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协议书 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2‰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保修协议书 篇二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的’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计算机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清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
为________年。甲方共有计算机_____台给乙方维护,共需要维护费用______元(b)年;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另议。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每(季度)付清商议服务款项给乙方。按(每)季度付_____元(包年)。
该合同总计甲方需首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元(b),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b)。
二、上门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描述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 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
作系统重装
2、各类外设维护 de、打印机、扫描仪
3、系统软件安装 98.2、等
4、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 ffce、acdee、金山词霸等市面常用软件
5、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 c、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
6、电脑升级 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
7、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 各类显卡、声卡、de
8、查杀电脑病毒 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
9、数据备份 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10、各类网络维护安装 网络设备安装、设置、检测,网络服务器维护(大规模的网络变动,费用另计)
三 、 硬件维护的范围:电脑各类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
1、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如显示器、光驱、软驱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
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不另收服务费,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甲方需购买的所有电脑配件和电脑耗材,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采购权。
4、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电脑部件的保修书,乙方不保证成功及所需时间。厂家在____区内不加收服务费,在____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时。
5、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不包括报价等待的时间),乙方可以提供替用配件(外设和显示器除外)给甲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但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修理或不是由乙方维修的情况,不在此列。
6、所有品牌电脑(如XX,XX、XX等)及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等),如果未过保修期,乙方只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只能由相应的代理商代维,若代理商要求送修则乙方提供将整机送修服务,代理商在____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____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
四、软件维护范围:电脑各类系统软件、工具应用软件安装维护。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
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服务响应时间
甲方报障时请预约时间,承诺从报障时计
1、5小时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如果甲方离____区超过6千米,响应时间为5小时,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8:30—19:3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间服务,则甲方需支付的士费用。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承诺在48小时内预约送回:
1、 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 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 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
非乙方过错、在维修过程中因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甲乙双方协商赔偿金额,以该硬件折旧价格为协商基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所做的服务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由服务引起的间接损失。
七、甲方单位的电脑如果不是全部由乙方维护,则乙方只负责协议商定的电脑。
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八、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
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 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主动配合。
九、合同的解除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乙方工程师与甲方发生剧烈冲突,经双方协商难以调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约,但甲方必须付清已经服务的次数所需的费用。
十、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协议书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设置名称、日期及价格
机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机器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开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特委托甲乙维修保养机器。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机器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如机器发生故障时甲方须随叫随到,接电话后在8小时内赶到(特殊情况须征得乙方谅解同意。最迟24小时赶到)。
二、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免费为乙方机器一个月进行清洁保养一次。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凡我部上门保修人员,请查有关手续或电话咨询,最好直接找合同代表,以免发生误会和假冒。
四、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消耗材料,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五、在保修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甲方须告之乙方管理员,所需费用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六、在保修期内需消耗材料一律厂价送货上门,免收任何服务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付款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协议书 篇四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砂;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起止时间为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3、装饰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采暖系统保修起止时间:从xx年11月26日后的两的采暖期。
5、住宅小区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6、其他保修的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预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7、在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 50% 返还乙方; 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 甲方应预留
保修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确保X小区,在保修期内完好的正常使用,经甲、方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甲方将物业保修工作委托乙方进行保修,并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修项目:
按国家、省和宁波有关规定,保修项目和期限为:
1、屋面防水8年;
2、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面防渗漏8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不包括设备主体和部件)和装修工程,为2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6、小区道路、环卫1年。
