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模板及范文 工作方案(优秀6篇)

工作方案(优秀6篇)

工作方案 篇一

根据市“创文办”和市教育局有关 “创文”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校“创文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创文”工作在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方案。

一、佛山电大“创文”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以造声势为中心工作(3—4月份)

(二)行动整改阶段——以促改观为中心工作(5—6月份)

(三)迎接评估阶段——以保质量为中心工作(7—8月份)

(四)巩固成效阶段——以求巩固、评优秀为中心工作(9—12月份)

二、佛山电大“创文”阶段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包括了学校整体环境、班集体风气、学生个人精神面貌三个角度)(如认为上述划分可行,以下内容需另做修改)

(一)宣传发动阶段——造声势(3—4月份)

在4月份内,邀请“创文”宣讲团讲师到校作专题报告会。

在4月份内,将学校现有环境,尤其是教室、楼道、走廊、空地等地方进行一次清查整理,按照“创文”工作的整体要求重新规划,设计制作相关的招贴画或标识;

在4月份内,学校团委、学生会要制定一个我校“创文”工作的“倡仪书”(包括了订立佛山电大校园文明守则;校园“十不”规范;及各团支部、各班“创文”工作中的要求等);

在4月份内,学校的校园网上开通“创文”工作专栏,宣传、报道“创文”工作信息和介绍“创文”工作好人好事等,同时学校的“电子屏幕”上要反复打出“创文”有关标语、口号和提示等。

在4月份内,各教学班、团支部都要在自己的班内,组织班上的同学开展“四个一”的“创文”活动(一次自查,即社会实践。对照校园文明守则;校园“十不”规范,查不文明行为;写一封家信,将“创文”的有关工作与家长沟通;编写一条“创文”的口号或短信;举行一次竞赛)。

(二)行动整改阶段——促改观(5—6月份)

在5月份内,按照“创文”工作的整体要求,在新规划基础上,张贴招贴画或标式等。

在5月份内,各教学班、团支部针对自查的情况开展整改工作(中职“创建文明班”活动结合“创文”工作深化开展)。

在5月份内,中职处要建立起“家长委员会”,并开展相关工作。

在5月份内,青志协除“交协”工作之外,在校内开展相关活动。

在5月份内,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重点组织、编写好市“创文”工作相关的各类指标材料和规章制度等

具体完成市、教育局下达的“创文”任务分解各项指标整改:

①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含安全员职责、培训)

②建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含安全档案资料建档)

③检查校务公开、收费公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④普法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⑤各大节日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⑥中职“读写课”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⑦中职未成年人教育的专项工作材料整理和归档

在6月份内,对3月份以来参与上街文明劝导大行动的情况进行阶段小结,利用板报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同时对校园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和暴光。

在6月份内,学校组织进行一次调查问卷(根据市各类的问卷进行模拟)

(三)迎接评估阶段——保质量(7—8月份)

在学期结束前,检查第一、二阶段“创文”工作。各教学班、团支部根据“创文”工作的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的检查(班内“文明之星”、集体的“文明班”、专项工作任务的“文明岗”等)

在7—8月份内,根据市“创文”办、市教育局的指示完成好“迎评”的工作任务(做好评估组现场检查的各项准备和接待工作)。

(四)巩固成★WWW.HUZHIDAO.COM★效阶段——求巩固、评优秀(9—12月份)

1、学校进行大规模的“创文”先进表彰和学习先进教育活动,巩固“创文”工作的成效。

2、提出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步署,深化“创文”工作。

工作方案 篇二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庐陵”建设的部署,形成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一体化的社会治安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综治平安保险在“平安庐陵”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县综治委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全面推进综治平安保险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整合社会资源,着力发挥保险的救助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通过政府引导推动,稳步有序全面推进全镇综治平安保险工作,确保取得“群众得实惠、治安得保障、社会得平安”的工作效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镇综治平安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推进综治平安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镇综治办主任XX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政法综治分管领导XX任副组长,镇综治专干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推进综治平安保险的日常工作。

