。
有人说过,寂寞的人才会喜欢下雨天。
我知道有很多人不喜欢甚至是讨厌下雨天,我身边的人尤为如是。他们在我耳边不停的抱怨下雨天带来的烦躁、潮湿亦或是种种的麻烦,可是在我眼里,雨点却是最纯粹最精妙的天使。
很多人不懂我的坚持,认为我只是装文艺扮深沉。可是,我与雨的牵绊又其实能用三言两语可以诉说得完全的?
当我心情烦闷地站在大雨倾盆中,她就像个慈祥的母亲,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全身,滋润我的烦恼;当我阴郁地靠在窗台时,她便像个对我推心置腹的好闺蜜,在我耳边低声呓语,像是想要通过倾诉她的幸福来改变我的坏心情;当我迷茫无助地蹲在避雨台时,她又像个聪慧机敏的心理疗养师,用她的力量来告诉我还有她的陪伴,鼓舞着我、勉励着我;当我伤感地趴伏在滴着雨露的新鲜花草旁时,她就变成了一位欢乐活泼的歌颂者,向我演唱专属于我的小乐曲……
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和雨结下了千丝万缕的牵绊。我享受雨天带来的清凉快感,感受雨滴拍打在脸上丝丝点点的真实。就这样,渐渐地、渐渐地,融入了我的生命。
雨真的承载了我太多的回忆,我们一起哭过、一起笑过、一起成长、一起堕落……以至于,我终究还是离不开她了吧。在我睁开眼睛、听到第一滴雨滴撞击地面发出的声音时,这一切便已是注定。
即便还是有很多人不喜欢下雨天,即便她会为人们带来多多少少的困扰,我也依旧那么固执地钟情于在雨天扔开伞、昂起头接受雨水的洗礼。在我眼里最美的,是雨点优美的吟歌和优雅的笑声;最美的是雨滴散发出的淡雅的芬芳;最美的,是我和雨水之间永不完结的故事……
最美是作文 篇二
我觉得冬天最美的地方是我的家乡,那么它美在哪里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我刚一起床,就站在窗台边,向外望去。人们依然还是那么热情,你看,大冬天的,不管是阴天还是下雪,那些爱跳广场舞的阿姨们都会争先恐后地来到广场上热身、锻炼。
还有广场旁边的早餐店,像是被阿姨们的劲头感染了一样,每天很早就开了店,做了一碗又一碗热气腾腾的早餐,端给来来往往的顾客,他们做的食物又香又健康还非常好吃。只要你从这家早餐店门口路过,你就会不自觉的被这香气吸引进去。一大早吃上这一碗热气腾腾的,美味的早餐,让人心情都变好了,你一定要去尝尝哟!
我的家乡还有一道道美丽的风景。要是你到各个景点去走一走,会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了许多。要是碰到下雨天,那些粗壮的大树经过雨水拍打,都显得有点无精打采了,风一吹,树叶纷纷从树上掉落下来,像一个个调皮的小精灵,从树上跃到了地上。
我家乡的晚上可是一个不夜城呢,虽然冬天晚上黑得早,但这丝毫不影响人们在街上买东西,在饭店里吃饭,在歌厅里K歌。虽然我要上学,睡得比较早,可是我还是能发现外面的路灯格外的亮。
我爱冬天的家乡,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漂亮!我也爱家乡的人们,他们还是那么热情,那么悠闲,那么快乐!