7、绿化3年。
8、其他。
二、委托保修期限: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保修期自本协议书签订之XX日起至本物业首次业主大会确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XX日终止。
三、双方责任:
(一)双方责任:
1、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应当一次性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物业保修金,(为便于计算,低、多层住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中高层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高层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6元/平方米计收)保修金为元。作为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
2、根据宁波市《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建委[20xx]364号之第四项第(九)条,下列情形由甲方负责保修或另行委托乙方保修:
(1)在综合验收或单体验收时,验收单位提出(在会议纪要上已明确)的整改意见而开发建设单位未作整改或整改未完毕的;
(2)未按设计图纸或违反强制性规范、擅自改变设计用途的;
(3)房屋承重结构发生维修的(包括房屋结构性问题:房屋出现的浇板、墙体开裂等施工质量问题或隐蔽工程存在严重的问题);
(4)建筑材料、构配件以次充好或采用不合格产品;
(5)业主在交付验房时提出的维修问题;
(6)另有保修文件规定由设施设备生产厂家、安装单位负责保修的。
3、在20xx日内审核乙方申报的保修项目和经费预算,并支付保修费用。不无故推诿、拒付保修经费,耽误正常的保修工作。
4、监督乙方履行委托保修的责任,同时协助乙方处理保修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委托的保修项目,及时做好保修工作,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接到业主报修后,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查看和处理(自然灾害或天气等原因除外)。
(1)屋面渗漏处理小时内到达现场,XX日内修复;
(2)卫生间、厨房间渗漏处理小时内到达现场,XX日内修复;
(3)房间渗漏处理小时内到达现场,XX日内修复;
(4)外墙面渗漏处理小时内到达现场,XX日内修复;
(5)电梯故障处理小时内到达现场,XX日内修复;
(6)中央空调设备故障处理小时内到达现场,XX日内修复;
(7)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处理小时内到达现场,XX日内修复;
(8)水电系统小时内到达现场,XX日内修复;
(9)智能化系统小时内到达现场,XX日内修复;
2、书面提出具体保修项目和经费预算,经甲方核实后或业主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保修项目。
3、负责有关物业保修范围内的投诉处理,不得再将保修问题推卸给甲方。
4、抓好保修质量,避免反复维修,给业主造成生活和工作上的影响。
5、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保修金开支答疑等工作。
四、如甲方违约、或因歇业、破产等出现其他情形,不履行责任或无法履行责任的,乙方提出保修项目和经费的预算,由业主委员会申请,报属地物业主管部门核实并动用保修金,以确保保修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协议期限未满,如乙方退出物业服务,本协议书自然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到期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在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各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0xx年X月X日
保修协议书 篇六
发包人(全称):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郑东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承包人联系电话: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放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3.5.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维修较少或业主投诉少,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次数,业主投诉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结算,保修金结算后,承包人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保修协议书 篇七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 《xx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进行由于施工引起的工程保修,现甲、乙、丙三方就相关工程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0保修范围及期限
1.1保修范围
1.1.1由于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原因引起的房屋保修;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保养。
1.1.2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自行发包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1.1.3由于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对原结构及管线进行改动引起的质量问题,如: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凿洞开槽;改变电源线路、管道、电气设备以及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1.2保修期限
1.2.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2.2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
1.2.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和门窗的防渗漏,为5年。
1.2.4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
1.2.5以上项目的保修期限同《xx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年限应一致。如保修的起始时间上有差异,以《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保修年限为准。
1.2.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按《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1.3 维修后的保修期
1.3.1维修后的保修期不影响“1.2保修期限”,即维修后的保修期,在时间延续上不超过“1.2保修期限”规定的,按“1.2保修期限”执行。
2.0 工程保修期内各方联系人员(乙方在保修期内安排专人负责房屋保修事宜)
2.1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2 乙方常驻现场维修联系人
土建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水电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3 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4 乙方上述联系人一旦发生变更,应在1日内通知甲方、丙方。
2.5 自项目向业主之日起三个月内维修由甲方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三个月以后的维修由甲方全权委托丙方(10.1附件《保修委托书》)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完全予以认同并遵照执行。
3.0 保修责任约定条款
3.1 业主报修的房屋质量问题,以户为单位,给予乙方一次整改维修的机会。完 工期限以丙方业主约定时间为准(丙方在施工前注明完工时间),乙方维修一次后,只要该户任何一个维修项,发生一次同部位、同性质质量问题的返修,或超出丙方同业主约定完工时间。乙方即退出该户的保修,该户此后的保修由丙方另行聘请第三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3.2 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住户提出索赔要求,原则上由乙方与 业主协商、谈判解决,若因乙方原因不按约定期限与业主协商一致,则视为乙方自动授权丙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丙方拥有决定权,谈判结果经丙方代表和业主签字后即生效、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承认。发生索赔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现金,不得从保修金中提取。若乙方拒绝赔偿,丙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赔偿费外,并从保修金中提取本次索赔费用的25%作为违约金,作为丙方处理投 诉的管理费及名誉补偿费。
3.3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维修,收到维修通知后因乙方原因不到现场维修,乙 方除承担维修本身的所有费用外,另须按本次维修费用的10%补偿给业主,按本次维修费用的15%支付丙方维修管理费。