三、运作模式

1、优化保险范围。保险责任范围为“因遭受盗窃、抢劫、火灾、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包括:人身、房屋、室内财产、牲畜、农机具、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等。

2、明确投保主体。我镇的村(居)委会作为城乡综治平安保险的投保主体,代表辖区居民与县人保财险公司签订综治平安保险合同。村(居)委会为单位收取保费,交镇综治办,再由镇综治办统一缴纳至县人保财险公司,县人保财险公司收取保费即签发保险单。保险凭证由镇综治办转交村(居)委会综治室发放到户。

3、统一保费标准及保额。以农户、城镇居民户为单位投保,每户人口以4人为限,每户40元/年、份。城乡综治平安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以所签订的保险单为准),每户参保家庭累计保险补偿的最高限额为每份30000元。

保费直接向参保户收取,但对经济较富裕的村可以统一垫付为本村群众办理综治平安保险。

4、简化理赔程序。农户、城镇居民户家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火灾、自然灾害、爆炸、被盗抢等事(案)件后,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95518)或(0796—8443995)进行报案,索赔时提供由该村(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我镇分管领导签字,镇综治办盖章。索赔手续齐全后,由县人保财险公司10天内赔付到位。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9月15日)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并配合县保险公司下派人员做好面对面咨询,使这件益民、惠民、安民的好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投保缴费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各村(居)委会的投保缴费对象,重点放在党员、村小组长、村“两委”班子成员及低保户中,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投保缴费工作。

3、保险运行阶段(10月1日以后)

对已参加城乡综治平安保险的居民进行保险理赔服务。发生保险案件后,镇综治办及时督促县人保财险公司受理,县人保财险公司及时履行保险义务,为发生理赔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足额的保险理赔服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推进综治平安保险不仅有利于形成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一体化保障机制,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推进综治平安保险工作在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完成今年的参保任务。

2、注重治安防范。“有人赔,不如无人偷”。在综治平安保险的推进过程中,对治安防范不能有丝毫松懈,要认真开展治安隐患排查和防灾防损工作。县人保财险公司每月要向县综治委反馈保险标的被盗及赔付情况,以便于掌握治安动态,研究工作对策。

3、优化理赔服务。县人保财险公司要开辟综治平安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把优质服务作为推进综治平安保险的重中之重,发生治安事故要迅速组织查勘定损,及时兑现事故赔款,切实履行保险赔付责任。

工作方案 篇三

一、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有满5年以上本地城镇户口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无住房的家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购买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租赁公有住房的家庭。应退出租住的公有住房;未退出福利住房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福利分配住房的家庭。

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程序办理

同意审核单位向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1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管委会出具的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已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额领取证计算收入)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并索取相关证明。社区(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村委会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村委会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根据社区(村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2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民政部门。

并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3民政部门负责责审核申请家庭收入状况。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送住建局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4住建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

1销售公告。住建局应将全部房源信息进行预(销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方式、售房时间及拆迁安置情况等。公示期为7天。

2入围排序。住建局根据房源数量和申请数量的一定比例和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

3公开选房。经审核、公示通过。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二、廉租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本县非农业户口2年以上(含2年且实际在本县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无房户或虽然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

二廉租住房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程序办理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住房证明材料。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核实,2各社区(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村委会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村委会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根据社区(村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送民政部门。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3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转送住建局。

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4住建局自收到资料之日起。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三配租廉租住房轮候顺序

为第一批轮候家庭,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至少一年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双市民家庭。其中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部分为农业人口,本人有残疾证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保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第二批轮候家庭;为第三批轮候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收入双市民家庭。部分为农业人口,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四批轮候家庭;申请家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廉租住房安排的应当重新轮候。

四廉租住房分配顺序

申请货币补贴的由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导组办公室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1已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