边城读后感 篇三
今天,我横下心来,一口气读完了沈从文先生的文集《边城》,但要消化,还需下功夫,因此,只择一点来讲讲,即先生的细处之妙。
凡读过文集中十余篇小说,尤其是《边城》的人,都深深地为作者的环境与景物描写所震撼。这些描写总是出现在一个片段的开头或中央,文字并不长,但让人回味无穷,如:“一钩新月已白白的画在天空中。日头落下的一方,半边天皆为所烧红。一片银红的光,深浅不一,仿佛正在努力向高处爬去,在那红光上面,游移着几片紫色云彩。”毫无疑问,这些句子很简单,字眼也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全无一些作品的“深奥奇妙”之况味,却能在我们的脑海中造出一幅异常美丽的傍晚图画,而且那么清晰,没有一点含糊。这只是初看的感受,若再将这类句子颠来倒去读上几遍,又能看出几个词中藏着更妙的笔法一一像“银红”“深浅不一”“几片紫色云彩”这都是我们写黄昏景象时经常忽略的细节一一我们写景总是从最壮观处着眼的一一回想一下见过的落日红光,确实是处处符合这几句的内容。当然,一个作家不论怎样地观察细致,怎样地练字巧妙,也不可能将一番景致完整地展现给读者。能做到这样的,无非是照片了。至于沈从文先生这几笔,虽然仅仅使读者在小说中看到了景色中的几个细节,但同时也是给了读者几个点,让读者通过想象,将点连起来,组成一幅完整的图画。这样既不会使文字拖沓,又能将书中场景“展现”给读者的写法,难道还称不上是“妙”么?只凭这样的细节,也感到文豪的高度了。
小说之中写环境的场面之类,也只是点缀而已,却刻画出了人物的千姿百态,这是重中之重。浏览整本书,写人语言、动作和心理的语句占去六、七成。同样,这些描写是十分简朴的,如:“我有了口粮,三斗米,七百钱,够了。谁要这个!”语言描写尤其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对话,正是使文章读来有声有色的“窍门”。不得不提的是,虽然小说原形确实是作者接触过的人与事,但将一个自己仅仅亲眼见过不到半小时的片段扩写为几万字的完整故事,就好像凭一个螺丝钉想象出一辆汽车一样,使其有血有肉还不会失其离谱,岂止是一般的难!而沈从文先生还进一步塑造了从未见过的人完整形象,叙其语言、说其行动、述其情绪,怎么会简单?但一读便知,作者相当成功,每个人物都活了起来。社会底层那些复杂的人难以把握的语言和心理,先生居然用得出神入化,不妙吗?
《边城》之所以被人欣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细处见妙笔,刻画出了近代人们的悲喜!真是耐人寻味!妙!妙!妙!
最美是作文 篇四
运河福地,太湖之畔有一座美丽的城市,那就是我的,著名的鱼米之乡——无锡。这里,不仅优美,物产丰富,而且名人辈出,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
我的家乡有数不胜数的风景名胜,有飘香的梅园,有巍峨雄伟的灵山大佛,有山水秀丽的鼋头渚,有历史悠久的锡惠公园,有秀丽典雅的蠡园,还有远离城市喧嚣的贡湖湾……
无锡美,美就美在太湖水。要领略太湖美景,自然要去鼋头渚。到了鼋头渚放眼远眺,只见三万六千顷,烟波浩渺,岸边长着郁郁葱葱的芦苇,三山漂浮在太湖之中,宛如一只神龟静静地守护着太湖。天晴时,碧波荡漾的湖水在阳光映衬下,泛起点点银光,如同一颗颗散落在湖面的珍珠。雨天里,烟雾蒙蒙,峰峦隐现,更添一份朦胧之美,真是“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啊!
梅园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每到时,这里就如同一个梅花的,当微风拂过树梢时,梅花就会漫天飞舞,散发着阵阵芳香,令人陶醉。看着这些美丽的花朵时,不时会想起“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梅园真是一个令人向往、陶醉的好地方,怎能不过来玩玩呢?
勤劳智慧的家乡人,用双手创造着美好的生活,瞧:泥人阿福、阿喜手中抱着吉祥物,脸上笑开了花,象征着无锡人民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瞧: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地铁穿城而过,风景优美的太湖之畔一座座公园星罗棋布,成为市民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我的家乡无锡,散发着独特的魅力,焕发出勃勃的生机,成为了太湖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成为了一个现代化的都市!我爱这最美的地方!
最美是作文 篇五
我爱冬天,每当下雪的时候,我就特别兴奋。那漫天飞舞的雪花,纷纷扬扬的,犹如天女散花一般,真的好神奇啊!