3.4 急修项目:渗水、漏水、给排水、供暖、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如上水 管、供暖管道爆裂;设计有水房间的墙、地面渗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电;空调、热水炉等)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况,乙方须在丙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应急维修,全面完成维修时间由丙、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5 对于急修项目的应急处理(如上水管、供暖管道爆裂;设计有水房间的墙、 地面渗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电等),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理;丙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抢 修,抢修项目如属原房屋施工质量问题,抢修费用及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无条件 承担,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6 一般保修项目:丙方以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签发的方式通知乙方签收《维 修整改通知》,乙方应在12小时内给予回复并赶到现场组织维修。送达时间以乙 方收到电子邮件或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3.7 急修和一般保修项目,无论乙方有什么原因,未按约定时间派人到现场落 实维修事宜,则视为乙方默认施工质量问题属实。丙方有权委派第三方维修单位 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8 短时间(1日)内不能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乙方应服从丙方的安排, 先行组织维修,不得推诿。否则,丙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修缮,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在保修金中扣除;
3.9 短时间(1日)内未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经甲、乙、丙三方最终确 认,若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则甲方给于乙方办理工程签证,按实结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10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 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业主提出的直接损失。
3.11 乙方维修人员应按丙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丙方的管理,服从 业主的监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 支付违约金500元。
3.12 责任确属乙方的,一旦维修条件具备,乙方应立即维修,不得以种种理由 推脱。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专业施工单位修缮,且因此发生的连带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3.13 未出售房屋在保修期截止前,由甲方会同乙方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甲方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经整改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内容、保修期按本协议“1. 保修范围及期限”执行。
4、 保修期间,因乙方保修质量及服务不能满足本协议要求,由丙方另行聘请第 三方维修单位维修工程,其决算以《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xx年)》为基础上浮25%,另行约定单项维修单价(如:墙地面裂缝空鼓xx元/m2等),商定后补签补充协议。
5、 维修项目的质量验收,以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原设计要求为准。
6、 对于责任归属有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鉴定,明确责任归属, 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 保修金管理及返还方式
7.1 自工程保修期开始起,乙方需结算及申请支付质保金时必须经丙方审批同 意,甲方方可支付。
7.2. 维修费用结算:对丙方直接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发生的维修费用,丙方每 月5日统计上月维修数量及金额,并出具工程维修结算给甲方,甲方在10个工 作日内从乙方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并支付给丙方。
8、 安全管理
8.1 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总体《工程保修施工组织设计》。
8.2 自工程保修期开始起,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后,确定维修方案的同时,乙方应提交《维修施工安全措施》,经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8.3 施工过程中,一旦丙方发现乙方未按《维修施工安全措施》执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丙方有权责令即时停工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8.4 乙方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丙方有权对乙方罚款200~1000元/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8.5 乙方必须做好维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力而导致乙方人员、丙方人员及第三方收到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6 业主进行维修作业时,如涉及影响业主装潢、家具以至人身安全等,乙方需事先和丙方及业主商定,否则,造成业主损失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7 工作中应遵守政府部门、物业公司有关卫生、噪音、交通、绿化等规定,如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9、 以上未尽事宜,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或协商解决。
保修协议书 篇八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邓州市鸿杰第一城 号楼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事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时必须及时派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若不及时派维修人员维修,发包人将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各项工程承包人派维修人员到场维修时间:天然气工程2小时内;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4小时内;其它工程48小时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x年;
3、装修工程为xx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xx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xx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天然气工程为xx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承包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保修在发包人承揽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必须留有足够土建、安装、电气等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待命,及时保修。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对因承包人保修不及时、不到位,给用户造成精神和财产损失的,引起用户投诉、索赔和起诉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同意在其保修人员不在现场或住户家中有紧急处理任务或无能力继续保修等情况下,由发包人安排保修队伍维修。
6、如发生其它专业保修队保修的,保修费用每半年支付专业保修队伍,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支付。保修费的计算、核定以有用户签字的”保修派工单”为准。
7、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次事故处罚款2000-5000元,在保修费中扣除。
8、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9、质量保修事项完成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会同物业管理公司、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工程进行组织验收。
10、在质量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参加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协商赔偿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不参加协商或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发包人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向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后,有权在承包人留存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承担的,承包人另行对发包人进行赔偿。承包人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诉讼。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有证据证明质量事故是由于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当造成的,承包人不承担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并签订生效。
2、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发包人即将本协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通知、监督、结算的权利义务委托给所聘用的物业公司执行,承包人表示无异议。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20x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8篇《保修服务合同》,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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