并考虑其收入水平确定轮候顺序由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导组办公室确定分房对象进行分配。尚未轮候到位的轮候期间按照货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2申请实物配租的按住房申请顺序和困难程度。

五承租廉租住房原则

办理租赁手续。原承租公有住房的由县房地产管理所收回其承租权,申请家庭承租配租住房的应当与房地产主管部门签订配租住房协议。继续用于廉租住房的配租。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按照标准租金计租。每一户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配租住房。承租配租住房的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配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物价局批准后执行。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核定。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赁期满应对承租户资格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社区管委会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逐级上报,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于每年年底向社区管委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租赁户应限期退回承租的住房。

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3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轮候程序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3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申请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

3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或社区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

4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或社区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公示程序

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社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的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根据社区上报的证件与资料,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送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转送住建局。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住建局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作为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五分配程序

符合申请公共租赁房条件的家庭,经审核、公示通过。按照轮候顺序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六退出

由管委会(乡镇上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供应家庭应按年度如实向管委会(乡镇报告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其租赁资格,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四、罚则

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骗租廉租、公租住房的家庭,一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一经发现,责令立即退出承租住房,并取消其三年内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为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和收入情况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合理使用房屋,二承租住房的家庭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保证承租住房建筑结构的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加层、改建。

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住房居住或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将收回其承租住房,三承租人将所承租的廉租、公租住房转借、转租、改变用途。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工作方案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秋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对全校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抓住火灾关键环节,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以防火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措施,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加大整改火灾隐患力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依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为今后一个时期我校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秋冬季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海波

副组长:殷永军

成员:高水清、程爱国、吴华章、殷作顺王、立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殷开梁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为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远离火灾事故,根据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开展秋冬防火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盐教安〔20xx〕21号)精神,现就我县学校开展“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秋冬季节防火工作,即提高自检自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教育培训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中心,对我校人员聚集场所,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加大对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院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群防群治。有效改善我校的防火安全条件,保持全校消防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时间安排

自20xx年10月25日至20xx年11月31日,为我校秋冬季防火期。

五、工作重点

秋冬防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阅览室,微机教室,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场所。

六、工作内容及措施

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秋冬防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及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好防火安全检查,集中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对秋冬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把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各科室存在防火隐患的部位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执行情况;火源、电源管理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和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情况;重点要害部位防护情况;开展的防火检查、巡查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检查排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确保消防安全。

大力开展秋冬季消防宣传工作。利用班主任会教育广大师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形成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消防安全素质。

工作方案 篇五

为做好汛期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稳定,根据《xx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xx]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xx年度汛期和预防救灾抢险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救灾工作指导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我区渡口渡船、桥梁涵洞、公路干线安全与畅通,保证各类救灾物资运输及人员安全撤离疏散工作,为我局取得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xx区交通局防汛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为:

组长:x(局长)

副组长:x(副局长)

x(纪检组长)

x(总工程师)

成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庞考全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汛期防汛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775-4861486。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防汛工作,决定组成四个工作小组:

(一)水路防汛应急工作组

组长:x

成员:综合股全体人员

(二)公路项目防汛应急工作组

组长:x

成员:工程股、养护股全体人员

(三)道路运输防汛应急工作组

负责人:x

成员:路政队全体人员

(四)物资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

成员:局办公室、计财股全体人员

三、防汛指挥领导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组建救援队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控和救援工作。

(二)对全区渡口渡船、公路桥涵、临水临崖路段和易发山体滑坡、泥石流路段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发现和治理汛期安全隐患,保证公路水路畅通。

(三)启动和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和指挥救援行动,及时发出救援请求。

(四)执行上级抗洪救灾指令。

(五)负责资金落实,组织调度运输车辆、铲车、吊车、装卸车等机械设备,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预计20xx年我区汛期降水量较往年增多,汛期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我局要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提高做好防汛工作的紧迫感、自觉性,要克服一切侥幸心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及早动手,及早准备,掌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二)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人员值班等各项工作制度,把防汛任务尽快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对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责任。

