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篇一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经济信息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______进行经济信息(中介)服务。服务内容、形式、要求:_________。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四、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和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共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密内容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甲方向借款,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向借款金额(大写)元:元,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编号为,请求乙方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整个借款手续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须按申请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检查和监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规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
4、在乙方为其出具借款担保文书的同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费。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根据审核情况决定是否为甲方提出的借款担保、申请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金额和期限。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保证方式为(反担保合同另定)。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借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有权委托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4、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费。担保费标准:月保费率‰,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如提前偿还借款可退回相应的保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在贷款银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检查监督甲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第三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不能如期归还借款,除积极筹集归还到期的本息外,还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现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本款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事后三天内通知乙方)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消。(事后三天内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事后三天内通知乙方)
三、甲方未按
第六条约定执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四、本合同在甲方清偿本笔委托担保借款本息后终止。
六、本合同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签订的合同(合同号)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学校
为了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可以向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遵守并履行以下协议
1、甲方应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向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金额为:最高学费贷款不超过乙方学费收取标准;最高生活费贷款不得超过当地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学生资助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毕业后四年。
4、甲方给予借款人的学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担保信息,并将审核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乙方。
6、甲方负责指导借款人填写并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授权、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材料。
7、甲方批准贷款后,根据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按月将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运通卡)(2月、8月除外)。
8、甲方负责追回违约借款人的未偿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二。乙方应遵守并履行以下协议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将相关材料和乙方的审核意见发送给甲方。.
10、乙方负责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和见证人履行职责。
11、证人调离学校的,乙方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如果证人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应指定一名新的证人继续履行其作为证人的职责。乙方指定新证人时,应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完成并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1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转学、休学、留学或迁移、退学、辞退、伤亡、失踪等情况。,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借款人毕业前,乙方应将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变更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完成借款人的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应协助甲方收取借款人的未偿贷款本息,借款人毕业时,应将未偿贷款本息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联系方式等进行计算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应向乙方支付贷款及罚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项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第三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担保合同 篇五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一、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
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二、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三、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第一,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第二,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保障丙方的意外伤害风险,减轻丙方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无法还贷而造成的经济负担,甲方特为丙方办理了人身保险(以下简称“保险”),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补充协议为丙方与甲方下属单位(乙方): 签署《》(编号:)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 丙方系与甲方下属单位(乙方): 签署《 》的客户,丙方自愿参加“保险”。
第三条 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作为投保人办理以丙方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险费由甲方统一向保险人支付。保险期间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条 丙方同意将其法定继承人指定为该“保险”的唯一身故受益人。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若丙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或产生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审核
确认同意支付理赔金后,由丙方在保的保险公司委托银行将理赔金直接划转到丙方帐户。若丙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丙方及其受益人配合甲方提供理赔申请所需资料且同意授权由甲方办理理赔事宜和领取身故理赔款,甲方承诺将所领身故保险金在扣除丙方尚未偿还贷款部分后足额支付给丙方或丙方的指定受益人。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和指定收益人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并提供给保险公司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丙方:(签字) 手印:
指定受益人: (签字)手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的合同 篇七
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该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当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执_________分,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八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经中国____银行_____(下称甲方)与 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种类)
贷款(大写)_____,用于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 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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