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亚布力滑雪场玩儿。当时,我穿着滑雪服、滑雪鞋、滑雪板,撑着雪杖,乘索道到达山顶,进入滑道。在滑雪时,我尽量保持身体平衡,慢慢往下滑。跌倒了再爬起来,惊险而又刺激。我顾不上寒冷,兴奋地大叫:“我会滑雪了!”哦,那感觉真棒!
我爱壮丽的北国风光。茫茫白雪覆盖了大地,整个世界银装素裹。河流、山川、田野、村庄,都披上了一层白纱,纯洁无瑕。在冬日阳光的照耀下,银光闪闪,分外美丽。哈尔滨著名的冰雪大世界每年都会吸引大量游客。雄伟壮观的大型雪雕,各式各样,造型不一。每座雪雕都是超大的艺术品,有着不同的寓意,“金鸡报晓”、“太阳姑娘”、“龙凤呈祥”、“万象更新”……到了晚上,才是这里最漂亮的时候,整个景区,五光十色的灯光打在雪雕、冰雕上,变换成各种颜色。它们晶莹剔透、多姿多彩,煞是漂亮,让人流连忘返,就像置身于童话的世界里一样。
来到冬天的松花江畔,江面早已结了厚厚的冰。人们在冰上玩着各种游戏,不亦乐乎。还有汽车松花江上驶过,真是太好玩啦!
我想:虽然冬天很冷,但是室内却是暖和的,家家户户开着暖气、空调,喝喝啤酒、聊聊家常,还可以吃美味的火锅,多幸福啊!
我爱冬天的景色,我爱冬天的生活,我爱你,冬天!
边城读后感 篇六
我认为有一句话是说的极好的,“名著是什么?名著是大家都觉得应该读却没有读的书。”为什么不读呢?我想大抵是现在的人太浮躁了,沉不下心去仔细读一本名著,所以他们会错过书中太多的桃花源。
我初读《边城》也是这番感受,只觉得故事太过恬淡如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震撼人心的设定,只有一座偏远小城里的一个小女孩、一位老人、一只黄狗和一方黎明百姓。
可当上过今天的两节语文课后,我对这本书好像有了新的理解,在老师的循循善诱下,我惊叹于从文先生在刻画翠翠爱情的细致入微,那是藏在字里行间中,藏在一位豆蔻年华的少女心间暗生的情愫,我感慨于这小小边城中百姓安居乐业,环境山清水秀,是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桃花源。
正如从文先生所说“我要创作的是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这里没有官场里的尔虞我诈,没有京城里的纸醉金迷,没有都市里的污浊世风。这里的人即使八十岁了也会义无反顾地去救人,这里的百姓与官兵其乐融融,这里的爱情没有掺杂任何名与利的成分,一切恰如这边城山水,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我想从文先生也一定是亲身经历过这些的。倘若不曾经历过,他又如何把这翠翠的爱情描绘的真实动人?倘若不曾经历过,他又怎会想到人与人相处会如此和谐,如此毫无防备?只是这一切都被藏在他过去所生活的湘西小镇,存在于记忆中,存在于虚无间。当他抬头看见这京城拥挤喧闹,人群熙攘,又会做何感想?这些感受大概在提笔落笔间汇聚在《边城》一书中,又做为养料哺育这淳朴民风永葆青春,令这边城小镇与世隔绝。
若我只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地看完《边城》,也就不会有这么多感受。况且我读完的只是《边城》的节选,我所了解的只是冰山一角,九牛一毛,名著之所以叫名著,是因为它能跨越国界与肤色,超越时间与空间给人力量,让人醒悟。正如英国剧作家约翰逊评价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所有世纪。”名著也不止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所有世纪。我想《边城》是一定担的起名著二字的。
我们常在名著导读里,从别人的口述中,从电视剧里了解名著,事实上还是得我们自己来。只有当我自己认真地读完一本名著,那时候我们说《红楼梦》才不只贾史王薛,看岳阳楼不只“朝晖夕阴,气象万千,”游凤凰不只歌舞升平,灯红酒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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