(三)要加强汛前和汛期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认真开展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灾害易发公路和重点水路,在汛期要重点监控,加大巡查频度。一是加强路政执法,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二是切实加强管养道路的巡查力度,对危桥、涵洞、水毁公路路面、路基坍塌等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加强渡口、渡船的管理工作,督促渡口业主增强汛期渡运安全意识,遵守汛期安全渡运要求,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稳定。

(四)狠抓防汛队伍建设,做好各种防汛物资、器材的保障准备工作,提高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要抓好我局防汛队伍建设和防汛器材准备,加强检查落实,确保在防汛抢险时能够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打得胜。

五、完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气象信息,跟踪掌握汛情动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险情和灾害,要及时上传下达,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汛期灾害抢险工作,切实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主汛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期指挥和通讯畅通。我局汛期值班电话为:x。灾情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本次防汛救灾工作总结、检查表格、检查图片等报局综合股。

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为充分体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参与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十字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乡发〔**〕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筹资筹劳原则、对象

1、筹资筹劳原则: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公开公平的原则。

2、筹资筹劳对象:筹资对象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筹劳对象为在册户籍人口中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的本村劳动力以及社会志愿捐助者。

二、筹资筹劳范围

1、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小型农田水利、道路桥梁、村庄整治中的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教育文化、环境卫生、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等集体公益事业。

2、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经涉及村议事通过,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也可纳入筹资筹劳范围。

3、除因防洪、抢险、抗灾等紧急任务,村里可临时动用劳力外(事后须经乡人民政府核准并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要求村民无偿出劳或以资代劳。

4、下列事项不纳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

(1)敺潜敬宓募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和劳务。

(2)农村电网改造、学校建设和维护、五保户供养等项目。

(3)偿还村级债务、集体企业亏损、进行经营性开发生产等不属于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资金和劳务。

(4)各种形式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

三、筹资筹劳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按乡发〔**〕111号文件精神,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筹资额度最低标准为10元,也可以志愿捐助。从**年开始,可以分年筹资,也可以几年累计筹资(不得超过三年)。筹劳标准为: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高于5个工,每工工价最高额度为50元,出劳或以资代劳由农民自愿选择。

四、筹资筹劳程序

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确实需要向农民筹资筹劳的,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事一议”。

1、提出事项。村级组织年初或事前,提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筹资筹劳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村民或者1/5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2、形成方案。筹资筹劳事项提出后,必须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初步方案(包括筹资筹劳事项、预算、分摊办法、减免措施等),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签字同意,形成书面决议。

3、方案审核。方案、决议和会议纪录经村委审核后,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公布方案。审核通过的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五、筹资筹劳减免

现役军人、军烈属、退役伤残军人、病故军人家属和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等优抚对象、在校就读学生、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及并发症患者(乡级以上医院出具证)、孕妇、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五保户等不承担出资出劳任务。低保户可不承担出资任务。对因病、因伤、因残及家庭经济有特别困难等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出资出劳任务的,经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讨论通过,可以减免。

六、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搞好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一)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支两委成员和各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搞好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1、资金管理。筹集的资金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使用村组织统一的收据。上年度所筹资金结余部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兴办集体公益事业。

2、劳务管理。筹集的劳务原则上应按排在农闲期间。村民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出劳的,可以请人代为出劳和以资代劳。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亲属向村级组织书面提出。

3、工程决算管理。筹资筹劳单项工程竣工并形成的决算,应在15个工作日内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并在下年度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

(二)使用监督。

1、乡人民政府负责我村筹资筹劳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筹资筹劳或擅自改变用途的,要责令限期纠正,并督促其及时退还所筹资金,或将违反规定的用工,按照标准给予村民相应的报酬。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

2、村支部、村委负责筹资筹劳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并在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布筹资筹劳使用情况。

3、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出资出劳的村民,要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履行。

本实施方案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行。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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