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冶安全教育演讲稿【篇1】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学生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吗?中国有句古话叫“没有规则能造就方圆”。也就是说,无论做什么,都要有个规矩,不然什么都做不了。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这个规则就是法律。国家之大,集体之小,个人之小,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必须懂得、理解、遵守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在学校里,老师经常教我们守法,可见守法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开始,保证每节自习课的纪律;从同学之间相互监督到严格自律;从被动克制到主动养成守法习惯等。只有从小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在这里,我还想向你提出几个要求:
1、自觉守法,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追逐打闹。
2、上下楼梯时,保持安静有序,慢慢向右走。一旦发现前方出现拥挤情况,应立即停止前进,耐心等待,听从指挥。
3、体育课和大班活动应遵守纪律,规范活动。
4、要不断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和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冶安全教育演讲稿【篇2】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法冶安全教育演讲稿【篇3】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法冶安全教育演讲稿【篇4】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校园安全日”活动,同学都知道每年的三月五日是学雷锋日,三月十二日是植树节,那么三月29日是什么日子呢?同学们有谁知道?
众所周知,由国家教委等有关部门规定,每年三月最后的一个星期一被定为“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今年的3月29日,是第14个“安全教育日”。于是,学生人身安全,尤其是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问题又再度被家长、学校和教师所关注。
试问一下:在现实的生活中,在独生子女日益多起来的今天,有几个孩子知道最基本的生存之道,如发生火灾时如何进行自救?灭火器如何使用?地震来了应该怎么办?如果遇到坏人怎样自救?假如我们也面对东南亚的那场海啸,我们的这些小学生,有几个会成为救了自己也救了别人的英雄少年?
许多事实证明,因为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和实际需要等等,使得他们迫切需要在生活中发生意外时可以马上用得着的知识。因此,在形式活泼多样的主题中队会上学习这些知识成为了最恰当的渠道之一,不仅小学生对这种方式异常热情,教师和学校领导也认为这种方式值得提倡,并建议家长积极配合,不要只看重小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应该让学生多学习一些民防知识和安全自护的本领。下面就给大家介绍几个中队主题班队会带来的实际效果吧!
1、有一个高年级的同学在开完有关“民防教育”的中队主题队会后写道:“假如学校着火了,要先报警(拨打119),然后可以打开教学楼的二个大门疏散同学。而且因为发生火灾的大多数人死亡都是被烟熏的,所以要用湿毛巾或者湿衣服捂住口鼻,我们还可以从一、二楼的窗子里跳出来。”
2、一个由低年级同学表演的小品“坏蛋叔叔"表演完以后,立刻赢得了全班同学的热烈掌声。因为它告诫孩子们:独自一人在家时千万要小心,遇到坏人时要不急不慌。
3、低年级同学自编自导的小品《火场逃生》更是生动。稚嫩的表演生动有趣,一个逃生的故事却给小学生们带来了无限的笑声,但在笑声里同学们也把遇到火灾时的逃生方法记得更加清楚了。
4、又有一个同学在日记里这样写道:“如果我到商场买东西,先要看安全出口在哪里,这样,如果着了火就可以从那出去了。”“着火以后,不能跳楼,因为我们比较小。我们应该到洗手间把毛巾泡湿,捂在嘴上,再低头朝出口慢慢走。”“如果着火了,住在楼房上的人应该怎么办?如果是我,我会用桌布或者窗帘接起来,滑下去。或者把毛巾打湿捂住嘴(口鼻),然后想方设法逃离火场。”
孩子们把这些知识写在自己的日记里,从他们略显稚气、朴素的话语中,不难看出,虽然年龄还很小,可是他们已经学会了怎样去面对灾难,相信这些深植于心中的知识会使他们在经历危险时从容面对。
同学们知道我们应该注意那些安全呢?接下来我从三个方面给同学们做一个安全教育讲座。
第一、家庭,同学们要在家里注意煤气、电、高空坠落、猫狗咬伤及陌生人来家里敲门,要懂得紧急避险的技能,如煤气泄漏要开窗等。
第二、学校,同学们要注意走廊里不要奔跑,不在厕所里打闹玩耍,上下楼梯靠右走,不要跨格走楼梯,儿童乐园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入内玩耍,小心使用教学用具,如剪刀、美工刀等,例如:现在我们开展科技坊活动,会用到工具,同学们在使用的时候不能用来打闹,互相监督提醒。
第三、社会,我们小朋友放学回家,在路上不要和陌生人搭话,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没有得到家长的'允许,不要到同学家去玩,还有交通安全也要注意,不要骑自行车上路,公安部规定未满14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所以我们小朋友要注意噢!
从以上事例中,我们可以欣喜的发现,我们学校和教师平时对学生进行的各类安全教育,已经在潜移默化中融入在了学生们的心中,并已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除了平时的教育外,我们每个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还可以在每个星期的班队会上,组织学生学习《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学校和教师还可以以各种发生在学生周围的生动的实例和模拟的表演,让这些特别的主题队会活动深入到了学生们的日常生活中,学生们就会在中队会上学会了各种生存知识。这样有益于学生的健康、安全地成长。
其实告诉小学生这些知识,是家长和学校共同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常看到某些国家在幼儿园阶段就对孩子进行培养生存能力的教育。希望我们的学校和家长,在开展丰富的第二课堂时,在提高孩子的琴棋书画水平时,也能重视一下他们的安全知识教育。无论是哪种方式,让孩子们做一株健壮的小苗,否则,长得再美,被风轻轻一吹就折断的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现在,几乎所有学校在校内安全、校外活动安全、卫生防疫、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都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和要求。尽管如此,校园内还是星星点点有一些偶发事件。为了学生的安全教育,应该采取好的措施保证安全规范有实际意义,提高不仅是学生,还有老师的安全意识。我觉得我们可以利用每周的班会课时间把这些活泼的安全主题中队会继续下去。比如,高年级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调查活动,中年级可以以“珍爱生命”为主题召开一次班队会;低年级可以以“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开展“安全知识竞赛”;而每个班还可以以如何使用灭火器等进行应急情况情景模拟、安全小品竞赛等自编自创的节目进行表演。通过这些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形式,不但可以让每个同学都参与,而且还可以达到“安全在人人心中,人人都安全”的安全教育目的,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总之,主题班队会是少先队活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前提基础,是学校课堂教学的得力助手。它能把课内外、学校外沟通起来;把理论与实际、动手与动脑结合起来。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知、情、意、行得到和谐的统一,也祝愿我们每一个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健康成长,最终达到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
法冶安全教育演讲稿【篇5】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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